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通邱新祥 于 2022-8-15 11:18 编辑
一对爱心夫妇为什么会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作者:邱新祥
我认识老张较早,上世纪76至79年,曾与他在一个企业工作。后我离开,但我们还有来往。
时间转到2017年,有一天我与老友瑞康,同时被老张邀请,在他家里办了一件大事。原来他生病卧床的姑妈(孤寡老人)名下一套住房,决定遗赠给他与他的爱人晓琳。
据老张现在居住的新华三村及原来的通棉一厂老公房几个邻居述说,这个姑妈原来随另一个侄儿(老张堂兄)生活,但她不太满意。因为侄儿与侄媳妇照顾欠周。他们便主动伸出援手,不离不弃,把姑妈当作亲生母亲服侍。后经大家协商,姑妈养老送终这件大事,托付给了老张夫妇。
老张成了姑妈的监护人后,平时,对姑妈的关怀更加尽心尽责。生活方面悉心服侍,姑妈几次生病都是送进医院治疗。姑妈原来住的老公房没有电梯,老张都是背着姑妈上下步行。一次姑妈病危,还在二院进行了抢救。
当时老张与爱人年纪都过了“60”。爱人过去还患过重疾,身体一直虚弱。 但为了姑妈晚年心情愉快、日子过得称心,两人倾尽多年积蓄,加上一套位于陆洪闸的老房变现,在南通二院附近(方便姑妈看病)的新华三村,购买了一套大户型的电梯住房。
姑妈深受感动,作出了一个决定:把自己名下一套(位于永兴小区)住房,赠予给老张夫妇。所以,2017年的一天,才有了一份由我替老张姑妈代书、老友瑞康见证的遗嘱。
姑妈长年生病,需要住院治疗,需要增加营养,卧床不起时,还需要护工照料。由于老张夫妇买了一套电梯住房,手头明显趋紧。在这种情况下姑妈主动要求,将自己名下房子转让变现,贴补这些费用。
老张夫妇没有想到,姑妈这套通过中介成交的房子,却让他们陷入一场官司。卖房期间,老张姑妈恰巧病重在二院住院治疗,其孩子正在筹办大事,夫妇两人忙得焦头烂额。因为买方在上海工作,那天双方在南通办理房产过户,由于买方所持的银行卡为上海所办,导致房屋付款受阻。过了几天,买方电话通知老张,要来南通交付房款。可是那几天,老张姑妈病重,他在二院忙了照应,便在电话里与买方讲明,过几天办理不迟。
结果。买方对老张产生了误会。更想不到的是,还把他告上了法庭。因为买家户籍在海门,开庭放在海门市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审判决结果买家败诉,不仅如此,还要赔偿卖方16万的违约金。买方没有罢休,很快上诉到南通中院,不知何因,这个事实清楚,事情并不复杂的房产买卖,被中院某主审法官判成了卖家老张败诉。
南通中院法官审理结果,对老张夫妇打击很大。他们是在为一个孤寡老人尽力。这个案件不但搅乱了他们夫妇的正常生活,更影响了照顾重病几乎一直住院治疗的姑妈。
今天,我与老张电话联系后才得知,由于不服南通中院法官的二审判决,老张上诉至省高院。结果省高院维持了南通中院的判决。他告诉我,因为怀疑房屋买方与主审法官暗地存在不当勾连,自己也曾经向南通中院一位领导进行了举报,这位领导的回复让他颇感意外,原来这个主审法官已经辞职。老张对领导的这个回复,表示了异议,他认为,人走了但案件审理明显存在问题,不能因为此人离开中院,领导就可以一推了之了。
有人建议他直接到省检察院进行控告。眼下的老张已经彻底陷入这场飞来的横祸,面对法院高悬的国徽,依然无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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