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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baby

[焦点爆料] 公务员化身“长江之尾”越界发声:公权私用还是纪律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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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0: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09:36
你倒是说说你们说的某人利用了什么特权?

呵呵。你等等哈,你会等到四个小区以上的业主联合发文揭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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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0: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10:23
另外你可是真牛啊,可以让谁谁谁天天去核实一个人有没有上班?你以为你是谁???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你有那么大权力???

老百姓帮助政府部门查查哪些人不在好好上班,怎么了??毕竟这个人可能是搅乱了人家小区的宁静,教出了坏学生,拔出萝卜带出泥你懂吗?遇到钢板业主了,哎,就这么巧,懂吗?坏事做多了,遇到头硬的一群业主了,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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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0: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10:23
另外你可是真牛啊,可以让谁谁谁天天去核实一个人有没有上班?你以为你是谁???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你有那么大权力???

学习朝阳区居民,替政府找出公务员队伍的害群之马,并且不要感谢的那种,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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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0: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10:21
只要完成分内工作就是合格的工作人员。按你意思,上班时间就不能和人家讨论工作以外别的话题了?说一些和自己工作不同体系的就是做副业?你好牛啊,这么就给人家定性了!!

去问问纪委,你说的情况查实一下是不是这么简单,公务员可不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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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0: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hhdyw 发表于 2025-03-28 10:18
       “你们这些光收钱不干活的黑xx跟业主矛盾很大”,这话说在点子上了。“长江之尾”的话触动了光收钱不干活的物业的利益了,于是就以三寸不烂之舌肆意攻击“长江之尾”及不同意见的人,甚至扣上大帽子打棍子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可网友、业主不好骗对你们这些小伎俩心知肚明还真的不屑一顾。

      还是那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浮躁攻击都发不了财,广大业主也不会让你们如愿的。

昧着良心说话的人可能报应会来的很快的,拭目以待。老天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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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0: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是全体也主认可,还是只要你认可,什么是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那你让那些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情何以堪,你去医院治病,病没好,或者你觉得医生态度不要,你就能不付钱?你去外面吃饭,你说今天的菜没做好,不好吃,你就能不付钱?都是道貌岸然,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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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0: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清风fu 发表于 2025-03-27 12:13
楼主背后力量好强大,都能摸到跟帖人资料,震慑论坛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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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0:5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党员公务员不能简单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应以“法律为底线、党纪为红线、职业道德为标尺”约束自身行为。但这群人,利用身份的便利,利用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披着党员和公务员的外衣,为了实现自己的不正当的利益,歪曲事情,激化群众矛盾,引导老百姓对政府的的行为产生极大的质疑,这样的人还配为党员么?还适合为公职人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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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bbaby 发表于 2025-3-28 10:33
可以向纪委主动申请调查一下,上班不上班,有没有好好上班,领导对他印象如何。工商联那么多同事领导大家 ...

看你语气觉得你好牛比哄哄的样子,你想申请调查谁就调查谁???你发帖上来就给人扣帽子“公职人员跨界”“公权私用”“纪律失守”“触碰红线”,别人按照法律法规发声,就被你定性违法违规。
一句话,你觉得现在的业委会有违规操作,你可以拿出证据,向相关街道举报或者发起诉讼。或者发动业主,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或者罢免个别业委会成员。只要大部分业主选择支持你,你的诉求就可以得到满足。而不是一上来就给别人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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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1: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09:53
你好像对物业做业主的仆人很不愿意啊,看来你也跟物业脱不了干系,毕竟基本不会有人不喜欢多一个物业仆人。难不成你要业主当物业的仆人?现在南通的很多物业都骑到业主头上了,看来你倒是很支持这样的物业。

错,我不支持黑心业委会,这次区里开会,怎么就对业委会着重强调了?怎么就要求把控好业委会人选第一关了?怎么就开始着重强调监督业委会正常履职了?说明了什么?政府已经注意到了南通市小区业委会的乱象丛生的事件了,懂吗?我有十一年物业缴费记录可以与你当面对质,再不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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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濠滨网友g5XVS4 发表于 2025-03-28 10:54
党员公务员不能简单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应以“法律为底线、党纪为红线、职业道德为标尺”约束自身行为。但这群人,利用身份的便利,利用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披着党员和公务员的外衣,为了实现自己的不正当的利益,歪曲事情,激化群众矛盾,引导老百姓对政府的的行为产生极大的质疑,这样的人还配为党员么?还适合为公职人员么?

