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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田要吃米

[百姓民声] 大家来评评 这起事故中警方是否存在包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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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0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濠滨网友xeP7yu 发表于 2023-02-28 16:02
这起交通事故
意受害人外昏迷30天没有醒。
出警官郭某某对触发交通事故违法停车电动车和增加事故影响的违法停车轿车判无责,执法程序违法、判责错误是受害人病情加重(格拉斯哥昏迷指数为3)的导火索。这种无视法律尊严,判责违背《交规法》事故成因交通安全法"的成因关系,过错大小、事故定责的

郭警官及大多数人第一时间的错觉容易简单粗暴误判追尾全责!
通俗一点,打比方:
两个人都快去向前走,走在前面的,突然停下伸出脚绊倒!你们说谁的责任?
谢谢[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交通事故让我们学到很多交规知识,还领略到了人间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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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0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卡西莫多2019 发表于 2023-02-28 16:45
有安全距离的话就不会撞上。

郭警官及大多数人第一时间的错觉容易简单粗暴误判追尾全责!
通俗一点,打比方:
两个人都快去向前走,走在前面的,突然停下伸出脚绊倒!你们说谁的责任?
谢谢[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交通事故让我们学到很多交规知识,还领略到了人间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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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濠滨网友Sb4ST3 发表于 2023-03-01 02:53
违法停车是必须要负责任的

郭警官及大多数人第一时间的错觉容易简单粗暴误判追尾全责!
通俗一点,打比方:
两个人都快去向前走,走在前面的,突然停下伸出脚绊倒!你们说谁的责任?
谢谢[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交通事故让我们学到很多交规知识,还领略到了人间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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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xjy2019 发表于 2023-03-01 20:01
阻挡犯规还是进攻犯规呢……楼主

郭警官及大多数人第一时间的错觉容易简单粗暴误判追尾全责!
通俗一点,打比方:
两个人都快去向前走,走在前面的,突然停下伸出脚绊倒!你们说谁的责任?
谢谢[抱拳][抱拳][抱拳]
这个交通事故让我们学到很多交规知识,还领略到了人间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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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1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研究开会 发表于 2023-03-02 11:12
事故怎么认定,我不置可否,那是交警部门的事。
我只说“人的反应时间是7秒,以25公里时速计算,1秒 6.94米,来得及避让?”这个问题。
按照这样“7秒”的说法,此人必须在近49米之外发现前方异常,然后慢慢做出反应,在不到发生异常的地方停下,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哪怕是离开45米外发现前方异常,都不能避免事故。显然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人的反应时间是7秒”没有科学依据。
再比如赛跑,发令枪响,“7秒后才开始跑”,哪怕不是运动员参赛也不会是这样。
所以,建议楼主不要再强调“人的反应时间是7秒,以25公里时速计算,1秒 6.94米,来得及避让?”这个说法。

跑题讨论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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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违章停车后后备箱甩尾,碰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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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自由水 发表于 2023-03-03 22:12
是突然停车导致追尾吧,那就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电瓶车车速基本30码左右,紧急制动距离最起码5米以上。路上看到很多电瓶车车速急快,车距很近,很容易出事故。

郭警官及大多数人第一时间的错觉容易简单粗暴误判追尾全责!
通俗一点,打比方:
两个人都快去向前走,走在前面的,突然停下伸出脚绊倒!你们说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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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w347695254 发表于 2023-2-28 17:26
这货天天刷存在感,遇到特殊情况还观察后视镜?怎么?后面有人自己就不用停车直接往上撞吗?最根本原因是 ...

只有拐弯借道行驶要看反光镜观察是否安全,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刹车也要看反光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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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1:3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交警既无知又无法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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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7: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警官的草率错判,对受害者来说雪上加霜,毁了受害者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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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7:3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屏蔽说明什么问题,地方保护?有人要求屏蔽,可以发微博,抖音,视屏号,最好向省一级政府甚至中央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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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7: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郭警官及大多数人第一时间非常容易凭错觉简单粗暴误判追尾全责!
警官不严谨害人害己!

通俗一点,打比方:
两个人都快去向前走,走在前面的,突然停下伸出脚绊倒对方,摔倒受伤!你们说说谁的责任?

