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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崇川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巫劲松到底是在为被告做主还是自作主张?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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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0: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反正我与被告之间的继承纠纷没有任何调节的可能。没有任何调解的必要。
能让我少进行一场诉讼我都会配合。
如果没有人愿意让我少一场诉讼?那我就全力为之。本来我就没有省事的打算。只不过由于被告家里说出来笑话太大,我解释了这么多,必须要带出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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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0: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11047及其相同性质财产应当切割出来的,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份额进行继承的。
随便谁处理的方式都是一样。
我们认为应该第一位开始进行。而且相对简单。只需要申请法院协助调查函到房产交易中心调取被告名下所有不动产资料。
之后直接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判决,进行确权。(被告隐瞒妄图侵吞所发生的遗产继承纠纷,有纠纷的事实存在,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确权解决纠纷,不是只能够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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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0: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人发表了不同意见,我还被骂了。
大家都可以作为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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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0: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在这里一直有个态度。
据我所知,我母亲生前是没有债务。
我的继承权包括继承债权,继承债务两项。
如果有我所不知的债务,我会代替我母亲偿还。但我的继承权利不容任何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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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0: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过连我律师也不得不承认,那丫头说的话有道理。
11031,根据所得知的材料。包括(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公证,被告承认是婚前财产及放弃继承权文件,其中一个转继承指定继承人文件)
确实是应该属于我这边几个继承案件最简单的一个。因为其他两个案件都涉及到被告继承权的问题,被告名下财产还涉及到一个,由于隐瞒妄图侵吞,15年来各种行为极其恶劣,需要法庭判决打掉继承权的份额。
11031,可以说是和被告没关系的。被告就算【要么虚构事实,要么逻辑混乱,犯病是在制造出原被告双方有调解可能等谬论】都没有任何作用。

按照我律师根据这个说法进行分析,确实11031比我住的地方的案件还要简单。可以说根据所有调取到的证据材料,直接下判决书,确定各继承人该继承的份额。之后各继承人配合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那个关于其他继承人a的方式也相当简单。可以直接拿着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完成继承过户。其他继承人有不配合的?直接提起诉讼。过程中又发现自己15年来的应该得到的房屋租金孳息权利受到严重侵犯,遂要求被告返还。被告各种理由,借口推诿,拒不还款。当确权完成之后,也是与被告一场诉讼。

随便是谁进行?确实,11031是最简单的一个案子。
那丫头说的话值得所有人考虑。
一个案外人,一个不是法律专业,不是吃法律饭的人,能有这种见识。确实值得我口头书面都表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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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4: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其实关于我与被告的三个继承纠纷里面涉及被告继承权的部分,我们这边有我们自己的看法。虽然我们没有权利做任何主,但是发表出来大家可以看看。言论自由嘛。

关于11031,按照目前所有的证据,被告已经放弃继承权,承认该套商铺是与我母亲再婚前我母亲的婚前财产所购买这个事实。那和被告就没关系。

关于我住的地方,虽然也是我母亲在婚前的婚前财产所购买,但是被告的继承权是无法被剥夺的。而且这15年所有继承人一直很默契的承认我独自拥有使用权。没有任何人侵犯过我的任何权益。被告也不存在酌情减少继承权的问题。(继承纠纷发生时,我起诉之后,在没有第一次开庭之前,被告一直否认这是我母亲的婚前财产所购买,所以才触发的纠纷,触发的诉讼)被告在第一次庭审,终于说了实话。没有敢欺瞒法庭。最后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我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其他继承人坚持的权利赠与给我所以其他交换形式我来获得。这样我住的地方我就获得了3/4的继承份额。被告还只剩下1/4的继承权,我与被告的仇恨不共戴天,没有任何可以调节的可能。如果共有产权,就会引发将来一系列有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那可能会判令我买下被告1/4的继承权。
问我律师在说我和被告仇深似海,不共戴天。又没有任何调解的可能,被告自己也有住房。共有产权又肯定会引发,将来不可控的冲突和纠纷。所以这个方法也许是最可行的。
当然,这也是我们闲聊时的话语。不作为任何依据。我们只是享受了言论自由这个权利。

