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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蔡向泉

[百姓民声] 拆迁程序违法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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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9 22: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司法公正,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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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5 06: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学法辨是非,识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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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8 1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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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4 20: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最高法:行政协议存在违法行为的,法院应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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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8 19: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依法行政不能是空口号,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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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6 22: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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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9 23: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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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6 20: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政府监督、批评、建议、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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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3 21: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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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31 12: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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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08: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人民是“考官”,案件是“考题”,公平正义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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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4 22: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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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蔡向泉 发表于 2023-10-2 07:10
你好,照你这么说,省、市、区制定拆迁政策是纸上谈兵了,走形式而己了。庭审中,《一份漠视党纪国法的触 ...

有整体评估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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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6 21: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任港路新村 发表于 2024-10-06 15:27
有整体评估报告吗?

评估报告有的,不全面,缺少附属设施及装饰装璜明细表,邻居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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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1 08: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被拆迁人的答复在说谎,老百姓如何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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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21: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国务院590号令明文规定的征收房地产程序要不要遵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判协议有效,法律依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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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3: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现在到法院,法官成了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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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02: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观音山街道,2014年拆迁,是一个不公平,不公正,无法无天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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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0 16: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协议搬迁是偷换概念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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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6 22: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依法行政,依法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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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09: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018)最高法行申9729号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过程中履行催告程序行政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1984年1月5日起实施、当时有效的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1990年4月1日实施、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取代《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1984年以后新建房屋应当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建房手续,相关规定自1984年1月5日开始延续至今,赵某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应适用于本案,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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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8 09: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蔡向泉 发表于 2023-10-01 14:29
依法行政才能深得民心

说的是。原因是二脚兽们横行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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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22: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诉讼是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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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4 22: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协议搬迁是偷换概念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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