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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村民

[随便港港] 南通滨江公园会所吃饭汽车可以进,自行车不给进,希望大家给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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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仔细看看什么公司什么时间竖立的牌子就明白了。为了外包商自己租车挣钱而挡住其他自行车入内。狼山旅游度假办应当代表政府发声,老百姓的自行车能不能入内?给个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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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狼山旅游度假办应当代表政府发声表态:是取消违法通知允许自行车入内,还是认为通知合法禁止一切外入电瓶车、自行车入内,只允许出租的车辆行驶?百姓是遵纪守法的。当然市民直接向省市政府举报森林公园内的违法举措也是宪法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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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5: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开始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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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村民 发表于 2023-5-18 11:16
南通五山旅游发展公司为了租车生意,借口安全舒适不给自行车进,有没有发现人少了。里面商户的生意差了。建 ...

问题是南通五山旅游发展公司自己根本无权发布这样的通告,换句话说南通五山旅游发展公司发通告就是违法行为。

点评

五山景区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整体规划好,再搞了这些弱智在管理。和这些人谈法制你高估他们了。  发表于 2023-5-1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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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没有什么变味的百姓还是那样简单朴素至纯,只是希望仍然能骑自行车晃荡在山水之间别无他求。但古人言“水可载舟亦可复舟”是有道理的。在国家森林公园里为了金钱而违法发布禁止类的通知通告(有照片为依据,且不谈是否已征求民意),而政府设立的管理部门不发声以为即使闹大最终来个公司私自发布与管理办无关,让百姓焦急而无奈。殊不知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办公室就是南通市政府依法设立的管理部门。旅游度假办公室该依法管理正大光明的发声的却不做,偏偏任由什么公司乱发布这就是事实上的渎职不作为。当“禁止自行车进入”通告已经生效时说明公司违法发布信息行为已经实施产生实际阻拦效果时,也就是旅游度假办公室放任企业有限公司违法的渎职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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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8: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hdyw 发表于 2023-05-17 11:01
建议“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办公室”认真考虑国家森林公园的公益性,把服务始终放在第一位,真正把狼山森林公园做成南通城市客厅的名片。千万不要引进南通城管的经营城市划线收费的理念,百姓心中有杆秤哪!

说的好,一些公共区域都成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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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希望南通市的舆情监管部门及时将此相关信息送市委市政府,百姓的民意与管理办的不作为不矛盾,因为中间缺少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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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也希望南通热心的市民看到此帖相关信息后及时说出自己的心声,为了百姓骑自行车悠闲享受五山自然风光的微不足道的权益,跟帖表达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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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出好戏 发表于 2023-5-16 22:20
城山路也是分慢车道和人行道的,划出线的,你能仔细看看吗

南通所有的路都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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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30 15:4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5-18 18: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骑自行车进去吃饭让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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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19: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眼看共享单车利益受损,难怪跳脚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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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出好戏 发表于 2023-5-18 19:13
    眼看共享单车利益受损,难怪跳脚叫


        你的意思好像有点明显混淆是非转移话题了。我说的是滨江大道百姓骑自行车快乐自由行被阻挡禁止入内的事,怎么变成了共享单车与旅游有限公司之间的角逐争利?我家的骑了不知多少年买菜都不上锁的自行车争得过不把市民百姓放在眼里随意发布通知通告的旅游有限公司的宏利?您是水军吗如是有话直说不要混淆黑白吞吞吐吐了。我在此敢堂堂正正地说为了百姓自由地在滨江大道骑自行车畅游的被侵犯的权益,不怕水军,不怕颠三倒四含混不清的吐臭!您直说不让自行车进入的理由吧,让世人评说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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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出好戏 发表于 2023-5-18 19:13
    眼看共享单车利益受损,难怪跳脚叫

        您说这是共享单车与滨江公园内外包租车的利益之争,是因为限制后造成共享单车利益受损对吧?这至少说明你承认这不是什么安全舒适问题而是涉及保护某种利益而刻意作出的莫须有的限制,这从你的言词中暴露的真实含义不会否认吧?那么我们再看,南通市民在滨江大道骑车畅游的绝大多数是自家的自行车还是租用的共享单车?如果你眼睛看到的不容否定的真实情况是自家的自行车占绝大多数的话,那应当外包的租车生意不如意你们眼红想发大财串通一气跳脚发损招?百姓为了争取被侵犯的骑自行车畅游滨江大道的利益而说几句实话,怎么就被水军先生描述成为了私家利益为了共享单车的利益的钱财之争呢?您真不知道一个旅游有限公司在国家森林公园内竖牌发布通知是违法无效的吗?您真不知道一个旅游有限公司阻挡百姓骑自行车行而只让自己外包的租车的车通行是违法的吗?人在做天在看,您真的就不怕老天发怒晴天霹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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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21: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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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21: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DINGDIND 发表于 2023-05-17 10:10
    应该是因为江边上灯塔旁边好多人去钓鱼,涨潮是有危险的

    长江禁捕,没人胆子那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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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21: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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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滨江公园人流量比较大,限制非机动车进入可以理解,能否改为限制电瓶车进入,自行车可进入但必须推行,违者罚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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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0: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孤独的观测者 发表于 2023-05-18 11:46
    要是在美国,这么多人反对,他们怕被突突,肯定不敢

    是你不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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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0: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既然有自行车的自由,那电动车、汽车、平衡车、摩托车…,只要老百姓能开的车通通有开进去的自由,不要问为什么,问就是:第一我是老百姓,第二,老百姓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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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4: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zhangqiang65070 发表于 2023-05-18 22:59
    滨江公园人流量比较大,限制非机动车进入可以理解,能否改为限制电瓶车进入,自行车可进入但必须推行,违者罚款200。

    推个自行车游览?你在想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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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水军进来开始带节奏了。简单的说就二点:一是国家森林公园里谁有权发通知通告?只有管理办或管理办下属的景区管理局,这在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的。同理有限公司发布就是违法的行为政府应当禁止;二是自行车能不能、该不该进入。如果百姓的自行车不能也不该进入,那景区外包的租赁车也一律不得进入,这样做就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否则这就是为了承包商、旅游有限公司的私利而限制百姓的绿色健康运动。
        百姓心中有杆秤,秤得出人的道德良心私心有多重;百姓心中有杆秤,秤得出社会的正义与廉耻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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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6: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格局太小吃相难看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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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6: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学学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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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19 07: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逛个公园,走两步不行,非要骑个车,有些小年轻还骑得飞快,小孩一不注意跑开了就很容易被撞,到时候有些人又要提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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