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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五月的思念

[焦点爆料]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伪造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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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6: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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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崇川区人民法院,创造条件让通大附院伪造病历!

(一)2023年11月10日,原被告在法院质证(即证据交换)。医方律师带来1份真实病历,我和律师仔细查看后,法官助理秦佳培要求我们在证据交换笔录上签名。
结束时,秦佳培让医方律师把病历原件带回去复印9份,然后再把它们交到法院供下一步医疗损害鉴定使用。
(二)2024年4月25日,在扬州市医学会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我才发现法院给鉴定专家的病历和证据交换时我们看到的不一样。我当时就提出医方伪造了病历,但专家还是以伪造病历为据出具了“医院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
(三)从扬州回来后,我问秦佳培:为什么医疗损害鉴定的病历和之前质证时的不一样?
秦佳培说:质证的时候,他们提交过来的那我们大家肯定要核实的,对吧?那后面他提交的是九份,我肯定是要他提交病历原件的一式九份。那为什么会有区别?这个可能就要问医院了,因为一式九份太多了,我不可能一份份给他去检查的,对吧?我不可能给他一份份去复去核。你们到了后面要鉴定的时候,我要让他提供一式九份的复印件,这个复印件也是你们质证过的材料相对应的复印件。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如果说里面出现了没有质证过的或者说不一样的材料,我只能说我没有要求它这么做,但它可能里面什么原因,就可能要问医院了。(附录音)
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叶菁和秦佳培:
1、你们为什么在我们质证后让医院把病历带回去复印、然后再把它们送到法院?
2、你们设局陷害我,有良知吗?眼里还有国家法律吗?
3、我去年9月起诉,你们在每个环节都以各种理由拖拖拖,至今没有判决,是你们工作效率太低还是给通大附院更多时间造假、活动?
4、我来“教”你们怎么组织质证:让原被告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双方确认原件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后,在原件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名。
提醒和医院打官司的老百姓:
1、封存全套病历(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2、研究诊疗规范或指南
3、根据上面第4点质证

(法官秦佳培的录音在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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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第一,门诊排班和查房并不冲突,门诊期间是可以取查房的。
第二,你们要求手术,医院不给你们治?一般来说,手术反正需要你们签字,医院有钱不赚?像这样本来就是为重病人,只要不是操作失误,治疗死亡的。医院并没有责任。没有道理不同意手术。令人费解。
第三,签字鉴定机构你自己可以换一家去鉴定。他总不可能把所有鉴定机构都搞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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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7: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五月的思念 发表于 2024-10-30 15:55
(一)2023年11月10日,原被告在法院质证(即证据交换)。医方律师带来1份真实病历,我和律师仔细查看后,法官助理秦佳培要求我们在证据交换笔录上签名。结束时,秦佳培让医方律师把病历原件带回去复印9份,然后再把它们交到法院供下一步医疗损害鉴定使用。(二)2024年4月25日,在扬州市医学会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我才发现法院给鉴定专家的病历和证据交换时我们看到的不一样。我当时就提出医方伪造了病历,但专家还是以伪造病历为据出具了“医院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三)从扬州回来后,我问秦佳培:为什么医疗损害鉴定的病历和之前质证时的不一样?秦佳培说:质证的时候,他们提交过来的那我们大家肯定要核实的,对吧?那后面他提交的是九份,我肯定是要他提交病历原件的一式九份。那为什么会有区别?这个可能就要问医院了,因为一式九份太多了,我不可能一份份给他去检查的,对吧?我不可能给他一份份去复去核。你们到了后面要鉴定的时候,我要让他提供一式九份的复印件,这个复印件也是你们质证过的材料相对应的复印件。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如果说里面出现了没有质证过的或者说不一样的材料,我只能说我没有要求它这么做,但它可能里面什么原因,就可能要问医院了。(附录音) 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叶菁和秦佳培:1、你们为什么在我们质证后让医院把病历带回去复印、然后再把它们送到法院?2、你们设局陷害我,有良知吗?眼里还有国家法律吗?3、我去年9月起诉,你们在每个环节都以各种理由拖拖拖,至今没有判决,是你们工作效率太低还是给通大附院更多时间造假、活动?4、我来“教”你们怎么组织质证:让原被告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双方确认原件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后,在原件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名。 提醒和医院打官司的老百姓:1、封存全套病历(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2、研究诊疗规范或指南3、根据上面第4点质证

