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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于儿123

[百姓民声] 海门联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锦燕以法律为武器欺诈我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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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0:1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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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0:1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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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借条居然没有还款时间?这个律师不合格啊
另外,建议去做个亲子鉴定,才结婚生娃就这么闹腾,很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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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4:0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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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21: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假诉讼开庭结束时,我老公提出要看看我冢孙子,我老公话音刚落,朱立刻说不可认我们见孩子,我老公对朱说,你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不让我们见孩子。到了法庭门口,朱还对我老公说,你媳妇绐我钱,我就是帮她弄你家钱。我后知后觉,没能把朱说的话录下来,这就是赤裸裸的恶意勾结,欺诈我家的血汗钱。联佑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们,怎么不把这害人精清出你们所?海们事法局的领导们,你们不会不为民除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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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21: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姓朱的,你欺诈我家的血汗钱,你头顶会生疮,脚底会昌脓,你夜里会作恶梦。凡她参与的案子,案中人要谨慎提防,免得遭这败类算计,欺诈和不见血的法律刀的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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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律师钻法律的空子,欺诈人家的血汗缺真是无独有偶。濠阳的律师韩建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朱律师你是不是想把孩子仅有两周岁的母亲拖下水?律师界怎么会有你这个坏事做绝的败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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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22:2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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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22:3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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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 12: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所说的句句是事实,海门的司法行政部门难道会把朱锦燕留在法律界继续破坏人家的家庭,欺诈人家的血汗,伤害幼小的孩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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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1: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会再次开庭,我会把开庭的情况公布于众,看看法庭是如何判决,大家一起来验证一下法制社会执法之人是如何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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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1: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起民事案实质上是一起以朱锦燕为首的欺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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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06:4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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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06:4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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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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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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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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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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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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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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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6 22: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10条标准真好,公正的法官应该不会和朱锦燕同流合污吧?我们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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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06:2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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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08:5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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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3 05:0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是的,第一次开庭到现在已有三个半月了,开庭之后我家律师拿着法庭开的调查令去银行查对方的流水帐,银行说律师不可查,只有法庭才可查,我家律师告之法院,法院讲由他们去查,这28万借贷案原告不追,而被告二在追,可想而知,朱锦燕这个律师界的败类为什么不自己拿着她与被告一的银行流水再上法庭呢?假的就是假的,肯定会有漏洞,只是朱败类还没排练和教唆好被告一,半个月前法庭庭长说马上安排开庭,并说已查好银行流水,会和传票一起寄给我方,现仍无动静,应该法庭不会被朱败类收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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