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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baby

[焦点爆料] “备案章”成护身符?弘阳上城公职人员霸占小区公共收益资产拒公示,拒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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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31 16: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出现一种怪得不能再怪的现象,就是弘阳本小区的一些公务员党员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指令,让他们不能去维权,不能在濠滨在发表自己的观点,管好自己,不发表任何意见,这是为什么?难道公务员党员连正义发声都被剥夺了吗?难道他们的家园被毁也不能发声吗?查一下到底是谁发了这样毫无人性的指令?真的想毁掉当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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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18: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5-30 15:46
本帖最后由 嘻哈一笑 于 2025-5-30 16:26 编辑

从我不专业的角度来说几句:
1.业主大会不需要全部业主参加,会议形式‌可采用现场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因此,你说的业主说没召开会议是正常的。现在小区里基本都是有人上门来请你签字的选举。
2.委员得票需达到规定比例。这个应该候选人名单,从中差额选举,按照从高到底排序。具体看你们小区的选举办法。按照你们表格里得票24占60%,那么总票就是40,就很奇怪,应该有别的情况,具体未知。
3.贴身份标签毫无意义。说实在的,身份反而是限制乱来的,不至于为了小区里的那点断了自己前程。
4.拒交公章。资格被终止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目前好像没看到。
5拒交财务账目。账务公开是应该的。至于拒交,不知道说的拒交的对象。
6.否认街道决议。街道并不能终止业委会的职能,只有召开业主大会才能终止。
7.街道并不能对业委会进行处罚。
8.业委会成员所在单位与其在小区的业委会身份无关。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单位无权干涉。

不是行政复议了吗,按照你这里面的思想执行的方案怎么被驳回了?怎么,都被驳回了还不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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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18: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Fhfq 发表于 2025-05-31 10:04
二届业委会说了,要打赢官司才能看

被法院驳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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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18: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濠滨网友ynuKwF 发表于 2025-05-31 12:09
当时的社区和街道恐怕也未必无辜,恐怕不专业也只是借口,社区指导居民小区组建业委会工作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连材料上明显的错误都没好好审。也要一起查查是不是有更多猫腻。

你来一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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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18: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濠滨网友AHTjB3 发表于 2025-05-31 16:09
现在出现一种怪得不能再怪的现象,就是弘阳本小区的一些公务员党员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指令,让他们不能去维权,不能在濠滨在发表自己的观点,管好自己,不发表任何意见,这是为什么?难道公务员党员连正义发声都被剥夺了吗?难道他们的家园被毁也不能发声吗?查一下到底是谁发了这样毫无人性的指令?真的想毁掉当社会吗?

某会的大干部现在到处想办法捂别人嘴,好歹手上有点党员业主的资料,这两天他们电话打的应该在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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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31 19: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原来不允许党员及公务员维护业主自己权利的人是这一小撮台下小动作?我说呢?太不可思议了,也太猖狂了,应该重视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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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31 19: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bbaby 发表于 2025-05-31 18:44
被法院驳回了呢

出现业委会告政府的现象,本来就很反常,难道政府会不顾政策法规,私自决策,这样政府就不是人民政府了,我想政府也没有这样的担子,但业委会这帮人竟然敢跟政府作对,为所欲为,也是当今世界少有的,被剥回正常,说明社会还是讲道的,但弘阳业委会还不死心,还不交帐,这种业委会世间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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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22: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5-30 15:46
本帖最后由 嘻哈一笑 于 2025-5-30 16:26 编辑

