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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阳光12345

[百姓民声] 任港街道和任港城管执法局在法庭上提供多件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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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3: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有没有利害关系,不光是通风采光?还有环境污染整洁,东西的置放,只要是违章建筑,对党和社会风气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等等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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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3: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这八间违章建筑:是要住人的,由于设施不备套,产生的大小便,没有经过化粪池处理,直接排放到污水井,臭气熏天难闻?影响空气质量?难道这和上诉人宏庆苑小区居民没有利害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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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3: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图片中违章建筑门口,放这么多汽车:电瓶车和杂物?难道对上诉人没有影响吗。没有利害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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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3: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违章建筑不拆?这条路不改造?路下污水管,26年泥沙和污物沉淀,阻塞严重?小区污物已溢出地面一次,四号楼的污水井从图中看,污物排放困难?臭气同样难闻?难道这又和上诉人没有利害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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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4: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因为这个违章建筑占据了道路:路面最窄务只有4.3米,按规定,小区连接人民路的这条路汽车行车道宽度7一9米,难道对上诉人的出行和宏庆苑小区居民的出行没有利害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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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4: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小区内楼房与楼房的两墙跑离:都达到了6.7米,而这条居民的唯一出路是分别连接人民路和小区楼群的路,只有4.3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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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4: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难道这条路宽度不达标因违章建筑,与上诉人和宏庆苑小区居民没有利害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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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4: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小区内:住宅群之间距离5一7米达到了,住宅群就是楼房和楼之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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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4: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房和楼房之间的道路宏度规定是5一7米,不是指楼房和楼房前后距离,小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供行人和车辆行走的,一般规划在楼房的山墙和山墙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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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4: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小区门口的唯一出路只有4.3米,离7一9米,相差2.6一4.7米,如果没有你这个违章建筑,这条路完全符合宽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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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5: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审法院:采用今年4月11号,任港街道办城管执法局撤销了去年2月24号下达的八间拆除四间的处罚决定,一直到现在,还在无休止地去用规章延长时间,又搞什么第三方鉴定,法院认为他们还在调查了解阶段,没有作出最终处罚决定,为标准。
但是,你法院一审认定的是4月11号向后,向前到去年2月24号,长达14个月,对另外四间,不立案,不作处罚,明鲜是被上诉人在履职期内不作为?任港街道这个履职期14个月不作为,是在上诉人的举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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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6: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去年4月21号和12月号你被上诉讼案和崇川区城管局给我的白纸黑字加盖了公章的答复,承认八间的六间系违章建筑?另两间一直错误地认为合法的?现在不合法了?其实在去年2月24号你被上诉人作出00015号处罚决定所运用的法律,就知道那两间有问题?你不实事求是,欺骗所有人,这么清清楚楚的事?你还在无休止地去延长处罚决定时间,还再来一个无时间限制的第三方鉴定?难道你一审法院不知道吗?这明鲜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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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16: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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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20: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任港街道办:阻止上访人的正当合法的网上信访权利?在今年八月十号左右,平时能从徽信公众号进入国家信访局网投诉请求,后来不行了?后向电信10000号客服反映,叫我从另一个网上,结果成功从另一个网址,进入国家信访局继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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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0 20: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今年5月24号:国家信访局和江苏省信访局,分别作出批示,但是在任港街道办向开发区法院提供的答辩状中,把国家信访局和江苏省信访局的批示,弄掉了?上诉人看不到?这是不是因违章建筑的举报而被被上诉人的不作为?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利?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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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3 09: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今天再公布两份图片:是任港街道城管执法局向法院提供的,两个图片中  1   的位置,大家看看好,不大分清的图片  1  的位置是没有房子的,这个位置就是1996年向前三户老居民没有拆迁,平时日常生活往人民路的出口,这个位置就是现在北起第一间的位置,另一个分清的图片  1    的位置是现在是北第一间房,
这两个图片:是你任港街道城管执法局向法庭提供的,为什么在图中  1  的位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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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3 09: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难道这些证据和图片:你任港街道和执法局:律师:以及你们专业的懂法本科以上带研究生的法律专业学院毕业的?那么多人?一个人都没有看得出你们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有问题吗?是故意?还是大意?还是有意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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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17: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电网

1:下面三张图片:有一个28.7平方和104.5平方的产权证是违建人提供给你,你任港街道城管执法向法庭提供的-
2:另一个是违建人:提供给别人开店的,面积是128.7平方和204.5平方
3:我不一一解释了:上面有我标注的1:2:3:4:5:6:7:8:9你任港街道办和城管执法局去自己看看吧?有什么问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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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17: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那一个是真的?那一个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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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17: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是全部是真的?还是全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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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17: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事情从2021年年底:举报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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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17: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2个月了?你还没弄清楚?还在调查了解?搞什么第三方鉴定?以上这么多证据难道还不够你用吗?这些证据图片是举报人提供的?不是是任港街道办和城管执法局提供的?现在是倒过来了?这些事实和证据本该是你执法局的本职事?不用我们老百姓来劳驾?
也许我们的劳驾?会让你不满?(我们做的事谁叫你们去做的?)
就象今年2月15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给你们的答复:(八间建筑物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你们不承认?认为规划局没找到的?你们能找得到?
于是:你们找来了南通市测绘院的大量测绘院图(最后向法庭提供,全部是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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