关于被告名下的不动产要切除出来的属于我母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应该我继承的部分。这首先要切除属于被告的一半财产。剩下来的才是我母亲的遗产。
被告的隐瞒欺骗,也许,最终到最后才会被全部查实。【那么就形成了故意隐匿,妄图侵吞。酌情减少继承权份额的问题】(国家继承法中有规定,如果有继承人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除其他的刑事责任之外,还要被剥夺继承权)

但是我们认为,被告这15年的所作所为,除了没杀我,或者没敢杀我之外?可谓坏事做尽。离杀人只是一步之遥。
已经离被剥夺继承权只有一步之遥,我们认为啊。(仅是我们认为是言论自由)被告这个继承权应该被打掉80%-90%。【除了杀人,没有其他任何坏事没干过。(等我以后能获得被告坏事做尽的这一部分的证据或者人证之后?我自然会递交法庭)】
除了杀人,没有坏事,没干过。离杀人只是一步之遥。
杀人会被剥夺掉继承权。仅差没有杀人,其他的坏事做尽。最起码应该被打掉,80~90%。


这也就是我与被告之间的三个继承纠纷中唯一一个有可能或左或右的地方。不要脸的被告,还有可能不服气去上诉呢。这也就是上午,发那个微信聊天记录给我的人,所担心的地方。不要脸的,总归是不要脸。就这么简单!

三个继承案件当中,确实11031是最简单最方便的一个案件。
没有任何悬念,不需要任何沟通。顶多只有其他两个继承人之间的沟通行为。
剩下来的就是法律文书,直接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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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4: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打骚扰电话的是不是都这么嚣张?

陌生号码只是被标记,我害怕被误标,还是接听电话。
电话接通,我没有等对方说话。我先和对方说,你的号码已经被标记。如果你是卖房子的,你就不需要和我说话了,直接挂电话,我没有这个需求。

电话那头居然和我说,我就是卖房子的,就是要和你说我们的房子。

就和他说你有病吧。你听不懂我第一句说的话吗?

他居然回我,你有病吧。

大家评判一下这通电话到底是谁的过错?到底谁有病?

我知道现在新楼盘的分销都落在几个中介的手上。恨不得很多的新楼盘都是一个中介在打电话骚扰。
我也知道被告找了一个中介,专门喜欢打电话骚扰我。
但是我不知道这种电话打了有什么意义?
真的不知道被告的脑子已经病成什么程度?找个卖房子的打电话给我,你想证明什么问题?
陌生号码就算被标记,我永远是会接听的。因为我遇到过被误标的情况。但是我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就这么简单!

不要认为换不同的楼盘打过来我就会认为是很多人在骚扰我。有些所有人都知道情况,我不可能不知道!被告,说实话,你也没多大的能力和本事。开中介的满大街都是,老板都不算什么,何况负责人,搞不好还不是主要负责人。你在吹什么牛逼呢。

除了吹牛逼,还有什么本事?剩下来就是全南通城出丑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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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4: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其他同样的话题不想说了。天天重复,我又不是被告那边那一群脑子有病的东西。被告那边脑子有病的,就是脑子有病。吃屎样的德性。
重复的话题天天说,都不知道这种人脑子有病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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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15: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那就打电销的号码都是几十个几百个连号买回来的。一个号码被标记多了就不用了,换另外一个号码。

那么这个号码还是被标记的呀。循环使用,下一个买这个号码的还没用,直接已经被标记成骚扰电话了。我有一个朋友就曾经遇到过这种尴尬。所以被标记的号码,我只是怕错误标注。我没道理不接的。其实我也不想接。尤其是被告塞钱给的那种不要脸的房产中介打出来的骚扰电话。
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避,我只可以先发制人。我接着不识相就不要怪我开骂。居然还有个不要脸跟我对着骂的。我不记你这个人,反正我知道哪家中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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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20: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心理治疗师评价被告那边的一个家庭成员“虚荣心,攀比心理太强。好胜心理太重。……”
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问题我是想说,是哪边的人?总归帮着哪边说话。针对哪边的人。
我只想说有几位上神,真的不要难为我。我做不了这个主。反正我不是针对某个人,有好几个人。
那位心理治疗师虽然优秀,虽然杰出。但是你们毕竟应该知道是谁的四年大学同窗同宿舍好友的男朋友。我没办法帮忙的事情,不要针对我。
别人乐不乐意还是一说。这种拆台我拆的有点太深了。
不计较省会的距离是你的问题,人家男女朋友关系很好。最重要的是,谁是人家女朋友的闺蜜?同窗四年同宿舍的好友。

