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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极夜

[百姓民声] 南通市副市长陈晓东亲启“免责机制”,把法律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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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3:4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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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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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4: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主要是有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不依法,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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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4:0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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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4: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会不会给百姓带来不好的示范作用,百姓还信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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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4: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钟馗专打狗奴 发表于 2021-06-17 13:13
你张口闭口的喊人家钉子户,多要钱。你哪只眼睛看到人家多拿了。试问楼主是问你拿了一颗洋钉,还是向你讨了一碗茶?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反腐平台。可以让大家畅所欲言,但不要带侮辱性的人身攻击,否则楼主可以报警抓你。同时公布你的身份,姓名和单位。如果楼主举报或陈述有误,相信有关部门会找她谈话,所以少在这里搅混水,生怕人家不懂你做什么似的!!

你这么激动,哪只眼睛看见我指的就是楼主?难道别人就不能说说自己的看法,网络平台就只能发你的声音?平台难道被你“承包”了?抓人?公布别人身份?你是要玩网络暴力吗?你自己个懂法?你以为现在网民就听你们这些人一面之词就跟风带节奏起哄,所以少搅浑水的是你!一切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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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didi_nt 发表于 2021-6-17 13:19
房子可以是遗产,宅基地也可以随随便便就给你当遗产传下去吗?不要看看上面有没有你名字或者你本身有没有 ...

希望你好好学学《物权法》。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难道不算遗产吗?难道不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名字不是你说了算,你们拆迁之前有没有对案涉房屋进行入户调查,析产?有没有主管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有没有给行政相对人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异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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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4: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钟馗专打狗奴 发表于 2021-06-17 13:13
你张口闭口的喊人家钉子户,多要钱。你哪只眼睛看到人家多拿了。试问楼主是问你拿了一颗洋钉,还是向你讨了一碗茶?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反腐平台。可以让大家畅所欲言,但不要带侮辱性的人身攻击,否则楼主可以报警抓你。同时公布你的身份,姓名和单位。如果楼主举报或陈述有误,相信有关部门会找她谈话,所以少在这里搅混水,生怕人家不懂你做什么似的!!

你以为现在大家就看一面之词就代表真相了,现在判决书都公开了,我们只相信法院出的判决书,毕竟里面有双方的说法和法官的结论,这才是权威和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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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20 11:1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6-1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政府有上访渠道,国家监察委也有举报通道,至少论坛里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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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4: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didi_nt 发表于 2021-06-17 14:12
    你这么激动,哪只眼睛看见我指的就是楼主?难道别人就不能说说自己的看法,网络平台就只能发你的声音?平台难道被你“承包”了?抓人?公布别人身份?你是要玩网络暴力吗?你自己个懂法?你以为现在网民就听你们这些人一面之词就跟风带节奏起哄,所以少搅浑水的是你!一切依法办事!

    没有你们社区干部懂,你们专懂欺负老百姓。论坛里你无处不在,无敌小黄鸭在你来回的路上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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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4:4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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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4: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lzp 发表于 2021-06-17 14:12
    希望你好好学学《物权法》。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难道不算遗产吗?难道不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名字不是你说了算,你们拆迁之前有没有对案涉房屋进行入户调查,析产?有没有主管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有没有给行政相对人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异议权?

    这7个字不认识?分家析产难道不是你自己的家务事吗?何时需要行政部门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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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4: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通州区法院发的传票,步静宜法官在开庭前2个小时一个电话取消开庭,理由是传票错误并且未通知被告。又在当天已过开庭时间通知原告必须立刻来开庭,理由是被告来了。难道因为原告是普通劳动者,被告是通州区大企业,就可以如此刁难原告吗?还能相信法院,真是脑子生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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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4:5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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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4: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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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5:0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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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5: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通州区社保局笔录明确南通飞云家具有限公司是城镇私营企业,步静宜法官却在判决时写着社保局对企业性质认定不清,这是什么行为,恶意更改证人证言,况且该证人证言是她自己调取的!让老百姓如何信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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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5: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钟馗专打狗奴 发表于 2021-06-17 14:46
    没有你们社区干部懂,你们专懂欺负老百姓。论坛里你无处不在,无敌小黄鸭在你来回的路上等你

    哦,那你就和无敌小黄鸭组团吧,反正他也是有意和你们在一起呐喊的。祝你们合作愉快。对了,老百姓是一个群体,你没资格开口闭口代表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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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5: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你说枉法就枉法的?懂不懂法?判决一旦作出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在新判决没有判它错误之前,你凭什么定性它是枉法?难道你胜诉就合法,败诉就枉法,只能你胜诉了?天下还有这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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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5:2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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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5: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didi_nt 发表于 2021-06-17 15:20
    你说枉法就枉法的?懂不懂法?判决一旦作出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在新判决没有判它错误之前,你凭什么定性它是枉法?难道你胜诉就合法,败诉就枉法,只能你胜诉了?天下还有这等好事?

    法官判决时更改了证人证言是不是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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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7 16: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阳光6 发表于 2021-06-17 15:43
    法官判决时更改了证人证言是不是枉法?

    证词都是给我的吗?改没改我知道吗?你说改了就改了?我凭什么相信你咧?不懂空口无凭这个词吗?你认为改了就上诉呗,告诉我难道我去把你翻案去?要是上诉都不予采信,那就是你信口开河了,毕竟论坛里还有些人天天信誓旦旦地在说“没有任何通知、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之类话,我也去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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