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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蔡向泉

[百姓民声] 拆迁程序违法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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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14: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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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07: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以合法形成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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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7 21: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信访法制化,就是让每一件事有人办理,每一件事依法推进,做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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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8 20: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事实胜于雄辩,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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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5: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尊敬的腐败分子你好,我们不想人死了,给腐败分子的儿女说,我爸爸,本身就是,欺压百姓,搜刮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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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2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司法为民办案理念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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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7 20: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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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1 22: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协议拆迁是偷换概念,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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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6 22: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要坚持“如我在诉”,努力去追求“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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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23: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审判时不让你好好讲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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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23: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1-28 09:00
你的超批面积有效吗

那家没有超批.查查干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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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8 22: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JIMMYCHAN 发表于 2023-10-01 17:22
拆迁是由政府发起、社区干部配合拆迁公司进行拆迁的,没有拆迁违法一说,只要差不多价格就行了。不要想着拆迁一夜暴富,还真没有拆不了的房子。

你好:国务院590令规定的征收房地产程序要不要遵守?房产没有评估,怎么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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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22: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理解:第一:司法具有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第二: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第三:司法公正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起着保障作用。第四:司法公正对人们的行为有预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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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蔡向泉 发表于 2023-10-5 07:48
签字很重要,落笔前要三思。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南通海垣拆迁公司深更半夜赖在百姓家不走,拍桌子,掀凳子, ...

拆迁公司是商业行为,不具有强制权力。他有权要求你签字,你和他谈不拢,有权拒绝与他签字。

无论签与不签,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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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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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1 23: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老百姓打官司不是来走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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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1 08: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舆论监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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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2 13: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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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3 23: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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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6 23: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上诉与上网不冲突,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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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9 22: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司法公正,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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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5 06: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学法辨是非,识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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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8 1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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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4 20: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最高法:行政协议存在违法行为的,法院应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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