该死的法院,该死的这两个法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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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0-30 14:24
至于签名笔迹,说实在的,以我孤陋的知识,最后一张图的签名中的卫字和你的模版很像,变更书写方式是很难掩 ...

你说:最后一张图的签名中的卫字和你的模版很像。

你错了,我写的“卫”字:第二笔的竖从来不会超出下面的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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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4-10-30 17:18
第一,门诊排班和查房并不冲突,门诊期间是可以取查房的。
第二,你们要求手术,医院不给你们治?一般来说 ...

谢谢你。
回复你的三点:
第一,门诊期间当然不可以去查房。
第二,我们当时不知道妈妈有生命危险,更加不知道必须手术才能救命。沟通记录是伪造的,它们当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
第三,之前的笔迹鉴定机构是法院抽取的苏州崇法证据科学有限公司,前阵子我已举报了它。我不知道能不能自己决定鉴定机构,但笔迹鉴定都是主观的,容易被人为因素左右,我有充分的客观证据,不需要再做无用功。况且,它完全有可能搞定所有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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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花品 发表于 2024-10-30 13:24
楼主的意思是这个“医患沟通记录”里面最大的问题是,一张单子上的2个日期签名时间,按常理来讲5月16日的医 ...

鉴定机构由法院抽取,不由我们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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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创造条件让通大附院伪造病历!

(一)2023年11月10日,原被告在法院质证(即证据交换)。医方律师带来1份真实病历,我和律师仔细查看后,法官助理秦佳培要求我们在证据交换笔录上签名。
结束时,秦佳培让医方律师把病历原件带回去复印9份,然后再把它们交到法院供下一步医疗损害鉴定使用。
(二)2024年4月25日,在扬州市医学会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我才发现法院给鉴定专家的病历和证据交换时我们看到的不一样。我当时就提出医方伪造了病历,但专家还是以伪造病历为据出具了“医院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
(三)从扬州回来后,我问秦佳培:为什么医疗损害鉴定的病历和之前质证时的不一样?
秦佳培说:质证的时候,他们提交过来的那我们大家肯定要核实的,对吧?那后面他提交的是九份,我肯定是要他提交病历原件的一式九份。那为什么会有区别?这个可能就要问医院了,因为一式九份太多了,我不可能一份份给他去检查的,对吧?我不可能给他一份份去复去核。你们到了后面要鉴定的时候,我要让他提供一式九份的复印件,这个复印件也是你们质证过的材料相对应的复印件。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如果说里面出现了没有质证过的或者说不一样的材料,我只能说我没有要求它这么做,但它可能里面什么原因,就可能要问医院了。(附录音)

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叶菁秦佳培
1、你们为什么在我们质证后让医院把病历带回去复印、然后再把它们送到法院?
2、你们设局陷害我,有良知吗?眼里还有国家法律吗?
3、我去年9月起诉,你们在每个环节都以各种理由拖拖拖,至今没有判决,是你们工作效率太低还是给通大附院更多时间造假、活动?
4、我来“教”你们怎么组织质证:让原被告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双方确认原件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后,在原件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名。
提醒和医院打官司的老百姓:
1、封存全套病历(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2、研究诊疗规范或指南
3、根据上面第4点质证

(法官秦佳培的录音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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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4-10-30 17:18
第一,门诊排班和查房并不冲突,门诊期间是可以取查房的。
第二,你们要求手术,医院不给你们治?一般来说 ...

