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原崇川区办事处主任殷文健等滥用职权,不作为,瞎作为 尊敬的领导,本人实名举报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原崇川区办事处主任殷文健等在立案查处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时滥用职权,包庇南通十建,具体如下: 1、殷文健等故意将2006-2015年已经取证的职工奖金未计入补缴工资总额(仅举报者几人奖金计入补缴工资总额),故意缩小职工补缴基数,人员众多,金额巨大; 2、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崇川办事处对南通十建立案后仍有172名职工未计算补缴公积金; 3、单位未提供职工工资的,殷文健等未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补缴,人员众多; 4、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1999-2005年职工奖金(含举报人)在南通十建小金库中,南通市崇川区公安经侦大队已将小金库账目移送南通十建,南通十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司光吾签收并加盖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司光吾拒绝提供给公积金中心,殷文健等也未积极取证,导致职工补缴基数大量错误,人员众多,金额巨大。 由上可见,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原崇川区办事处主任殷文健等不作为,瞎作为。举报者多人要求公积金中心重新如实计算,殷文健等不予理睬,草草结案,多次沟通无果。 综上,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原崇川区办事处主任殷文健等知法犯法,故意包庇违法行为,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严重不作为,瞎作为。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损害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恳请南通市纪委监委领导严肃查处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原崇川区办事处主任殷文健等包庇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偷逃职工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督办南通市公积金中心严格依法办案,在社会监督下换人对南通十建补缴公积金重新如实计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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