就算是我这边的人,我也没有办法做这个主,我也没办法帮这个忙。
更何况不是我这边的人。见谅吧,几位上神。
(这个帖子不需要每个人都看懂,因为基本上没几个人知道怎么回事情。我没有针对某一个人说这个话,我可没有得罪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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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5 21: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重点不在那个评价。我楼上是要说的另外一件事情。
要说我的评价?比那个评价还要差很多。毕竟别人人只能从心理学角度从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分析,我们是从各个方面进行分析,而且这几年的事情大家都看在眼里。
我说的这件事情和大家都没关系,听不懂,不要多问。看了一半懂一半,不懂更加不要多问。各人自扫门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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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08: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关于王丹丹在社会上向任何人不论网络展示截屏还是当面展示截屏涉及我与其的聊天记录?必须提供该截图配套的公证书文件。
或者当面手机重启,打开微信,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我的头像,进入微信聊天对话框界面。(只需要点击我的头像,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

任何人要拿着这三年多以来任何王丹丹作为始作俑者第一次提供出来并之后,在社会上流传的关于我和其他任何聊天记录和我谈任何事情?
就算没有配套的,公证书,复印文件。起码也要拿出关于王丹丹本人操作手机重启之后进入微信,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我的头像,进入微信聊天界面的视频文件。

我三年多以来的一致态度就是,一切纯属虚构事实。因为2015年7月,这个王丹丹曾经加过我的微信,我没有让其通过,就是根本没有成为过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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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08: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如果只有一个聊天截屏,没有其他配套的任何内容。任何人要拿出来说事情,评论什么事情?我只想说一句,你脑子和王丹丹一样已经不正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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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09: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你有没有能力拿出我所说明的配套文件?那不是应该我管的事情。我只是按照法律,还有道理道义所要求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什么事都要讲个道理,讲个规矩。
幸亏还没编出,我和其聊天说我自己杀了人抢了钱呢。
如果有这个,岂不是还不得了?那是不是我不肯写借条借钱?就能够拿着这个聊天记录到公安局举报我?

搞笑的一塌糊涂。我没时间搭理这种蛮不讲理的行为。不管是谁,不管什么身份。

你拿不出我所要求的东西,不是我的错。【你可以选择不用这个话题,出来说话。你自己选择的这个话题出来说话,不是我逼你的,那你就必须拿出我所要求的东西,证明你提供出来的是合法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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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09: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没有能力拿到合法有效的东西?我没有强迫你一定要拿出来。你有权利选择不提供,不拿出来。
但是你拿不出来,就没有权利拿虚构出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我说任何事情。

你完全可以按照正常人的逻辑选择不拿那些脑残的人虚构出来的脑残的事情和我来谈任何事情。
有事说事,有理说理。好不好?
我能发帖子出来,我就没觉得自己的说法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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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09: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能够不拿那种脑残的事情和我说问题吗?

我没觉得我的要求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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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09: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哎哟喂,这个帖子好像还起到其他的作用。据说有人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能够当面核实有些内容。那最好了。

我提供的方法是公证处做公证书时候用的方法。正规合法,当然在民间,私下,绝对可以采纳,运用。

头像,昵称,备注都可以作假。
但是微信号是唯一不重复的,除非P出来的图片,不然不可能有重复相同的微信号。(我的微信号字母加数字,字母全部为英文小写,不涉及中文字,更加不涉及简繁体!)

