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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通小市民

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政府非法暴力强拆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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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1: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玥儿 发表于 2021-03-19 21:11
不好意思,据我了解你完全说反了。房子是老人自己起的,也是老人名下,女儿户口仍在本村并独立分户,上面有截图。

回去问一下老人,当初建房报告上是几个人名字,批了多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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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1: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想问问这么聪明的你,是先有建房报告呢还是先有房产证?房产证是根据什么颁发的?现在你们否认房产证,是不是变相说明你们房产证颁发部门存在重大问题?是什么问题导致不认可自己的作为是不是先想大家阐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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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19 21: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didi_nt 发表于 2021-03-19 21:39
回去问一下老人,当初建房报告上是几个人名字,批了多少方。

帮忙普及一下,产权证是否有效?都属苏锡通了,打通州12345问个问题,人家都一口直接回绝,说直接找南通咨询。都21年了,竟然还采用16年的通州搬迁安置指导意见来忽悠老百姓,上网搜搜,看看人家刘桥镇的安置办法,你家有如此规范吗?感觉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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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1: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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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19 21: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didi_nt 发表于 2021-03-19 21:39
回去问一下老人,当初建房报告上是几个人名字,批了多少方。

批多少与认定多少,都是你们政府的事,你们总不能自己抽自己脸吧。请尊重历史事实,不然你会入魔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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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2: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抽空好好读读《城乡规划法》,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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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19 22: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CA1002 发表于 2021-03-19 14:49
你家周边是不是都被强拆了?还是周边人家拆了,唯独你家最后被依法强拆了?作为中国公民,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也要有顾全社会发展大局的义务!

依法强拆?相关法律我还是懂点的。依法强拆的流程是什么?你明天问问那个DID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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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2: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玥儿 发表于 2021-03-19 21:53
想问问这么聪明的你,是先有建房报告呢还是先有房产证?房产证是根据什么颁发的?现在你们否认房产证,是不是变相说明你们房产证颁发部门存在重大问题?是什么问题导致不认可自己的作为是不是先想大家阐述一下

不看建房报告怎么知道你的宅基地的经纬呢?房子可以随便你写谁名字,但宅基地权属可不是随便可以改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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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2: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玥儿 发表于 2021-03-19 22:01
你抽空好好读读《城乡规划法》,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呵呵,感觉你有意回避问题,可能这里隐藏着问题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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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2: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普通小市民 发表于 2021-03-19 22:03
依法强拆?相关法律我还是懂点的。依法强拆的流程是什么?你明天问问那个DIDI.NT

强拆不强拆我不感兴趣了,那是你和政府之间的事,我只对你提出的要空方感兴趣,万一你成功了,以后我还能教教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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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22: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普通小市民 发表于 2021-03-19 21:32
对方是想帮你提升级别,都LV5了,工作时间少玩手机,多干实事。不然哪怕LV10,别人都怀疑你是政府闲职人员


那无所谓了,她就算怀疑我是联合国的也是她的事,我又不能阻止她瞎想。论坛里不是有个天天瞎想电磁波的嘛,照样天天发帖咧,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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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7: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如果对自己的房屋被拆有疑异的话,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补偿数目的最终裁决可能在省政府,你是否可以上省政府要求增加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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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8: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要求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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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8: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didi_nt 发表于 2021-03-19 19:00
哦,原来你不是想分析问题,而是只想炒作的啊!
那我帮不到你了,你帖子里的人大都只会毫无意义地空喊口号,大家看了都倒胃口,都避之不及呢。

到处看到你,就是个过街老鼠,你会分析那你分析分析非法强拆,不要老是转移话题,这是你们的一贯对付老百姓的方法,老百姓拿出来的东西都是没用的,即使有用你们还会要求拿出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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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8: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mi8866 发表于 2021-03-20 07:10
如果对自己的房屋被拆有疑异的话,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补偿数目的最终裁决可能在省政府,你是否可以上省政府要求增加一点补偿?

裁决在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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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8: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didi_nt 发表于 2021-03-19 19:00
哦,原来你不是想分析问题,而是只想炒作的啊!
那我帮不到你了,你帖子里的人大都只会毫无意义地空喊口号,大家看了都倒胃口,都避之不及呢。

人在做,天在看!每个人都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非法强拆就是非法的,你来分析分析为什么要非法强拆而不是正大光明的合法强拆,因为你们有猫腻!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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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8: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果要高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那么这个“裁决”就不在法院,而是在省政府。如果去法院裁决,只会在地方政府现有公布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他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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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8: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didi_nt 发表于 2021-03-19 19:00
哦,原来你不是想分析问题,而是只想炒作的啊!
那我帮不到你了,你帖子里的人大都只会毫无意义地空喊口号,大家看了都倒胃口,都避之不及呢。

不知道你父母是不是老百姓,至少你的子女还是老百姓吧!等你退下来了也一样会回到老百姓的队伍中来,你同样会遇到老百姓要遇到你问题,做点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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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9: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明燕养猪场 发表于 2021-03-20 08:21
到处看到你,就是个过街老鼠,你会分析那你分析分析非法强拆,不要老是转移话题,这是你们的一贯对付老百姓的方法,老百姓拿出来的东西都是没用的,即使有用你们还会要求拿出别的东西

谢谢您的仗义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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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明燕养猪场 发表于 2021-03-20 08:41
人在做,天在看!每个人都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非法强拆就是非法的,你来分析分析为什么要非法强拆而不是正大光明的合法强拆,因为你们有猫腻!嘘!!!

老是看到你帖子,也没看懂,养猪场也拆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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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9: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去年中院接到行政诉讼案件1300多起,土地及拆迁案件占到所有败诉案件的百分之90,楼主多了解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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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09: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秋天的暖阳 发表于 2021-03-20 09:25
老是看到你帖子,也没看懂,养猪场也拆迁了?

黑粉也是粉!欢迎带队去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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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12: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玥儿 发表于 2021-03-19 17:50
你分析的很到位,有一点说错了,分户是04年就分了,女婿户口不在,女儿和两个孩子都是农村户口,有土地股权

土地股权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没有什么作用,但土地征收另有补偿。你说04年分户,是领了两本产权证吗?政府是怎么解释的?如果不谈分户,安置时也可自然分户,你父母90平米,你和两个孩子135平米,如果人口大于合法产权,也可以拿三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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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13: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样的拆迁有点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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