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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了省劳动厅的人,综合工时制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约束,这个是针对标准工时制的人。对综合工时制的约束就是那一条: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经过工会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加班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一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天山检整近日上班时程表 2月23日从上午8:00到2月24日凌晨4:30,上班时间是20.5小时 休息:2月24日凌晨4:30到下午13:00 休息时间是8.5小时包括一切事情 2月24日从下午13:00到2月25日中午11:00
这20.5个小时是一个人从早到晚工作的么,不是轮班制?!不过就算扣除吃饭时间,工作时间还是非常长的。如果是综合工时制的话,且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不过我相信他们肯定不满足这个条件,甚至造假),这个问题还无法解决呢~
3。西雅图的迷茫,你的问题一句话概括是指毕业后单位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在编制及经济利益上有损失,是吧? 我也有问题问你,你当时在哪里上学的,应届毕业生的推荐表和协议书给了谁?如果就业协议书没有签订,学校怎么存档?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单位、个人各一份,你的是如何处理的?
你现在跟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在处理一些纠纷上,等同于正式工人。但是你要详细了解到你现在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跟其他人有什么区别,有多少区别?你现在的薪水相当于见习生,临时工、聘用人员、还是正式编制人员?你进来的时候是一个人嘛,如果有其他人,他们是什么性质?前后有无新增人员,尤其前面的人进来的时候,办理合同手续花费多长时间?(如果有其他人跟你同样的情况,给你一个建议,给市劳动监察队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你们单位非法用工,一直不肯签合同。如果就你一个人没有签合同的话,这个办法就不要啦)
像这些事业单位比较死板,办事拖拉。找领导不一定有用,要找人事科负责人。 我自己一个事情,单位里面的人已经办理了1年半时间啦,还没有办好呢,中途我找过她两次,希望她把资料给我,我自己去办理,但是被拒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办好呢。。。
4。保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月最低工资、最低小时工资,上次还有一批转业军人被领导欺骗。所以知道的人心里有数,可以想办法。不知道的人就吃暗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