同意楼主观点,希望政府严查这股腐败风,还民众一个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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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bbaby 发表于 2025-3-28 10:37
学习朝阳区居民,替政府找出公务员队伍的害群之马,并且不要感谢的那种,明白了吗? ...

朝阳区居民可是实名举报的。你只会网上乱扣帽子,也配跟朝阳区居民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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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濠滨网友g5XVS4 发表于 2025-3-28 10:42
是全体也主认可,还是只要你认可,什么是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那你让那些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情何以堪,你 ...

你称呼业主为“那些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已经说明了你什么身份了。新注册小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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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濠滨网友g5XVS4 发表于 2025-3-28 10:54
党员公务员不能简单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应以“法律为底线、党纪为红线、职业道德为标尺”约束自身行 ...

哪句话说了“党员公务员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只说了政府机关才是“法无允许不可为”就被你转化为“党员公务员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了??你可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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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濠滨网友zq8RX3 发表于 2025-03-27 16:25
作为一个受灾小区的业主,真心提醒:千万不能让别有用心、利字当头的人主导业委会。要不然。全体业主哭的日子在后面! 哪怕不要业委会,也不能让出卖小区业主利益的人来成立、主导业委会。

那些人从来不是考虑小区的长治久安,能让他们获利,小区乱与我何干,做不下去了,拍拍屁股就走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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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小小业委会,水可真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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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1: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10:59
看你语气觉得你好牛比哄哄的样子,你想申请调查谁就调查谁???你发帖上来就给人扣帽子“公职人员跨界”“公权私用”“纪律失守”“触碰红线”,别人按照法律法规发声,就被你定性违法违规。
一句话,你觉得现在的业委会有违规操作,你可以拿出证据,向相关街道举报或者发起诉讼。或者发动业主,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或者罢免个别业委会成员。只要大部分业主选择支持你,你的诉求就可以得到满足。而不是一上来就给别人扣帽子。

我们小区违规违规操作证据早就被查出来了呀,业委会也都已经解散了,你还不知情?这不是在扒出背后的大哥吗??谁叫他在报道毛彩蝶的帖子下面满嘴胡言的,那就让他也出来露露面呗,拔出萝卜带出泥这道理你不懂啊?这次拔萝卜的可是一批钢板业主,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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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11:10
哪句话说了“党员公务员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只说了政府机关才是“法无允许不可为”就被你转化为“党员公务员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了??你可真牛。

你可真嘻哈,净说些让人搞笑的语言,政府机关是什么组成的?难道不是一个个公务员组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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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bbaby 发表于 2025-3-28 10:40
昧着良心说话的人可能报应会来的很快的,拭目以待。老天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

      看来这话在此贴中是你难得说了一句有分量的话。人在做天在看,大家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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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皇帝的新装,被人不小心说破了,长江之尾可能就是那个勇敢的小男孩,这下子皇帝下面的太监们都很着急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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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bbaby 发表于 2025-03-28 11:35
你可真嘻哈,净说些让人搞笑的语言,政府机关是什么组成的?难道不是一个个公务员组成的吗?

国家还是人民组成的呢,你能代表我们国家吗?别来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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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bbaby 发表于 2025-3-28 11:35
你可真嘻哈,净说些让人搞笑的语言,政府机关是什么组成的?难道不是一个个公务员组成的吗? ...

你在说啥呢?某一个公务员的私人言论能代表政府机关?国家还是由一个个公民组成的,你要不要代表国家发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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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2: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流水不争 发表于 2025-03-28 07:44
物业不要扣大帽子,你们在小区里收的钱是不是很你们的服务等值?先看看长江之尾说得对不对,他的发声你能逐条给详细解答不?长江之尾的发言让你紧张了?心慌了?不要在互联网煽动对立情绪,人家跟广大业主没有直接矛盾,你们这些光收钱不干活的黑xx跟业主矛盾很大!

以为谁不知道呢,有的人就是在培训不良业委会煽动事端,清一色组建的是和广大业主敌对的业委会,账目长期不公开,高高在上以为是做了小区土皇帝,一言不合就踢出意见不同的业主,培训的全是一路货色,干嘛?难道真是传说中的干走一个物业,引进自己的意中物业,就能有高达百分之十的提成?那照这样分析,别人口中的提成一百万也是有可能的哦!几个人分?我看照这形势一个小区也就两三个人分,其余的都是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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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8 12: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3-28 11:04
朝阳区居民可是实名举报的。你只会网上乱扣帽子,也配跟朝阳区居民类比??

弘阳业主也是实名举报的,况且,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就算某人的亲戚是在某电视台上班还是某报上班,也做不到删除痕迹吧?每个人的言论也是有迹可循也是实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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