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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任港路新村居民以全部签约就剩最后一户非居民楼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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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2-1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我说句公道话吧,不知是真假余老板,也不知是真认识余老板还是和稀泥,所谓才知情十天这一点,但凡懂点的人都知道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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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6: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临时注册不是抹黑就是洗白,还敢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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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7: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也不是头排门面,还要求按照门面房标准给予赔偿的话,显然要价开得有点大啊,毕竟地面上的构筑物是不值那个钱的。既然支持国家更新旧改,也希望实事求是提合理要求,不能达不到自己期望值就拖后腿,否则就别怪大家有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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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7: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人家不签是人家的权利,前几轮谈判的时候大部分居民不都这副德行。人家有定力有魄力做死硬分子捞好处,这会儿又说什么先拆了拉倒。没念过书?不认字不知道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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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7: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banned 发表于 2021-02-11 17:33
人家不签是人家的权利,前几轮谈判的时候大部分居民不都这副德行。人家有定力有魄力做死硬分子捞好处,这会儿又说什么先拆了拉倒。没念过书?不认字不知道法律?

人家余老板表态了坚决支持政府城市更新改造,不拖后腿,你也别给达不到目的坚决不签的死硬行为贴金了,念过书还不懂道理不是白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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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11 18: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nthanjw 发表于 2021-02-10 23:37
首先我们都应该支持城市发展这样新项目,但所有的事都要两边看待,都是应该在合法,合理进行,不应非法。双方应该坐下来好好谈谈补偿。略有认识余老板,人还可以,老家上海人,沪也有房产,原是粮站体制内人,改制房改时合法出资买下来,当时虽价不高,也不是一般人能有这么钱能买下来的。我去过原粮站,面积不小,还有院。虽不知道根据政策能补多少,就目前市场价应该上千万以上。双方平等很好重。

先问问第一排蔬菜公司的房产,他们不是一样很爽快的答应了吗,并且蔬菜公司地理位置比他好,全一楼,粮站是两层个,没有可比行,要价你们问问粮站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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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8: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banned 发表于 2021-02-11 17:33
人家不签是人家的权利,前几轮谈判的时候大部分居民不都这副德行。人家有定力有魄力做死硬分子捞好处,这会儿又说什么先拆了拉倒。没念过书?不认字不知道法律?

人家都在进步,没见还让人退步的,你也知道那是死硬分子哦!说什么起码能表明一个态度!
拆不拆,那是政府的事,就算是一千五百户都坐政府门口,政府该拆还是拆,政府不拆还是不拆!
识字和识事是两回事!懂法和守法也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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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11 18: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余耀顺 发表于 2021-02-11 12:33
大家好,我就是余耀顺本人,昨天我看到了这个帖子内心感到十分委屈,2001年国有企业改制我通过公开拍卖将任港路粮站合法购入,2020年政府公示将对任港路片区进行旧城改造,我的房产作为政府临时拆迁办公用房供社区使用,时至今日仍有街道的工作人员在我的房屋内办公,但是我现在竟然被大家认为是所谓的“钉子户”。
现在我对该帖做出如下回应和澄清:
1. 本人坚决支持政府城市更新改造,不拖后腿,在公正、公平、合理、合法、透明、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既有事实请求进行补偿。
2. 本人无任何所谓“背景”,改制前供职于南通任港路粮站。
3. 本人于2021年1月31日接到街道通知需要对我的房屋进行拆迁,至发帖之日仅仅过去了10天,为什么我就成为了“钉子户”?
4. 请问“人生如梦”你所谓的“狮子大开口”是多少钱?我提出的要求是按照同街或同系统的粮站的拆迁补偿方案相仿,目前正在沟通中,这个是“狮子大开口”吗?请你说话实事求是,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请大家监督。

其他区域具体怎么补偿什么原因我们不是太清楚,但这次拆迁你最有可比性的是门口的蔬菜公司,人家一是临街市口比你好,二是全部是一层楼,而你有两层。从这两点看,你的价格是要比蔬菜公司大打折扣的,不过你开出的单价超过蔬菜公司,不是狮子大开口是什么?在最后说一下,你有本事把你要价公开,让社会评评论。口中说着支持城市更新,完全借机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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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什么是钉子户,钉子户目的是开价太高,达到私欲。人的要求无止境的。让其达到回的。就是对大家的不公平,绝不能让“钉子户”狮子大开口让其愿愿实现,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垃圾人”,唯一办法就是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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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11 18: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余耀顺 发表于 2021-02-11 12:33
大家好,我就是余耀顺本人,昨天我看到了这个帖子内心感到十分委屈,2001年国有企业改制我通过公开拍卖将任港路粮站合法购入,2020年政府公示将对任港路片区进行旧城改造,我的房产作为政府临时拆迁办公用房供社区使用,时至今日仍有街道的工作人员在我的房屋内办公,但是我现在竟然被大家认为是所谓的“钉子户”。
现在我对该帖做出如下回应和澄清:
1. 本人坚决支持政府城市更新改造,不拖后腿,在公正、公平、合理、合法、透明、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既有事实请求进行补偿。
2. 本人无任何所谓“背景”,改制前供职于南通任港路粮站。
3. 本人于2021年1月31日接到街道通知需要对我的房屋进行拆迁,至发帖之日仅仅过去了10天,为什么我就成为了“钉子户”?
4. 请问“人生如梦”你所谓的“狮子大开口”是多少钱?我提出的要求是按照同街或同系统的粮站的拆迁补偿方案相仿,目前正在沟通中,这个是“狮子大开口”吗?请你说话实事求是,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请大家监督。

