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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给陆志鹏书记的一封信,因为没有回复,发给大家看看。我有没有说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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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陆书记:
    您好!
    看朋友发的微信,知道您是新来的市委书记,说您在崇川区与人民代表一一握手,平易近人。特给您写封信,企图证实之。
    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不是人民代表,也不是共  产 党员,但是想代表全市不被重视的老百姓对您说几句话。我是发发自内心的实话,听不听、信不信、理睬不理睬,是您的自由。
    欢迎之类的话,说的人太多了,所以我就省略了。
    在一般人看来,我是个“不守本分”的人,但是,以党的宗旨和《宪法》原则说,我不但没有错,而且是尽责尽分的。我对我自己的说法绝对负责任,所以敢写出来,我说的有错误,欢迎任何人批评。
    我给领导人写信,是学习我的一个朋友。孙家正同志到徐州市当书记时,她给孙书记写了信,孙书记回复了,并且与她成了好朋友。孙书记后来在徐州的表现不错,直到当了中央干部,还是关心着徐州,徐州人民也时时记着孙书记。我也试着给新来的书记写信,一般是没有回复。例如潘宝才刚刚到我们这里当县委书记时,我也用真名实址给他写过信,不知是他的手下人没有把信转给他,还是他对普通百姓不屑一顾,他一直没有理睬我,我称他为“潘庸才”(听不到真实话,或者不能判断话的好坏确实是庸),他也没有回复。后来他升官了,成为南通市的副市长,大概因为他听不进、听不到不顺耳的话,喜欢听奉承赞扬的话吧,后来就“载了”。对于一个好干部变成贪官污吏,不管是拍马屁的人,还是对他的错误不闻不问的人都有愧心处。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是对干部忠诚、负责任的。
    人性的弱点之一是喜欢听顺心的话,听不得不同意见,特别对批评意见有反感。因此,一些下级对上级,百姓对官员,都是投其所好,报喜不报忧、奉承不批评。克服这个弱点,对普通百姓,可以成为真正的强者,对干部,可以使工作有创造性的进步。
    我给领导干部写信,没有直接的要求、目的,但是,也不是无的放矢、做无用功。领导干部把工作做好了,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受益。我是群众之一,当然也受益。反之,只为了个人眼前利益,奉承拍马,对干部的错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害党害国害百姓,自己也受害,还会害后代。
    我知道,说别人不愿意听的话,不一定能够生效,有时可能带来麻烦。但是,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人民的干部负责,不管别人怎样看,我还是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也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是考虑说话的是什么人,不大考虑人说的什么话。我的话被人理睬的几率非常小,但是,我不失能够遇到知音的信心。
    我也尽量做到不麻烦别人,不敢随便浪费别人的宝贵时间,没有成竹在胸,我不说。为表示负责,我都把自己的想法白纸黑字录下来,任人推敲、批评。20多年前,我在《杂文报》上发表的文章与当时的市委书记吴镕的文章收在同一本书(《涛声》)中。最近几年,我能够在《大江南北》杂志上发表一些文章,都是说的严肃的话,其中有一篇用笔名“丁非卯”发表的《读史重在明理用理》是承同志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精神作的。
    我给您写信,还是希望我能够对你的工作起一点帮助或者启迪的作用。我认为,您初来乍到,可以不对过去的存在问题负责,但是,推到您面前的问题,不管是多么陈的问题,都要妥善解决,不留后遗症。按照这个要求,您的担子是很重的。但是只要相信群众相信党,依靠真理和唯物辩证法,还是可以达到目的的。如果您需要,我可以不遗余力地为您出谋划策。具体决策还是靠您和您的班子,听不听信不信还是由你们。建议而已。我们石港镇曾经有两个书记(蔡树林、振宇),没有理睬我的信,后来都是被判刑的。以后,我给新来的书记写信,明确说明不能“接二连三”,现在的书记与我的关系还是比较好的。不管他们怎样看我,我还是尽量为他们出好主意。归根结底还是,他们工作做好了最后离不了我的好处。
    也许您和您的手下人不能一下子理解我,不过可以慢慢来。把南通的事情办好是全南通市人民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南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说错了,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批评;我的话如果有可参考之处,不妨听听。
    欢迎你们提出具体问题来共同讨论,共同分析,共同把问题解决好。燃眉之急是把信访局门口群众提出的问题搞个水落石出。信访局前是您调研的最好地方,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突破口——象当年焦裕禄选择火车站作为工作起点那样。
    此信只作为投石问路的石子,如果您有意,给我回复(最好能够提供邮箱号),我可以谈一些别人未必能说出的话,或者谈一些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您收到后,请发个短信告诉我。我的手机号是15051247383,一般只收发短信,不接电话。                                                      敬颂
冬祺!
                                                            民           XXX   2016.01.21.
                                                            (通州区石港镇石东村15组)

