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极夜

[百姓民声] 南通市副市长陈晓东亲启“免责机制”,把法律置于何地!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钉子户在论坛都不到同情,请摸摸自己的良心再发帖。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0: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想当钉子户,就得担风险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1: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zp 发表于 2021-06-17 10:31
钉子户维护自己权益为啥不要脸,《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你不知道吗?
打个比方:如果别人在路上看上你老婆或女儿,拿出1000元要和她们啪啪啪,她们不同意是不是也属于“钉子户”?

你这什么P比方?难道是说只要给钱多就和谁啪啪啪?拆迁能这样比吗?土地是你的吗?毫无底线地索要就必须满足你?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但也不是任何人在拆迁中坐地起价、出尔反尔的理由,它只能保护你合理合法利益,超出合理合法范围之外就要算你侵犯公共利益的账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1: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没有公知的命,却有颗公知的心,念叨起雪花国国王的台词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1: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老百姓都是钉子户吗?请不要随便代表老百姓,老百姓最恨钉子户,凭什么要多拿多要?这钱难道不是国家的钱?岂能随随便便就给个别钉子户?不合理的要求当然要拒绝,否则就是对别人的不公平!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1:3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1: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他都被抓了,你怎么说怎么好了,关健是以事实为准绳,他这是违宪行为,没任何人能超越法律,是任何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2: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户名怎么都变成了濠滨网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21-6-1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8 07:31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1-6-17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陈晓东文件签字来看无任何不妥之处,领导也要有考核,必须推进的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2: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容错免责为啥践踏法律尊严,是否被公职人员打伤也证据不足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2: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比较关心到底断了几根肋骨,猫腻百出。违建不拆才是对所有老百姓利益的践踏,现在的社会就是要有人挺身而出,没有好的机制谁还会作为!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2:3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2:3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2:4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2:4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3:0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3:0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3: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didi_nt 发表于 2021-06-17 11:01
    你这什么P比方?难道是说只要给钱多就和谁啪啪啪?拆迁能这样比吗?土地是你的吗?毫无底线地索要就必须满足你?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但也不是任何人在拆迁中坐地起价、出尔反尔的理由,它只能保护你合理合法利益,超出合理合法范围之外就要算你侵犯公共利益的账了。

    你张口闭口的喊人家钉子户,多要钱。你哪只眼睛看到人家多拿了。试问楼主是问你拿了一颗洋钉,还是向你讨了一碗茶?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反腐平台。可以让大家畅所欲言,但不要带侮辱性的人身攻击,否则楼主可以报警抓你。同时公布你的身份,姓名和单位。如果楼主举报或陈述有误,相信有关部门会找她谈话,所以少在这里搅混水,生怕人家不懂你做什么似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3:1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3: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房子可以是遗产,宅基地也可以随随便便就给你当遗产传下去吗?不要看看上面有没有你名字或者你本身有没有另外分过宅基地吗?口口声声“合法”,明明就是你自己的个人“想法”。
    回复 支持 4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7 13: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你的青苗也是长在地里不收,能长十来年的吗?
    回复 支持 2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4-27 04:38 , Processed in 0.246857 second(s), 24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