我奶奶今年也是从老家送到附院的  也是下了病危通知的   我姐姐要求手术抢救,医生反复劝 只有百分之5的概率成功, 医院有钱不挣吗  ? 说要手术可以  交5万 立马签字安排,一切后果家属自己承担。  说不要把钱扔水里了,没有办法能连夜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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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22: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苍天大地 发表于 2024-10-30 17:33
该死的法院,该死的这两个法院工作人员。。。

这两个可不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他们是牛气冲天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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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22: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0-30 14:24
至于签名笔迹,说实在的,以我孤陋的知识,最后一张图的签名中的卫字和你的模版很像,变更书写方式是很难掩饰笔画的书写习惯的。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谁主张谁举证。
我只想说,1、节哀顺变;2、对医院我也是有怨言的,但我们要有理有据;3、如果是故意的,我只能说太可怕了,毕竟在抢救之前已经在考虑之后讹钱的事了。
逻辑上,如果病属不签字,医生不治,人走了了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给自己多事,通大附院这么个医院不至于为了一台手术造假,人手术排班排不过来。
但现实中,我们普通人还是希望政府好好查查,给医院上个紧箍咒。
最后所有医闹产生的负面成本都会转嫁到我们普通病患,但所有有理有据的维权也会切实给普通病患带来好处

你的心理太阴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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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1 06: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0-30 14:15
你是不是有什么误解,门诊和查房是两回事啊,谁告诉你查房后必须要门诊排班。查房是住院部一天的开始,没有排门诊的骨干和责任医生都有查房的要求。
你可以说查的不仔细,不能说没查。
一看就是没有找律师,专业律师一般 不会主张这个,因为查房这个事很容易查,只要看下监控就能确认

1、就你这种认知水平,哪来的自信发表意见的?!
2、既然那么自信,为什么删除21楼的评论?
3、我大学毕业,工作稳定。你觉得我是为讹钱?会是医闹?!你真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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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1 08: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shenshen0806 发表于 2024-10-30 20:24
我奶奶今年也是从老家送到附院的  也是下了病危通知的   我姐姐要求手术抢救,医生反复劝 只有百分之5的概率成功, 医院有钱不挣吗  ? 说要手术可以  交5万 立马签字安排,一切后果家属自己承担。  说不要把钱扔水里了,没有办法能连夜送回去的   

你奶奶多大年纪?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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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1 08: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y00121650 发表于 2024-10-30 14:24
至于签名笔迹,说实在的,以我孤陋的知识,最后一张图的签名中的卫字和你的模版很像,变更书写方式是很难掩饰笔画的书写习惯的。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谁主张谁举证。
我只想说,1、节哀顺变;2、对医院我也是有怨言的,但我们要有理有据;3、如果是故意的,我只能说太可怕了,毕竟在抢救之前已经在考虑之后讹钱的事了。
逻辑上,如果病属不签字,医生不治,人走了了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给自己多事,通大附院这么个医院不至于为了一台手术造假,人手术排班排不过来。
但现实中,我们普通人还是希望政府好好查查,给医院上个紧箍咒。
最后所有医闹产生的负面成本都会转嫁到我们普通病患,但所有有理有据的维权也会切实给普通病患带来好处

你说出“3、如果是故意的,我只能说太可怕了,毕竟在抢救之前已经在考虑之后讹钱的事了。”,你是不是这么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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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09: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逗比一个,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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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1 11: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njntm 发表于 2024-10-31 09:03
逗比一个,鉴定完毕。

你是个垃圾,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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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3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创造条件让通大附院伪造病历!

(一)2023年11月10日,原被告在法院质证(即证据交换)。医方律师带来1份真实病历,我和律师仔细查看后,法官助理秦佳培要求我们在证据交换笔录上签名。
结束时,秦佳培让医方律师把病历原件带回去复印9份,然后再把它们交到法院供下一步医疗损害鉴定使用。
(二)2024年4月25日,在扬州市医学会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我才发现法院给鉴定专家的病历和证据交换时我们看到的不一样。我当时就提出医方伪造了病历,但专家还是以伪造病历为据出具了“医院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
(三)从扬州回来后,我问秦佳培:为什么医疗损害鉴定的病历和之前质证时的不一样?
秦佳培说:质证的时候,他们提交过来的那我们大家肯定要核实的,对吧?那后面他提交的是九份,我肯定是要他提交病历原件的一式九份。那为什么会有区别?这个可能就要问医院了,因为一式九份太多了,我不可能一份份给他去检查的,对吧?我不可能给他一份份去复去核。你们到了后面要鉴定的时候,我要让他提供一式九份的复印件,这个复印件也是你们质证过的材料相对应的复印件。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如果说里面出现了没有质证过的或者说不一样的材料,我只能说我没有要求它这么做,但它可能里面什么原因,就可能要问医院了。(附录音)

