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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蔡向泉

[百姓民声] 拆迁程序违法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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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6 23: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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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4 20: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一条法律规定,拿了房就代表拆迁补偿合理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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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7 07: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冤假错案,中央要求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地方法院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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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5 22: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己经延期三次,每次三个月,期待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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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1 10: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违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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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8 10: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中院终审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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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10 22: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违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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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21: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中院终审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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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2 21: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崇川区街办干部对我说:你们告了政府有什么用?政府还在那里。我们是书呆子,我们相信法律,相信法大于权,而事实上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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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8 10: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违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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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31 12: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行政,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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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 1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违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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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1 11: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案例:土地没有经过征收,行政机关无权作出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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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5 20: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违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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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1 10: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议搬迁是偷换摡念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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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1 15: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征收和拆迁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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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1 21: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拯救泥巴地 发表于 2025-09-11 15:46
依法征收和拆迁不是一个概念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搞协议搬迁是偷换概念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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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19: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行政,诚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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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8 20: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行政,诚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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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 07: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行政,诚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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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蔡向泉 发表于 2023-10-16 07:21
最高人民法院原周强院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你看来真是少有的自以为是的没文化水准的人:你在南通这个民间的濠滨论坛上,向最高院院长呐喊,显示你的正义与冤屈?上次发的帖子里居然说对法院的判决词猜想。。。。你确定你是一个真懂法律的人物了?别在这儿出洋相了有本事你就跨进最高法的大门递交状书并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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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 20: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hhdyw 发表于 2025-10-03 13:50
本帖最后由 hhdyw 于 2025-10-3 13:53 编辑


      你看来真是少有的自以为是的没文化水准的人:你在南通这个民间的濠滨论坛上,向最高院院长呐喊,显示你的正义与冤屈?上次发的帖子里居然说对法院的判决词猜想。。。。你确定你是一个真懂法律的人物了?别在这儿出洋相了有本事你就跨进最高法的大门递交状书并被受理!

我文章上网之前发给街办领导看看有无不妥,并实名发贴对所说的负责,你匿名评论愿意对自己所说的负责吗?案件己到最高院,谢谢你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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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1 20: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能向违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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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0 22: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行政,诚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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