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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通邱新祥

[静海杂谈] 梦中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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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09: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4 08:14
文某(男,27岁)在纺织厂放火,宜宾警方通报详细案情 2025-05-23 22:47 发布于:北京市


5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通报,5月20日,屏山县发生一起放火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案件相关情况。据通报,犯罪嫌疑人文某(男,27岁)自幼因家境、辍学等原因较为悲观自闭,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或独自打工,今年春节回到兴文老家。2025年3月1日经人介绍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从事普工岗位,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4月25日, 纺织厂向文某发放了3月份工资4158元。4月30日, 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辞职申请,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5月15日, 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5月20日上午,文某乘车到达该纺织厂进入2号、3号车间放火引发火情,后又持刀将财务人员雷某磊刺伤。犯罪嫌疑人文某于案发时被当场控制,据其供述, 辞职是因为产生轻生厌世的情绪,急于拿到工资给母亲后自杀了结,因自身愿望未得到及时满足,遂产生破罐子破摔念头,用报复企业的方式自我了结。现文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雷某磊正在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请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公安机关将对造谣者依法严肃处理。这个新闻,转载于搜狐官网。趁你没有转行研发芯片之前,谈谈你的感想。

感想就是做人不能走极端啊,不要像老邱这样因为被交警处罚了交通违法行为就老是去黑警察,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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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09: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4 08:14
文某(男,27岁)在纺织厂放火,宜宾警方通报详细案情 2025-05-23 22:47 发布于:北京市


5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通报,5月20日,屏山县发生一起放火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案件相关情况。据通报,犯罪嫌疑人文某(男,27岁)自幼因家境、辍学等原因较为悲观自闭,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或独自打工,今年春节回到兴文老家。2025年3月1日经人介绍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从事普工岗位,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4月25日, 纺织厂向文某发放了3月份工资4158元。4月30日, 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辞职申请,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5月15日, 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5月20日上午,文某乘车到达该纺织厂进入2号、3号车间放火引发火情,后又持刀将财务人员雷某磊刺伤。犯罪嫌疑人文某于案发时被当场控制,据其供述, 辞职是因为产生轻生厌世的情绪,急于拿到工资给母亲后自杀了结,因自身愿望未得到及时满足,遂产生破罐子破摔念头,用报复企业的方式自我了结。现文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雷某磊正在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请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公安机关将对造谣者依法严肃处理。这个新闻,转载于搜狐官网。趁你没有转行研发芯片之前,谈谈你的感想。

这个事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生活经历,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性格形成存在很大的影响,老邱狡辩说谎、污言秽语,喜欢胡编乱造的这些恶习很大程度应该就是在他成长过程中慢慢形成的,大家可以通过他的小作文发现“黄斑”,比如他自己婚姻不幸,就把父亲的病逝归结到别人的嫁妆——两个樟木箱子上,制造莫名其妙的仇恨。自己官司没有获得法庭支持,在没有搞清事实的情况下,他就到处丑化法官,不惜颠倒黑白,诋毁正义,为犯罪分子站台;面对国家媒体发布的澄清视频,他可以大言不惭的说看不清,坚持错误,等等。种种迹象表明其心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应该主动接受心理干预,否则只能永远生活在阴暗中无法自拔。但愿老友陈科能够主动出手,挽救这个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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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09: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4 06:55
“你又老韦附体了?如果老韦在”。你这句话,不能随便出口。
你是万事懂,但嗅觉也有失灵的时候。
老韦现状如何?只有社区警所最有发言权。
这方面,你的想象不能太丰富。

老邱不光顿号小数点不分,连“附体”这个词汇也理解的如此狭隘。“附体”这个词,我用在所有被你拉来“借嘴发声”的人上,五花八门的奶奶说、老党员说、老友说…就是例子,和你把逝者还阳请别人吃饭是两码事。他们都不曾在论坛一天,却被你用编排的台词跟着你的剧本发声。所以,如果老韦在这里,了解到你的所作所为,能不用笤帚照着你的歪嘴来两下吗?不然真对不起他早年对你的教诲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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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09: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4 06:55
“你又老韦附体了?如果老韦在”。你这句话,不能随便出口。
你是万事懂,但嗅觉也有失灵的时候。
老韦现状如何?只有社区警所最有发言权。
这方面,你的想象不能太丰富。

哎呦喂,不是和这也熟,那也好。
感情都是点头泛泛之交。
一天到晚挂在嘴上攀附,搞笑搞笑。
内心越缺失啥,越要炫耀啥!
有推心置腹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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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09: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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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12: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4 08:14
文某(男,27岁)在纺织厂放火,宜宾警方通报详细案情 2025-05-23 22:47 发布于:北京市


