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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fhuagg

[焦点爆料] 一份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都看不到的《上诉状》,求大神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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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04: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上诉就去法院 在这发了干什么 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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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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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小拳拳捶胸口 发表于 2024-12-13 04:43
    上诉就去法院 在这发了干什么 带节奏

    谢谢提醒!这里是论坛可以发帖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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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001(1)(1).png 该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明确约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收益方案以及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等都必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被上诉人的行政行为明显是以公权侵害私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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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2-12 16:43
    不是,那你依法定程序上诉啊。 写的蛮好,不代表就占理。
    以前,我也信。但自从我看了林森淼的辩护意见 ...

    时间会证明一切。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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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致敬江海 发表于 2024-12-12 09:22
    老小区加装电梯是公益事项,不能借机敲诈,侵占公众利益。法院判决是对的。 ...

    谢谢关注!不过我希望你能搞清楚究竟是谁在小众侵害大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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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截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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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被上诉人明知道案涉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实施的行为,案涉加装电梯占用的是上诉人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利害关系人)共有部位的绿化(绿地)没有依据《民法典》278条以及《海门世纪光华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的规定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上诉人等众多利害关系人一直在向被上诉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仍然一意孤行违法审批,明显属于利用公权侵害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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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9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尽管5号办法中没有对加装电梯占用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绿化、停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行表决的相关规定,但不等于就可以不需要经过利害关系人同意。且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海门世纪光华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也明确约定,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一)制定和修改管理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八)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报告;(九)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十)……(十二)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其中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由此可见:被上诉人明知道案涉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实施的行为,案涉加装电梯占用的是上诉人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利害关系人)共有部位的绿化(绿地)没有依据《民法典》278条以及《海门世纪光华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的规定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上诉人等众多利害关系人一直在向被上诉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仍然一意孤行违法审批,明显属于利用公权侵害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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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2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政策不能大过法!地方政策不能大于法律!尤其在法院,法院是依法判案,而不是以当地的政策来判案!所以说法律永远大于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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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一审判定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的行政行为合法的唯一依据2021519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通政办规(20215
    人民法院判案应该是依法判案,地方的《办法》永远大不过法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能以公权侵害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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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各地的加梯政策规定和上位法有相互抵触部分。可恶的是有些人主要还是政府官员甚至法官曲解政策规定利用不法手段恶意解读“三分之二”的“政策指导”。无视法律规定,恶意用单元门内的“三分之二”投票绑架“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的占用!曲解民法典278条规定用“单元门投票可以申请加装电梯”来“越权申请”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使用“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加装电梯。
    很多反对加装电梯的人(业主)也犯了个错误:以未实际发生的“损害利益”提起诉讼。正确的做法就是:在公示期内坚决反对,提起“越权申请”、“占用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未履行法定程序、刻意绕开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意见征询等等违法违规操作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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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大 @海门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通政办规(2021)5号对否大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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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3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信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当知道法律大于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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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受理通知书.pdf001.png 二审法院终于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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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21 15: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案件去法院 发到这就是想利用舆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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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9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小拳拳捶胸口 发表于 2025-1-21 15:23
    有案件去法院 发到这就是想利用舆论吧

    感谢关注!论坛发帖是把真实事情客观展示。打官司当事人肯定知道去法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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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本案其实很简单,只要一审法院说清楚判决中认定的加装电梯占用的5.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人是谁?这个5.8平方米的土地是如何合法取得的?这5.8平方米的土地用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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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降级了!从“实施办法”降为“实施意见”了!
    擅自强行占用业主共有部位加装电梯已经无法可依了。
    加装电梯占用的5.8平方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早已经规划为绿化或者停车位等。私权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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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虽然我反对给老小区安装电梯,但是还是不赞同楼主自说自话解读法律。
    楼主认为的要点涉及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确实是留了一个相当大的后门“然而,如果占用的绿地面积较小且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小,其他业主应当给予便利‌”,而这个案子的5.8平米确实是面积较小,使用该后门合理。
    楼主想要全体业主表决,就要否定“5.8平米面积”不小,从而不适用这个后门;至于十台百台都是假设,法律不对假设作判定,所以楼主如果不能举证“5.8平米不属于面积较小”,要求全体表决的索求就是错误的。人家专业搞法律的,还不如你自学成才的,越读越像那么回事,对吧?
    所以不管几审,既然人家能够在全国铺开,法律层面的问题就都已经找过了对策;这不是几个人能用自己的解读就推翻的。还是请尊重专业、尊重人家比你多读的那么多年的书。尽管我还是反对给老小区安装电梯,我的反对源自于对房屋结构的影响、运行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备维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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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PKU 发表于 2025-2-10 16:01
    虽然我反对给老小区安装电梯,但是还是不赞同楼主自说自话解读法律。
    楼主认为的要点涉及到民法典第二百七 ...

    感谢关注!也许你读的书确实比我多!请问你家房子有几个5.8平方米??你可以去看看你家的不动产证上你家房子占用了多少个平方(如果是高层的话占地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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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PKU 发表于 2025-2-10 16:01
    虽然我反对给老小区安装电梯,但是还是不赞同楼主自说自话解读法律。
    楼主认为的要点涉及到民法典第二百七 ...

    另外,5.8平米土地跟多少平米比是算不大呢?1万元跟一个亿比确实不大,可是如果强占他人1万元是什么后果呢?地是有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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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0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sfhuagg 发表于 2025-2-10 16:25
    感谢关注!也许你读的书确实比我多!请问你家房子有几个5.8平方米??你可以去看看你家的不动产证上你家 ...

    抬杠就不奉陪了,我说5.8小,你说我家都没几个5.8,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跟司法单位耍无赖有用处吗?你要说你有道理,找到法律的漏洞,就要用常识或逻辑证明,而不是自说自话。
    如果想要抬杠的话,菜市场的一众大妈水平比你可高多了,叫你退 退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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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sfhuagg 发表于 2025-2-10 16:25
    感谢关注!也许你读的书确实比我多!请问你家房子有几个5.8平方米??你可以去看看你家的不动产证上你家 ...

    ‌海门世纪光华苑的绿化面积为124745平方米‌,绿化率为35%‌(数据来源于网络),5.8平米约占到小区绿化面积的0.00465%

    所以我支持法院对于5.8平米面积较小的判断,进而支持一审或不管几审的判决。请问除了对比我家房产证,你还有什么更多的理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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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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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PKU 发表于 2025-2-10 17:07
    ‌海门世纪光华苑的绿化面积为124745平方米‌,绿化率为35%‌(数据来源于网络),5.8平米约占到小区绿化 ...

    请问5.8平方米你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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