南通0

点评

意思好像不听你的话就要栽跟头!  发表于 2017-10-12 20:54
空话一大堆,而且懒婆娘的包脚布——又臭又长!  发表于 2017-10-11 16:5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0-10 15: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书记没时间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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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自然,书记也好,百姓也罢,应该是平等的关系。但老兄你字里行间也显得太自大了吧,比如“归根结底还是,他们工作做好了最后离不了我的好处。”这话人听得舒服吗?不要说是个地方主官,就是和你一样是个百姓,人家爱听这个口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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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0-10 15: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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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0-1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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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0 09: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10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写信是你的自由,但人家也可以不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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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10-10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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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0-10 15: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开头应该称大人,小的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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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0-1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话有点糙但理不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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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0-10 16: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的意思是书记不理你会判刑的,蔡树林、振宇就是例子,你也太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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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0-10 16: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觉得您应该给省书记一些“启迪”。。不知个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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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孙孙不息 发表于 2017-10-10 16:23
    你的意思是书记不理你会判刑的,蔡树林、振宇就是例子,你也太自大了吧。

       因为系统提醒只有您一个人给我回复,所以为主回复您,以下内容,都是对一般老百姓有的疑惑说明一下。
       我的思想比较顽固,但是不一定落后。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就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意思,后来通过的《宪法》明确说明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再以后《宪法》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一点没有改掉。只是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按照《宪法》原则办事,脑子中还是封建主义思想占上风,所以使主仆关系的颠倒成为“天经地义”。我相信《宪法》,用《宪法》的原理,以主人的身份对公仆说话,只是不妄自菲薄罢了,一般人认为我妄自尊大,那是看不起《宪法》的原因,我不计较。
       本来,我是写给陆书记的私信,是代表觉悟比较高一点的百姓说话的。如果真正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对书记不低三下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也没有说,要他一定要听我的。我有说错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指正,但是我不同意主人一定要比公仆低一等。
       20多年前,我模仿郑板桥“难得糊涂”的格式写过一段话,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必须清醒
        板桥郑某曰难得糊涂,渔湾丁某对必须清醒:当官应明自己职份,原是公仆,岂能趾高气扬;为民当用自己权力,本是主人,何必枉自菲薄?(其中的枉字是故意用的)
        具体怎样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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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的思 想比较顽固,但是不一定落后。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就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意思,后来通过的《宪法》明确说明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再以后《宪法》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一点没有改掉。只是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按照《宪法》原则办事,脑子中还是封建主义思想占上风,所以使主仆关系的颠倒成为“天经地义”。我相信《宪法》,用《宪法》的原理,以主人的身份对公仆说话,只是不妄自菲薄罢了,一般人认为我妄自尊大,那是看不起《宪法》的原因,我不计较。
       本来,我是写给陆书记的私信,是代表觉悟比较高一点的百姓说话的。如果真正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对书记不低三下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也没有说,要他一定要听我的。我有说错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指正,但是我不同意主人一定要比公仆低一等。
       20多年前,我模仿郑板桥“难得糊涂”的格式写过一段话,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必须清醒
        板桥郑某曰难得糊涂,渔湾丁某对必须清醒:当官应明自己职份,原是公仆,岂能趾高气扬;为民当用自己权力,本是主人,何必枉自菲薄?(其中的枉字是故意用的)
        具体怎样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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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痛有点痒 发表于 2017-10-10 15:44
    开头应该称大人,小的冤枉

