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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桥流水000

[随便港港] 到南通市拘留所体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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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记得一部电影被调侃成“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今天呢?没有血案发生,只是敲门而已,是敲门,其他人不要误解,是敲门,再次强调是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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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幸运每一天 发表于 2023-11-8 16:54
(2).关于门锁,我们小区2001年5月峻工,盼盼门的价格只有1500元左右,门锁价格可能还不到50元,已二十多 ...

小桥是在狡辩。他整天在网上胡言乱语自吹自擂就以为自己在南通是个人物了就可以无法无天了,从他自言自语的细节中可看出他狂妄浮躁的违法过程了:他上门到人家家门口维权敲门,她(对方)心虚不敢开门,多推了几下。”;把人家的门锁推坏了。下面从他自己所说的情节来稍加分析一下:
     他上门敲门(要入户)--她不敢开门(不愿开门同时因为受惊吓也不敢开)--多推了几下(要强制入户)--把门锁推坏了但赔偿的价格偏高是碰瓷(承认门锁坏是事实)。对此治安处罚法具体哪些条款可认定小桥属违法的(仅从他网上的字面分析而已):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已经承认门锁损坏了是事实,价钱高了而已;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小桥上门敲人家的门(要入户)、她(对方受吓)不敢开门、小桥多推了几下(要强制入户)--结果小桥还把人家的门锁推坏了。小桥的行为构成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无疑。

     就上面的根据小桥自己的文字字面分析,以及派出所拿手铐拘留他当时他是承认违法并怀着到拘留所愉快地体验生活的心情上警车到拘留所报到的,他被拘留整个法律认定过程及程序属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的法律条款准确无误。
      小桥这种文化水准的经济师居然在280元门锁钱上喋喋不休纠结不已,岂不知门锁损坏不在于钱的多少恰恰是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之一--与治安处罚法具体条款对上号了。
      怎么形容评判这位经济师、大英雄、老党员?联想到为反对人民医院搬迁的事他居然以网上反对者的身份直接打电话给医院的书记要与其约谈,足可见小桥做人轻佻浮躁,自身素质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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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20: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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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哈哈,想起了电视剧《潜伏》中的一句台词:“本来是想露脸的,这下好了,把屁股露出来了。”(吴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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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以前的说法:不放走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是建筑在“疑罪从有”的思维,所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不放走一个坏人必然会冤枉好人,疑罪从无才是文明世界公认的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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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生活,可以随便遛弯,还让楼主享受高规格待遇,无视法律法规,让这种人讲课,是以身说法,还是作为典型劝诫,找他人参与教育工作,是不是应该有规范流程。2.如果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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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对拘留所干警无中生友,人生诽谤,有你犯罪的事实,应追究刑事贵任。  发表于 2023-11-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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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作为一名党员因违法被拘留后,一方面大肆宣扬自己是蒙冤,另一方面上网发帖宣扬自己是到拘留所体验生活,这是对银行及社区党组织教育、监管工作的讽刺,也是对这退休老者的丑陋嘴脸肮脏人性的讽刺。都混到拘留所了还如此张扬狂妄,真是露脸露出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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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09: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hhdyw 发表于 2023-11-07 18:33
本帖最后由 hhdyw 于 2023-11-8 07:59 编辑

    楼主被拘留三天出来感觉是到拘留所“体验生活”,并且因为是转业的就“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见过无耻的没见过你这样无耻的:
    首先就我所知,南通市拘留所的领导与管教干警只有极少数是部队转业的,绝大多数是公安警校毕业的。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及公安部监管规范不允许也不会与监管对象交朋友及予特殊照顾,你是在自我标榜的撒谎;其二拘留所干警与一个被送来拘留的管教对象产生了“共同语言”?你这种无非钻民间论坛空子的草包在网上无顾忌的胡言乱语,但你在拘留所被采取强制措施,你不该说话的时候乱说话都是被禁止被管束的,还让你单独“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拘留所干警可能与你这草包加无赖产生了“共同语言”并处朋友?拘留所会请你这种法盲加文盲来拘留所讲法?你与同室的“黄赌毒”分子交朋友交流如何诋毁社会倒是有可能的;三拘留属于强制措施,你说在里面让你吃好睡好享受生活,说这话牙齿不疼脸不红吗?你自诩为企业的大干部老D员立过南通唯一的三等功南通的大文人,却不在城里溜达怎么跑到拘留所遛弯?你不在家里好吃好喝怎么跑到拘留所那吃喝都限量限质地方让民警约束性犒劳你吃?
      你在拘留所与“黄赌毒”分子亲切交流释放后炫耀在里面过上高人一等的好日子,对得起你入党的初心与誓言吗?对得起你的战友、同事、同学与家里的妻儿吗?对得起你整天在濠滨论坛里自我塑造的道德至上反腐反贪大义凛然的高大虚无的形象吗?
      你都混到拘留所里去了回家就包包扎扎偃旗息鼓安静的过日子吧,你偏不偏要在此披露你在拘留所过得奢侈的生活,你是自作孽呀!你如此留恋拘留所的享受高规格“待遇”生活,看来你是迫不及待的想二进宫、三进宫体验了,但愿你在那里的待遇越来越高。

你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对我人生诽谤,有你犯罪的事实,应追究刑事贵任。
空了可以把你为何去派出所的事情在此说一下,是嫖娼?赌博?还是喝酒闹事?你这素质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老了,怎么反而不知廉耻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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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0: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生活,可以随便遛弯,还让楼主享受高规格待遇,无视法律法规,让这种人讲课,是以身说法,还是作为典型劝诫,找他人参与教育工作,是不是应该有规范流程。2.如果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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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3: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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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3: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希利尔艺术史 发表于 2023-11-09 10:04
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生活,可以随便遛弯,还让楼主享受高规格待遇,无视法律法规,让这种人讲课,是以身说法,还是作为典型劝诫,找他人参与教育工作,是不是应该有规范流程。2.如果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