5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通报,5月20日,屏山县发生一起放火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案件相关情况。据通报,犯罪嫌疑人文某(男,27岁)自幼因家境、辍学等原因较为悲观自闭,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或独自打工,今年春节回到兴文老家。2025年3月1日经人介绍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从事普工岗位,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4月25日, 纺织厂向文某发放了3月份工资4158元。4月30日, 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辞职申请,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5月15日, 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5月20日上午,文某乘车到达该纺织厂进入2号、3号车间放火引发火情,后又持刀将财务人员雷某磊刺伤。犯罪嫌疑人文某于案发时被当场控制,据其供述, 辞职是因为产生轻生厌世的情绪,急于拿到工资给母亲后自杀了结,因自身愿望未得到及时满足,遂产生破罐子破摔念头,用报复企业的方式自我了结。现文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雷某磊正在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请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公安机关将对造谣者依法严肃处理。这个新闻,转载于搜狐官网。趁你没有转行研发芯片之前,谈谈你的感想。

老邱,你回想回想,你是不是从小就喜欢狡辩,不诚实,有些事真的是从小就能看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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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16: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4 08:14
文某(男,27岁)在纺织厂放火,宜宾警方通报详细案情 2025-05-23 22:47 发布于:北京市


5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通报,5月20日,屏山县发生一起放火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案件相关情况。据通报,犯罪嫌疑人文某(男,27岁)自幼因家境、辍学等原因较为悲观自闭,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或独自打工,今年春节回到兴文老家。2025年3月1日经人介绍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从事普工岗位,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4月25日, 纺织厂向文某发放了3月份工资4158元。4月30日, 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辞职申请,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5月15日, 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5月20日上午,文某乘车到达该纺织厂进入2号、3号车间放火引发火情,后又持刀将财务人员雷某磊刺伤。犯罪嫌疑人文某于案发时被当场控制,据其供述, 辞职是因为产生轻生厌世的情绪,急于拿到工资给母亲后自杀了结,因自身愿望未得到及时满足,遂产生破罐子破摔念头,用报复企业的方式自我了结。现文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雷某磊正在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请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公安机关将对造谣者依法严肃处理。这个新闻,转载于搜狐官网。趁你没有转行研发芯片之前,谈谈你的感想。

很显然,如果没有大家对你批评监督,可能这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就是你了,你应该感谢网友对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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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23: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agesdream 发表于 2025-05-24 08:57
看懂了,祥候的意思搅S领域是他的专属领域,哈哈哈哈哈哈

阿翔的本意是希望大家不要再搅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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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5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4 12:43
老邱,你回想回想,你是不是从小就喜欢狡辩,不诚实,有些事真的是从小就能看到老 ...


当地警方通报,称“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实际情况是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
5月15日, 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
打工者文某为什么放火?企业把文某工资结算好如果当场付清,不走那个“审批流程”,这个恶性案件还能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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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5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4 16:02
很显然,如果没有大家对你批评监督,可能这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就是你了,你应该感谢网友对你的帮助
...

这件案子,也有看点:
5月24日,江西赣州上犹县针对“男子起诉瘫痪村民追债告错了人”事件展开处置工作。据悉,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就错误判决,向“被告人”妻子黄女士诚恳道歉;出借人朱才明聘请的律师将被司法惩戒。
23日,封面新闻曾报道,上犹县瘫痪村民胡某青被朱某明起诉,称其15年前向其借款26000元后拒绝偿还,村民妻子黄女士代夫出庭,称借条上时间段丈夫因中风在ICU治疗,20多天后被诊断脑偏瘫,残疾二级,十几年不能出门,他们夫妻不认识原告朱某,没借过钱,也没写过涉案欠条。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债务属实,判令黄女士丈夫限期偿还26000元及相应利息。黄女士不服,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
涉案借条(受访者供图)
记者在5月23日下午采访朱某明时,朱某明表示借款时只知道胡某青姓名、大概年龄和大概籍贯信息,委托律师后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上犹县有两个同名同姓的胡某青,实际借我钱的是一名公职人员。律师已经向黄女士赔礼道歉,并撤销追债起诉。”
23日晚,赣州中院发布通报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该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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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4 12:43
老邱,你回想回想,你是不是从小就喜欢狡辩,不诚实,有些事真的是从小就能看到老 ...

谈正题,不要远扯。企业老板是不是因小失大,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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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4 16:02
很显然,如果没有大家对你批评监督,可能这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就是你了,你应该感谢网友对你的帮助
...

你对警方的通报,有什么想法?说给南通网民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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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5: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7:05
当地警方通报,称“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实际情况是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
5月15日, 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
打工者文某为什么放火?企业把文某工资结算好如果当场付清,不走那个“审批流程”,这个恶性案件还能发生吗?

好一个不走流程!我老邱天下第一,天王老子来了都要听我老邱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大家直接按照我老邱的指挥棒走,不就好了吗?