这个交通事故不仅让我们学到很多交规知识,也领略到平民百姓申冤不容易!处处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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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7: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02-28 09:12
头盔有戴着 而且有安全距离 但外卖小哥是突然在路中间停下的

普通老百姓在路上不但要能躲避外卖小哥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来保证自己安全!还要想办法躲过外卖小哥车后的庞然大物样的外卖箱才能真真保证自身安全!!!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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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7:5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zran 发表于 2023-02-28 09:12
正常来说,追尾后车全责

追尾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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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零先生 发表于 2023-02-28 17:49
我也经历过交通事故,建议楼主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问题,事故认定了可以复核,可以到法院诉讼。如果办案民警存在违法违纪,相信还有纪检部门可以还你公道。这年头是法治社会,总有说理的地方。但我也提醒楼主,一旦你发的帖子内容存在掩盖事实或者虚假内容,公安机关也会追究你责任的。总之,建议多方面咨询才能解决问题。

没有事实一般人敢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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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02-28 21:13
这个是根据受伤的人骨折的肋骨位置然后看现场照片看到的,ct显示结果是胸口的肋骨骨折。

那里有接触那里就有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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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1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230128 发表于 2023-02-28 23:50
外面小哥主观客观都存在违法停车的事实黑色小轿车违法在黄色禁停处停车,且没有双闪灯
判他们没有任何责任,滑天下之大稽!!!

这个就是社会的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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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xjy2019 发表于 2023-03-01 07:53
既然这么大的事故,交警肯定调监控的,不可能郭警官一个人定责任的,肯定会集体讨论认定责任的。人家天天处理事故,难道水平不如版主???这样做目的显而易见。真的有点看不下去咯

事故往往都是瞬间发生的!!!要好好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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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03-01 11:51
随便你怎么想,那些回复我看很多人都挺中立的。只有少数几个人一直力挺警方,我看了你在其他帖子说的话也一直站在对立方。

大家可以来分析!也可以提高和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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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03-01 12:07
我是真搞不明白一些站警方的人一直抓着受害者的就应该全责的事,反而不提警方误判的事我真的很心寒很心寒!

家属肯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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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1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梦舞风 发表于 2023-03-01 15:28
看了几页,随便说几句
这电动车开的也太快了吧,撞了前面外卖电动车,还把自己肋骨撞断....
所以开电动车的还是小心点吧。
开汽车也是一样,正常两车道40码行驶中,前面一个女司机,就是那种戴着帽子和很大口罩墨镜遮阳的老妇女,突然停下,屁股扭来扭去估计是姨妈巾歪了,扭了60秒才重新启动,我跟在后面差点撞上,还好我车有CMBS碰撞缓解制动系统,自己刹住了。
如果真撞上了,你说能怪前面司机吗?能说她为什么出门前不把姨妈巾固定好?交警肯定也判我全责,我只能叫骂那该死的姨妈巾

要看你突然遇到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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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2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研究开会 发表于 2023-03-02 11:12
事故怎么认定,我不置可否,那是交警部门的事。
我只说“人的反应时间是7秒,以25公里时速计算,1秒 6.94米,来得及避让?”这个问题。
按照这样“7秒”的说法,此人必须在近49米之外发现前方异常,然后慢慢做出反应,在不到发生异常的地方停下,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哪怕是离开45米外发现前方异常,都不能避免事故。显然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人的反应时间是7秒”没有科学依据。
再比如赛跑,发令枪响,“7秒后才开始跑”,哪怕不是运动员参赛也不会是这样。
所以,建议楼主不要再强调“人的反应时间是7秒,以25公里时速计算,1秒 6.94米,来得及避让?”这个说法。

在白天如果想转湾要提前打转向灯给后面人提醒!晚上要靠路边停车更要提前提醒!不是我在前面我可以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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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PKU 发表于 2023-03-03 10:54
有一点不赞同的,就是不管外卖小哥是急停还是停在路中间,从法律角度讲是都没有责任的。
因为法律是一种普遍性的标准,不可能说你停在那里是因为头疼是合法的,你停在那里接单就是非法的,那么法律就不具备可操作性了。
正因为交通中有很多不确定性(窜出一条狗,路上有大洞),车辆有可能随时急刹,所以交法才要求保持安全车距。而交警只可能根据交法来判定,至于停在那里的原因反而不是责任划分的依据(退一万步讲,小哥说他突遇身体不适,是不是就没有责任了?)
所以,外卖小哥确实很可恶,甚至想要上去踹他两脚,但是论及责任,他停在那里却并没有违反法律。还是要分清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关系。
至于伸手的问题,就真的要看视频了,如果手臂是已经张开的,即便是全部伸展开,他也不违法,你就必须要绕过去(虽然可以再上去踹两脚);但如果是突然伸出,情况可以参照汽车的“开门杀”,相当于是推倒了经过的车辆,那就是外卖小哥的全责了。因为楼主已经 看过了视频,所以后者的假设不存在,否则楼主早就已经申诉。

要根据紧急停车的原因是不是合理来平判有没有责任确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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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3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03-04 08:08
并不是 昨晚重新看录像看到了一个细节 不逐帧解析看不出来原来是外卖小哥后背箱撞了黄先生 黄先生既没有追尾也没有擦边外卖小哥

这就不是追尾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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