若有人能够做到这一步,那就要求王丹丹拿着自己,所谓和我有微信聊天记录的手机。自己操作。真相自然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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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0: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一点,就算所谓,虚构出来的我被其拉入黑名单,这种事情发生?
黑名单里的所有人是删除不了的,应该是会保留的。打开黑名单,同样可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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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0: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如果有人验证是最好。
没人验证对于我这边,我现在面临的事情,面临的情况我还是原来的态度。
任何人要和我拿那种虚构出来事情谈任何问题?你有没有能力拿到我所要求的证明真实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不是我应该操心的。
能够拿到真实合法性的材料,那我可以和你针对你所说的问题,聊事情。
如果你拿不到?或者没有能力拿到?那不好意思,正常人的做法应该是回避聊这个话题,以免引起误会,矛盾,冲突。你拿不到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问题。话题是你自己提出来的,你拿不出证明自己真实合法性的证据,那更加不是我的问题。我没有义务替你解决,应该你自己去解决的问题。
除非你认为自己和王丹一样,是个脑子不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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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2: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刚才看到几个女孩在商量买哪个?

听到有个说“买大买小?买定离手!”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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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3:5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个人家93年出生的孩子,看不懂我这边发生的有一件事情,委托我上来问问到底怎么回事情?

有个家族经济状况只能勉强称得上中等状况的人家,有个不争气的女儿。三年来一直用微信聊天记录制作工具虚构事实制造出很多我与其的聊天记录。散布在社会上随随便便谁?都能够搞到几个段子。
三年来,我一直把我的态度讲的很明白。而且上午已经通过帖子告诉了大家,就算不经过公证处?不侵犯任何人的个人隐私。情况下也能够通过家长的介入查明真相。
居然还不能够让人说的,自己家孩子没家教,没教养,在社会上干出些下三滥的事情。还容不得别人评价啦。
有家教,有教养的人家家长会马上介入调查这件事情,很简单的方法,正规合法,不侵犯到任何人的权益。
就是没动静,还不能让别人说。
大家有没有觉得是这家的家长和子女串成一气?合起伙来陷害我的。大家知不知道什么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

自己家的女儿嫁不出去,又不要脸,不要皮。放在社会上丢什么人呢?

现在又要搞得别人家母女因为这个烂货在社会上面散布的内容闹矛盾,关系不融洽。

没有个出来解释的,还不能让人说。有人看得懂这件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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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4: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要说别人家,我也是认为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很简单的一个办法可以发现真相。就是不做。就是要搞得别人家母女因为那个烂货三年来在社会上散布的内容关系不和睦。

所以说这家人家就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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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4: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王丹丹的父母,你们听懂没有?
因为你们的女儿三年来在社会上面虚构事实,用微信聊天制作工具制作出来的,我和琪的聊天记录。

现在这种东西搞得别人家母女关系不融洽。

人家女儿有教养,有素质。而且因为我本身出生书香门第,更加要要求你们作为王丹父母的,用最简单最合法最有效的合法方法手段。证明出事情的真相,并且公布在社会上。

首先是对自己的家教,人品,自己家庭在社会上面向众人展示的为人处世有个交代。
其次给我一个交代。
最后避免别人家母女,因为你家不要脸,不要皮的女儿在社会上面散布的那些不要脸的内容,而产生矛盾。

这要求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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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4: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无所谓的。一个烂货,反正我将来要提起诉讼的。

但是你王丹丹的父母有什么资格?因为你家不争气的女儿在社会上面散布的,脑残的内容。
搞得别人家母女关系不融洽?

不要忘了,是你们家女儿干出来的不要脸的事情。
我以及别人家女儿的要求过分吗?

以前没有过这种要求,因为只是在恶意中伤,诽谤诋毁我,我以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但是现在已经造成别人家母女,因为这件事情关系不和睦。所有的责任难道不是在你家吗?你家不需要出来澄清吗?你家还有家教吗?
我要你们作为王丹丹父母的做的事情过分吗?这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我说错话了吗?
你们做的事情很复杂吗?

之外只能证明【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家子没个好东西,一窝子下三滥。

你们家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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