       我的思想比较顽固,但是不一定落后。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就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意思,后来通过的《宪法》明确说明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再以后《宪法》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一点没有改掉。只是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按照《宪法》原则办事,脑子中还是封建主义思想占上风,所以使主仆关系的颠倒成为“天经地义”。我相信《宪法》,用《宪法》的原理,以主人的身份对公仆说话,只是不妄自菲薄罢了,一般人认为我妄自尊大,那是看不起《宪法》的原因,我不计较。   本来,我是写给陆书记的私信,是代表觉悟比较高一点的百姓说话的。如果真正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对书记不低三下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也没有说,要他一定要听我的。我有说错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指正,但是我不同意主人一定要比公仆低一等。
       20多年前,我模仿郑板桥“难得糊涂”的格式写过一段话,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必须清醒
        板桥郑某曰难得糊涂,渔湾丁某对必须清醒:当官应明自己职份,原是公仆,岂能趾高气扬;为民当用自己权力,本是主人,何必枉自菲薄?(其中的枉字是故意用的)
        具体怎样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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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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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思想比较顽固,但是不一定落后。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就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意思,后来通过的《宪法》明确说明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再以后《宪法》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一点没有改掉。只是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按照《宪法》原则办事,脑子中还是封建主义思想占上风,所以使主仆关系的颠倒成为“天经地义”。我相信《宪法》,用《宪法》的原理,以主人的身份对公仆说话,只是不妄自菲薄罢了,一般人认为我妄自尊大,那是看不起《宪法》的原因,我不计较。   本来,我是写给陆书记的私信,是代表觉悟比较高一点的百姓说话的。如果真正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对书记不低三下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也没有说,要他一定要听我的。我有说错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指正,但是我不同意主人一定要比公仆低一等。
       20多年前,我模仿郑板桥“难得糊涂”的格式写过一段话,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必须清醒
        板桥郑某曰难得糊涂,渔湾丁某对必须清醒:当官应明自己职份,原是公仆,岂能趾高气扬;为民当用自己权力,本是主人,何必枉自菲薄?(其中的枉字是故意用的)
        具体怎样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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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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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看一下我给其他人的回复。您有什么具体问题,提出来我可以单独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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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天不下雨 发表于 2017-10-10 15:42
    写信是你的自由,但人家也可以不回的

        请看一下我给其他人的回复。您有什么具体问题,提出来我可以单独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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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wolf073208 发表于 2017-10-10 15:34
    自然,书记也好,百姓也罢,应该是平等的关系。但老兄你字里行间也显得太自大了吧,比如“归根结底还是,他 ...

    请您看一下我给其他人的回复。就您的提法特别回复一下:干部做好了工作,群众得益,我是群众之一员,当然也得益。没有什么难听的,我的意思是说我对干部提建议不是多管于己无关的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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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10-10 17: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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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0-10 18: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dyq1472646258 发表于 2017-10-10 17:15
      我的思 想比较顽固,但是不一定落后。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就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意思,后来通过的《宪法》明确说明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再以后《宪法》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一点没有改掉。只是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按照《宪法》原则办事,脑子中还是封建主义思想占上风,所以使主仆关系的颠倒成为“天经地义”。我相信《宪法》,用《宪法》的原理,以主人的身份对公仆说话,只是不妄自菲薄罢了,一般人认为我妄自尊大,那是看不起《宪法》的原因,我不计较。
       本来,我是写给陆书记的私信,是代表觉悟比较高一点的百姓说话的。如果真正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对书记不低三下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也没有说,要他一定要听我的。我有说错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指正,但是我不同意主人一定要比公仆低一等。
       20多年前,我模仿郑板桥“难得糊涂”的格式写过一段话,发出来供大家参考。

                                                   必须清醒
        板桥郑某曰难得糊涂,渔湾丁某对必须清醒:当官应明自己职份,原是公仆,岂能趾高气扬;为民当用自己权力,本是主人,何必枉自菲薄?(其中的枉字是故意用的)
        具体怎样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参政议政有渠道的,何必在这汪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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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1 10:2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10 18: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自古文人误国的太多,我只觉得你是教条主义者,没有回复你并不是奇怪的事情。另外你到底想反应什么问题,难道非得为你开特权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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