你思维确实有问题,估计生病了,病还不轻是心理疾病。

点评

根据你的留言引发的思考,这叫思维有问题?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当然,你也可能不知道莎士比亚,你就知道“巴掌大”的地方,还不断地吹嘘,搞错,   发表于 2023-1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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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3: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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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11-9 13:19
你思维确实有问题,估计生病了,病还不轻是心理疾病。

     都浮躁轻佻得被关进拘留所了,还有脸出来瞎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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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4: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风中芦苇 发表于 2023-11-09 07:06
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生活,可以随便遛弯,还让楼主享受高规格待遇,无视法律法规,让这种人讲课,是以身说法,还是作为典型劝诫,找他人参与教育工作,是不是应该有规范流程。2.如果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

你思维真有问题,死不悔改无药可救了。

点评

这句话留给小桥太合适不过了?拘留了,还美化成“体验”?被教育了,还美其名曰“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不就是“死不悔改”的典型吗?这不就是思维有问题的案例吗?   发表于 2023-11-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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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11-9 14:22
你思维真有问题,死不悔改无药可救了。

     一个刚从拘留所释放出来的人有什么资格在此说吹牛?刚吃饱了饭就有精神乱说了不怕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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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一个没品位没格调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混混,都混到拘留所了,对得起你的父母和子女?对得起挂在你嘴上的牺牲的战友?对得起培养你做经济师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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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7: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hhdyw 发表于 2023-11-09 08:11
      作为一名党员因违法被拘留后,一方面大肆宣扬自己是蒙冤,另一方面上网发帖宣扬自己是到拘留所体验生活,这是对银行及社区党组织教育、监管工作的讽刺,也是对这退休老者的丑陋嘴脸肮脏人性的讽刺。都混到拘留所了还如此张扬狂妄,真是露脸露出屁股了。

你对我人生诽谤有你犯罪记录,死不悔改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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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11-09 17:49
你对我人生诽谤有你犯罪记录,死不悔改无药可救了。

坏老头,不都是你自己坦白的吗?被拘留了三天,造谣管教给你搞特殊化,哪里诽谤了?我们倒是要举报你造谣拘留所干警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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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11-9 17:49
你对我人生诽谤有你犯罪记录,死不悔改无药可救了。

       一个刚从拘留所出来吃上了几口饱饭了,有资格指责他人违法?当你在吹嘘是单位派你到拘留所体验生活的时候,你忘了在拘留所与黄赌毒共进三餐半饥半饱的滋味了?你忘了不能大声渲染不能随意走动的强制剥夺自由的生活了?你忘了便桶离你的床铺只有十几公尺满屋空气浑浊的日子了?你这种人凭什么耀武扬威说谎不脸红对当今社会指手画脚指鹿为马?给你的结论是素质差、人品差、水平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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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19: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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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20: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hhdyw 发表于 2023-11-09 15:56
      一个没品位没格调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混混,都混到拘留所了,对得起你的父母和子女?对得起挂在你嘴上的牺牲的战友?对得起培养你做经济师的领导?

这拘留已影响他三代了,他的子辈孙辈真够倒霉的,跟着丢人不算,还要前程尽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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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21: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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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我人生诽谤有犯罪事实证明,想行政拘留是不可能,我要追究,让你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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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9 21: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外来人 发表于 2023-11-09 20:21
这拘留已影响他三代了,他的子辈孙辈真够倒霉的,跟着丢人不算,还要前程尽毁。

你这人没人性,总希望人家有难,你内心十分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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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21: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风中芦苇 发表于 2023-11-09 07:06
引用小桥的帖子:因此我们有共同语言,他们都知道我是蒙冤“体验”生活,给我享受高规格“待遇”,我也尽心尽力为拘留所,提出建设性建议,主要负责人给我出来遛弯,吸收新鲜空气,同我交流,尽量让我吃好睡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今后还准备让我给拘留人员“讲课”,让他们不带包袱,痛改前非,不犯类似错误,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党、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开创新的未来。
有这样几点疑问:1.帖子的真实性?如果正如小桥先生所说,是真实的。是不是可以举报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在楼主拘留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可能),与楼主“无话不谈”,把拘留当作体验生活,可以随便遛弯,还让楼主享受高规格待遇,无视法律法规,让这种人讲课,是以身说法,还是作为典型劝诫,找他人参与教育工作,是不是应该有规范流程。2.如果内容不真实,那么小桥的言行属于什么?是造谣,还是诽谤南通拘留所主要负责人?还是其他?

乔主极尽所能地炫耀自己在拘留所受到的与其它犯罪分子不一样的高规格的待遇,堪比多年前河北大学李某在校园内开车撞人致死后逃逸,还豪横地说“我爸是李刚”,那么乔神背后的“刚爸”是谁,在拘留所任什么职务,能让犯了罪的乔主在拘留所享受不一样的高规格待遇,不仅有好吃好喝好睡的,而且还可出来放风晒太阳,规格待遇如此之高,其背地里有怎样的利益输送?难怪乔主被放出来后不但不收敛还发帖炫耀其被拘留是在拘留所体验生活、并天天在网络上诅咒骂人,如此之嚣张,想必他背后有“刚爸”姑息养黑,助纣为虐,望相关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挖出乔主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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