从我不专业的角度来说几句:
1.业主大会不需要全部业主参加,会议形式‌可采用现场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因此,你说的业主说没召开会议是正常的。现在小区里基本都是有人上门来请你签字的选举。
2.委员得票需达到规定比例。这个应该候选人名单,从中差额选举,按照从高到底排序。具体看你们小区的选举办法。按照你们表格里得票24占60%,那么总票就是40,就很奇怪,应该有别的情况,具体未知。
3.贴身份标签毫无意义。说实在的,身份反而是限制乱来的,不至于为了小区里的那点断了自己前程。
4.拒交公章。资格被终止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目前好像没看到。
5拒交财务账目。账务公开是应该的。至于拒交,不知道说的拒交的对象。
6.否认街道决议。街道并不能终止业委会的职能,只有召开业主大会才能终止。
7.街道并不能对业委会进行处罚。
8.业委会成员所在单位与其在小区的业委会身份无关。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单位无权干涉。

别的什么情况?原始单子拍给你看看,是你的学生猪队友少来了四个吗?还是少算了四个凑数没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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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22: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Fhfq 发表于 2025-05-31 10:04
二届业委会说了,要打赢官司才能看

行政复议被驳回了,还是看不了呢,恬不知耻的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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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06: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bbaby 发表于 2025-05-31 22:51
行政复议被驳回了,还是看不了呢,恬不知耻的二届

事实毕竟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某会的种种手段目的真心为弘阳业主吗?而且他们的手段几手无所不用,下流之极,什么小号混迹各个楼群,什么小号在弘阳业主群随便踢有意见的业主,什么拉帮结派,什么偷鸡摸狗上台,什么嚣张跋扈说业主看帐要等请到专业会计,或者要起诉法院符胜诉才能通过法院看到,什么小作文一遍遍地说谎,说业主钱没有动过,拿岀来看呀,没有公示过,上台材料还保证真料,其实呢?连最基本的都能造假,他们嘴里难道还想要有一句真话吗?为业主不知喊了多少遍,说了多少次要减物业费,业主问服务呢?你们保证吗?没有人回答了,使尽各种手段对付广大业主,把弘阳当做台湾鸟来处理,这样一群人说为业主,连鬼都不会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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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13:1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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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 20: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业委会成员霸占小区公共财产拒不公示拒不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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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21: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呦喂嘚吧嘚 发表于 2025-05-30 13:53
那个第二届业委会还不死心,想着重回复燃。太可怕了,拿着业主的钱,骂着业主的人,拉着外面的人进群制造舆论。为了贪钱不择手段!据说还有专门的人教他们怎么搞怎么贪。被物业开除的毛某人,把在任时的业主资料给这些人,然后再编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散播!我们业主的人生保障在哪里?业委会成立后,社区街道都压不住,无法无天目无王法。逼急了还告社区街道,倒反天罡!住在这里的业主每天人心惶惶。第二届的业委会组成人员还都是公务员!!!!!!!!我们用税收养的人,现在还想吃我们的人血馒头!


不择手段啊,还天天在折腾,准备复活,还在组建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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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21: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5-30 15:46
本帖最后由 嘻哈一笑 于 2025-5-30 16:26 编辑

从我不专业的角度来说几句:
1.业主大会不需要全部业主参加,会议形式‌可采用现场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因此,你说的业主说没召开会议是正常的。现在小区里基本都是有人上门来请你签字的选举。
2.委员得票需达到规定比例。这个应该候选人名单,从中差额选举,按照从高到底排序。具体看你们小区的选举办法。按照你们表格里得票24占60%,那么总票就是40,就很奇怪,应该有别的情况,具体未知。
3.贴身份标签毫无意义。说实在的,身份反而是限制乱来的,不至于为了小区里的那点断了自己前程。
4.拒交公章。资格被终止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目前好像没看到。
5拒交财务账目。账务公开是应该的。至于拒交,不知道说的拒交的对象。
6.否认街道决议。街道并不能终止业委会的职能,只有召开业主大会才能终止。
7.街道并不能对业委会进行处罚。
8.业委会成员所在单位与其在小区的业委会身份无关。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单位无权干涉。