你在外面住这大房子,有没有考虑过我们任港路新村居民还在外面过渡,我们为了城市的发展,完全支持政府的决议,你呢,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拖累大家,你粮站多大面积,又是在里面,要价这么高,有本事把你要价公开,看看到底合理不合理,让全南通市居民去评评理。如果大家都想你这样,那么城市还怎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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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8: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非居民楼  更新办法从未公示过
不了解具体情况  不做评价
不过显然楼主发布的标题明显具有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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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9: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不管怎么说,余总大差不差就行了,早日和政府达成共识,让早日希望住新房的任港邻居都念你声好。积德行善,人没有眼,老天有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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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0: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武媚娘007 发表于 2021-02-11 08:37
此事略有耳闻,但是据我了解就前两天才谈第一次的事情怎么就变成谈了几个月谈不下来呢?不禁让人觉得这样发帖的动机是什么,鼓动人心吗?不是很懂这种神操作的具体内幕是什么,我觉得还是理智一点看问题,不要片面的听一面之词就跟风网爆。我去过这个大院几次。本想租其中一间做点小生意的,后来有更好的店面就没有选择,我记得这个大院有六七百平米呢。。。算算市值也不少吧。。我估计是不是不想给那么多钱搞点花样出来啊。。哎。。。还好我家没房子拆迁,不然也烦死。。

哈哈,在公共平台公然公布公民隐私的帖子没人管啊,果然法制化进程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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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1: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上善若水8 发表于 2021-02-11 20:45
哈哈,在公共平台公然公布公民隐私的帖子没人管啊,果然法制化进程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你天天造谣污蔑不一样没人管吗?什么“刷个不拆二字就不拆了”、“危房、违建纹丝不动有故事”,这种胡说八道的言论都能堂而皇之的发出来还真奇了怪了。从拆改那天开始,你可曾消停过一天?法治建设的确不能忘记你这种信口开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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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2: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10年前陆洪闸粮站拆迁,前年狼山粮站拆迁,多是改制企业,性质与任港路粮站相同,拆改和拆迁的赔偿标准应该有点区别,相信政府,相信余老板,早日达成共识,为南通市首个破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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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2: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雪莲花花 发表于 2021-02-11 22:06
10年前陆洪闸粮站拆迁,前年狼山粮站拆迁,多是改制企业,性质与任港路粮站相同,拆改和拆迁的赔偿标准应该有点区别,相信政府,相信余老板,早日达成共识,为南通市首个破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画上圆满句号。


性质相同,各家具体情况也相同?各地块内同街相比更实际吧!这种偷换概念的文字游戏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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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2: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雪莲花花 发表于 2021-02-11 22:06
10年前陆洪闸粮站拆迁,前年狼山粮站拆迁,多是改制企业,性质与任港路粮站相同,拆改和拆迁的赔偿标准应该有点区别,相信政府,相信余老板,早日达成共识,为南通市首个破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画上圆满句号。

这样笼统的比较毫无意义。现在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到底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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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2: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无敌小黄鸭 发表于 2021-02-11 15:36
那didi-nt社区领导既然要公开透明,先介绍一下自己是怎么从拆迁队进入社区的呗。有的是通过正规途径考进社区的,有的凭借自己在拆迁队那几年积累的人脉,zouhoumen进去的,你有没有?你是哪一年哪一批笔试的,大概考了些什么内容,考了第几名?说了给大家看看,别让那些钉子户冤枉你这个社区好领导,说出来给大家给你评评理?

漂亮,赶紧说出来评评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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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22: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nt人生如梦nt 发表于 2021-02-11 18:05
其他区域具体怎么补偿什么原因我们不是太清楚,但这次拆迁你最有可比性的是门口的蔬菜公司,人家一是临街市口比你好,二是全部是一层楼,而你有两层。从这两点看,你的价格是要比蔬菜公司大打折扣的,不过你开出的单价超过蔬菜公司,不是狮子大开口是什么?在最后说一下,你有本事把你要价公开,让社会评评论。口中说着支持城市更新,完全借机敲诈。

不是应该和某例比较,应和市价比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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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2 08: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盐城市
非法拆迁,掩人耳目,依法拆迁,依法补偿,那有所为的“钉子户",请拿出"旧城改造″的立项批文,依法行政不就行了吗?

点评

全国都知道要旧城改造的事,你还在要立项批文?不拆好怎么立项?不懂装懂,也太孤陋寡闻了。  发表于 2021-2-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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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2 08: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潇潇洒洒又一天 发表于 2021-02-11 22:42
漂亮,赶紧说出来评评理哈哈哈

有些人偏偏嘴里喊着支持,脚步却情不自禁地紧跟着一些拆闹,别人放个屁,他就说香。这就是你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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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2 08: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didi_nt 发表于 2021-02-12 08:25
有些人偏偏嘴里喊着支持,脚步却情不自禁地紧跟着一些拆闹,别人放个屁,他就说香。这就是你们的态度?

四五个昨天刚注册的号,都是一个款,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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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2 08: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潇潇洒洒又一天 发表于 2021-02-11 22:53
不是应该和某例比较,应和市价比较吧。


不是要求同街同类型相比较么?蔬菜公司比粮站低一级了,机电公司比粮站低一级了?还是人家单层店面房比你里面无店面的二层房要贱?市价也要根据你的现实条件吧,问你有没土地使用权为什么不回答?值个半分,要两分半,就不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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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2 08: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潇潇洒洒又一天 发表于 2021-02-11 22:42
漂亮,赶紧说出来评评理哈哈哈


跟着有异常的人后面叫好,是什么情况?哦,不能怪,才注册的第一天!没吃过鸭脚也不能抱着一个就乱舔的,去正规食品店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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