哦,老邱从小不讲规矩,不怪邱宝宝啊,他还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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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5: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8:55
谈正题,不要远扯。企业老板是不是因小失大,不值当?

以后是不是大家都要按照你的意愿流程办事才能避免因小失大?比如,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交警胆敢处罚你,必然遭到你小作文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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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5: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8:59
你对警方的通报,有什么想法?说给南通网民听听。

想法就是老邱要感谢网友把他从违法犯罪的深渊边上拉了回来,否则老邱一旦不如意,是不是也要放火杀人?就像上次他诋毁的那个正义女法官被害事件,党某伪造证据索赔不成就行凶报复杀人,按照老邱的逻辑,法官算不算因小失大?社会是不是应该向这些人低头,纵容这些人无法无天?否则就成了不值当?
老邱,你的三观你自己真不知道多丑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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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5: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7:16
这件案子,也有看点:5月24日,江西赣州上犹县针对“男子起诉瘫痪村民追债告错了人”事件展开处置工作。据悉,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就错误判决,向“被告人”妻子黄女士诚恳道歉;出借人朱才明聘请的律师将被司法惩戒。23日,封面新闻曾报道,上犹县瘫痪村民胡某青被朱某明起诉,称其15年前向其借款26000元后拒绝偿还,村民妻子黄女士代夫出庭,称借条上时间段丈夫因中风在ICU治疗,20多天后被诊断脑偏瘫,残疾二级,十几年不能出门,他们夫妻不认识原告朱某,没借过钱,也没写过涉案欠条。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债务属实,判令黄女士丈夫限期偿还26000元及相应利息。黄女士不服,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涉案借条(受访者供图)记者在5月23日下午采访朱某明时,朱某明表示借款时只知道胡某青姓名、大概年龄和大概籍贯信息,委托律师后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上犹县有两个同名同姓的胡某青,实际借我钱的是一名公职人员。律师已经向黄女士赔礼道歉,并撤销追债起诉。”23日晚,赣州中院发布通报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该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抄来抄去就是避开老木匠病因不讲,我倒是认为你可以向网友澄清老木匠的病因究竟是不是由于两个樟木箱子引起的了,这个冤假错案你倒是给受害人平反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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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5: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5 07:16
这件案子,也有看点:5月24日,江西赣州上犹县针对“男子起诉瘫痪村民追债告错了人”事件展开处置工作。据悉,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就错误判决,向“被告人”妻子黄女士诚恳道歉;出借人朱才明聘请的律师将被司法惩戒。23日,封面新闻曾报道,上犹县瘫痪村民胡某青被朱某明起诉,称其15年前向其借款26000元后拒绝偿还,村民妻子黄女士代夫出庭,称借条上时间段丈夫因中风在ICU治疗,20多天后被诊断脑偏瘫,残疾二级,十几年不能出门,他们夫妻不认识原告朱某,没借过钱,也没写过涉案欠条。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债务属实,判令黄女士丈夫限期偿还26000元及相应利息。黄女士不服,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涉案借条(受访者供图)记者在5月23日下午采访朱某明时,朱某明表示借款时只知道胡某青姓名、大概年龄和大概籍贯信息,委托律师后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上犹县有两个同名同姓的胡某青,实际借我钱的是一名公职人员。律师已经向黄女士赔礼道歉,并撤销追债起诉。”23日晚,赣州中院发布通报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该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法官也不是神,有错必纠,不像老邱会装瞎、装死、转话题、把道歉信贴到别人脑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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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5 15:37
好一个不走流程!我老邱天下第一,天王老子来了都要听我老邱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大家直接按照我老邱 ...

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过错在前。看看劳动法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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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5 15:37
好一个不走流程!我老邱天下第一,天王老子来了都要听我老邱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大家直接按照我老邱 ...

企业的“走流程”不能超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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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6 11: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6 11:05
企业的“走流程”不能超越法规。

哪部法律规定了这次流程超越了法律?是老邱的家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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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5-25 15:45
想法就是老邱要感谢网友把他从违法犯罪的深渊边上拉了回来,否则老邱一旦不如意,是不是也要放火杀人?就 ...

本人复述了国内一些网民的心声,你就上纲上线,还把说真话的公民 诬陷成了“违法犯罪”。

你自己不懂,一脑瓜的火药,还在拙劣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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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6 11: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6 11:00
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过错在前。看看劳动法如何规定的?

你的认知和你的实际水平一样低,无非就是无理搅三分,和上次老张卖房案一样,有错无错都是你一张嘴。法律有尺度不是像你这样玩极端,正常走流程就成了违反劳动法了?真是满脑子的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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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6 11: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5-26 11:00
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过错在前。看看劳动法如何规定的?

试用期三个月,合同约定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4月25日,企业按时发放3月份工资。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同日到家后,又要求马上给钱,没获得满足后就形成报复念头。这到底是谁有错在先?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颠倒黑白连脸皮都不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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