你孙悟空72变,可是你怎么变也逃不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人要摸摸良心说话,摸摸良心做事,不要天天瞎说八道,老百姓心里和明镜一样的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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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 07:1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小区乌烟瘴气,乱象从生,公务员的业委会还是不公示不交帐,政府难道希望看到业主过这样不和谐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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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 10: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濠滨网友m9wvm1 发表于 2025-05-30 11:04
郭大主任的脸恐怕比城墙厚

郭主任亲笔签名,应该不会说他不知情别人给他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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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 17:1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郭大主任的一贯作风,从第二届成立到现在业主大会一次都没有开过,请问这么多决策你们几人就能决定,问过业主了嘛?政府公务员就能越过法律法规,自由作主吗?把弘阳当成你自家一样处理。谁给你这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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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06: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届交帐!政府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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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朋友 不要有反对意见就扣帽子!

1.  我第2点问了  得24票  占总数60,那应该是40票。我就很奇怪  你们比例到底是怎么算的。

2.  我也说了,我支持账务公开,不公开肯定不对。至于交账给谁,那肯定是下一届业委会,而不是给街道或者社区。在你下一届没有正式选举出来以前,你想交给谁?业主觉得有问题,交接以后可以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3.  7个人4个人辞职,辞职只是申请,还要批准,交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相关规定,业委会成员辞职过半仅代表其无法正常履职,但组织合法性不受直接影响。解散业委会需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4.业委会不需要社区或者街道领导。不受社区和街办的直接管辖和指令。不要跪多了就站不起来。

总之,觉得业委会有问题,可以发起业主大会,罢免,再选举,然后再查问题,只知道叫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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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3 13: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6-03 09:52
小朋友 不要有反对意见就扣帽子!

1.  我第2点问了  得24票  占总数60,那应该是40票。我就很奇怪  你们比例到底是怎么算的。

2.  我也说了,我支持账务公开,不公开肯定不对。至于交账给谁,那肯定是下一届业委会,而不是给街道或者社区。在你下一届没有正式选举出来以前,你想交给谁?业主觉得有问题,交接以后可以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3.  7个人4个人辞职,辞职只是申请,还要批准,交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相关规定,业委会成员辞职过半仅代表其无法正常履职,但组织合法性不受直接影响。解散业委会需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4.业委会不需要社区或者街道领导。不受社区和街办的直接管辖和指令。不要跪多了就站不起来。

总之,觉得业委会有问题,可以发起业主大会,罢免,再选举,然后再查问题,只知道叫是没有用的。

第四条:不要你觉得,违法就是违法,至于我们小区怎么做,政府怎么做,与你何干?影响了你什么了要你在这里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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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bbaby 发表于 2025-6-3 13:10
第四条:不要你觉得,违法就是违法,至于我们小区怎么做,政府怎么做,与你何干?影响了你什么了要你在这 ...

咋啦 ,你家开法院的,还是中院、高院一起开,你说违法就违法?只允许你用论坛 ,不允许我用?你那么大能耐,把我封了,这样我就不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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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21: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6-03 13:54
<p><br/>咋啦 ,你家开法院的,还是中院、高院一起开,你说违法就违法?只允许你用论坛 ,不允许我用?你那么大能耐,把我封了,这样我就不能说话了<br/></p>

蹦跶,继续蹦跶。违法乱纪者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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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21: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铁证贴你脸上,都装看不见。不是眼瞎就是呆!三分之二,不懂回家问你妈去!
2.不知道是你文盲,还是小学没毕业。看不懂规定嘛,南通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换届工作启动10天之内交账到街道社区。还在说交给下一届业委会。
3.南通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业委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咋滴,人家辞职还需要你批准啊。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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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21: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6-03 13:54
<p><br/>咋啦 ,你家开法院的,还是中院、高院一起开,你说违法就违法?只允许你用论坛 ,不允许我用?你那么大能耐,把我封了,这样我就不能说话了<br/></p>

继续洗白白,等法院判决书贴你脸上,看你还在叫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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