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叶菁秦佳培
1、你们为什么在我们质证后让医院把病历带回去复印、然后再把它们送到法院?
2、你们设局陷害我,有良知吗?眼里还有国家法律吗?
3、我去年9月起诉,你们在每个环节都以各种理由拖拖拖,至今没有判决,是你们工作效率太低还是给通大附院更多时间造假、活动?
4、我来“教”你们怎么组织质证:让原被告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双方确认原件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后,在原件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名。
提醒和医院打官司的老百姓:
1、封存全套病历(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2、研究诊疗规范或指南
3、根据上面第4点质证

(法官秦佳培的录音在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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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我还是没有明白,病人送附院是2023年5月16日,然后2023年5月18日晚从医院接回家的。那这两个时间点内,你有要求手术抢救,另外你认为这是医疗事故,病人是因为手术失败而没的?反正,就我的常识理解:1、医院动手术前,肯定会征询家属意见(紧急情况下有可能电话征询,但大部分是现场签字)。2、医院不可能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病人办理出院。3、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疗鉴定也很透明,医疗鉴定结果你也一直没表达,病人逝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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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2: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ulori 发表于 2024-11-01 08:57
我还是没有明白,病人送附院是2023年5月16日,然后2023年5月18日晚从医院接回家的。那这两个时间点内,你有要求手术抢救,另外你认为这是医疗事故,病人是因为手术失败而没的?反正,就我的常识理解:1、医院动手术前,肯定会征询家属意见(紧急情况下有可能电话征询,但大部分是现场签字)。2、医院不可能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病人办理出院。3、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疗鉴定也很透明,医疗鉴定结果你也一直没表达,病人逝世原因。

谢谢你的关注,请看我才发的帖子:大学教授被法官做局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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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楼主,我有点好奇你在濠滨论坛发帖想达到什么目的呢?如果你觉得证据确凿,那就去打官司;如果你觉得法院枉法,那就去高一级法院继续诉讼;如果想要引导舆情以施加压力,就去抖音等大平台发帖。濠滨论坛发个帖子,其实没有啥用处,而且现在网民也都不傻,单方面的说辞没有啥实锤的,就都是吃个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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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7: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两翼齐飞 发表于 2024-11-01 16:27
楼主,我有点好奇你在濠滨论坛发帖想达到什么目的呢?如果你觉得证据确凿,那就去打官司;如果你觉得法院枉法,那就去高一级法院继续诉讼;如果想要引导舆情以施加压力,就去抖音等大平台发帖。濠滨论坛发个帖子,其实没有啥用处,而且现在网民也都不傻,单方面的说辞没有啥实锤的,就都是吃个瓜而已。

谢谢你的关注。官司在打,法院没有判决。
请看我今天中午发的帖子:大学教授被法官做局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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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8: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shenshen0806 发表于 2024-10-30 20:24
我奶奶今年也是从老家送到附院的  也是下了病危通知的   我姐姐要求手术抢救,医生反复劝 只有百分之5的概率成功, 医院有钱不挣吗  ? 说要手术可以  交5万 立马签字安排,一切后果家属自己承担。  说不要把钱扔水里了,没有办法能连夜送回去的   

能否看下我发给你的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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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8: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现在的医生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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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9: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可可咖啡2 发表于 2024-11-01 18:26
现在的医生脸都不要了!

是的,不止不要脸,关键是人性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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