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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崇川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巫劲松到底是在为被告做主还是自作主张?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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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6: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就算所有人都知道,当时我母亲是有遗嘱留下来的,也是全部给我的。也知道遗嘱最后怎么回事,没有到达我手里。但是我现在手上没有这份遗嘱,我打遗嘱继承打不赢。但是我的法定继承肯定赢。

法定继承,起码我还能够拿回东西。还能够把病治好,把命续上。起码人活着。这是我唯一能够活下去的办法。我不可能让那一群人渣一直把我的命拖没了,而我的那份也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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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7: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一点和我的继承纠纷没有关系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的事情,我是没有义务发表意见看法,我更加没有必要没有闲情雅致。一群乌合之众,脑子确实有点不好用。别人的事情,我凭什么要发表意见?我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身份去评论。我脑子是正常的,懂吗?不是你们这一群就像神经病院偷跑出来了一样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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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没有资格没有身份,没有权利去管去评说的事情,只有脑子不正常的神经病会认为我有义务去评说去发表意见甚至于如果我不搅和,我就是怎样怎样。我看你们脑子有病的,不是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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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别人有别人的权利,我没有权利干涉。
我有我的权力,别人没有权力干涉。
这就是只要脑子正常的人类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从开始一直到目前为止,我脑子一直是正常的。那种说别人脑子不正常的,从头至尾脑子就没正常过。是我脑子不正常得连总共有几个舅舅都说不清楚吗?还是你脑子有病的已经病入膏肓了。不懂法律的法盲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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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老教授叫我捎几句话给你。
像你这种情况是有过案例的。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收养关系,由于上一代事实上离婚连拟制血亲关系都不存在。你要说拥有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唯一的办法就是拿事实根据证据依据到法院起诉。看你提供出来的东西能不能支撑你的诉讼请求?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老教授知道的三个相似的案例,基本上是败诉。不是基本上是全部败诉。
你所要说的被继承人以及转继承关系,你第一步要到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你胜诉之后再出来说话懂吗?你没胜诉之前等于什么都不算。外人听得懂什么意思吗?
这是老教授说的,不是我说的,搞搞清楚。你没有在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区法院起诉,更加没有胜诉,你没有拿到判决书,什么都不算。你还怎么转继承权,继承权?我看你在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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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2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没人高兴搭理你,那种胡搅蛮缠,耍泼无赖。拿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出来,而且你要胜诉。你拿不出来,你说个屁啊。法治社会,不是你这种野蛮人耍泼无赖就有用的。

我怎么感觉我前面听了律师的话,解释了那么多,都白解释。老教授一句话就管用了。姜还是老的辣。其实我根本没有义务给你普法。让你知道那么多法律常识。我律师太嫩了,还让我告诉你这么多法律常识。
还没收费,真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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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想要继承权是吗?想要转继承权是吗?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被继承人的三个亲生儿子。拿出你的事实依据根据证据,说明你也拥有继承权。你拥有了继承权,也就同时拥有了转继承的权利。如果你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你再站出来说话。不过告诉你,没有一个案例是能够胜诉的。你不信你可以试试去。

但是你没有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出来之前,你没有权利搅和进转继承的事情里来。我确定转继承人只有三个。我说的是道理和法律。就算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只要提到两个书面委托,其中一个全权做主就可以。更加何况我不知道转继承人手里有没有遗嘱,我什么都不知道。

关于你另外一个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我严重质疑。你再继续疯狂的蹦来蹦去,跳下去,早晚有一天,你这个法定代表人会做到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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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朋友在说,搞不好是这种情况。
也许被继承人对于自己继承我母亲遗产应当属于自己的份额的转继承事宜,已经做了指定或约定。就是关于这一部分的遗产,已经有了遗嘱。就是因为你这个野蛮人老太婆跳来跳去,人家不愿意跟你多啰嗦,现在先不拿出来了。
我告诉你,你拿不到黄浦区人民法院你胜诉的判决书,你拿什么和人家亲生儿子多啰嗦?你算哪根葱,哪根蒜你算什么?拿不到胜诉的判决书,这个问题不要再提。再提你就是白痴。你不会真的告诉我,我说了这么多你什么都听不懂的?

你这个法定代表人还做得名不正言不顺呢?谁同意你做的?你尽到了善待老人的义务吗?你说你在怎么对待老人?随便换,谁做都能够做得比你好。这句话就是我说的,大家都能够看到。你这种做的叫一塌糊涂,我朋友去看过了,也是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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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8: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要不要拿那个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说事情了?老教授的说法最通俗易懂。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对于被继承人还拥有继承权?还属于继承人吗?难怪我要骂你脑子有病。不拥有继承权,那哪来的转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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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也省得你不服气。把三个案例当中,为什么会判败诉的原因告诉你。
首先没有血缘关系,其次没有收养关系,再次父母在未成年的时候已经离婚。
最重要的就是最后一点。
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去趟上海带点便宜货,垃圾货叫赡养吗?
你知不知道被继承人的三个亲生儿子怎么做的?你自己也应该清楚。一个星期七天三兄弟是排班的。每晚都会有一个人值夜。衣食住行看护全部是三兄弟负责。你拿什么跟人家比?你算个什么东西?
现在问你服不服气?不服气的话还有说到你服气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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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你那个亲生父亲。你自己说上海的几个兄弟是不是每个月都有钱打到账上?你就把父亲送在最差的疗养院?也不是最高等级的?隔三差五甚至一两个星期,有时候将近一个月,带点便宜货去看望一下。很多时候还是叫你老公去。我说的没错吧?
我怎么觉得是你几个兄弟尽到了赡养亲生父亲的义务的?如果没有这几个兄弟出钱,还不知道你把你亲生父亲搞成什么样呢?
我告诉你,在对于你亲生父亲这一块,你和你几个兄弟尽到的义务是一样的。但是你几个兄弟出钱了。就比你有话语权。

反正我觉得你这个法定代表人做的是一塌糊涂,对待老人的颐养天年,更加是一塌糊涂。又不是没钱,你难道不能给老人买点好的?吃的,喝的用的吗?你难道不能加点钱给护工?多陪陪老人吗?兄弟给钱,老人自己还有退休工资,我都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事儿。所以说随便谁都会做的比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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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不要拿那个户口本上面的说事情。要说事情,也是让黄浦区法院出判决书。拿个户口本,看黄浦区法院出不出判决书?那也是你哥哥的事情,你做不了你哥哥的主。我告诉你,就算你哥哥的问题,就算打官司也肯定是败诉。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收养证明,构成不了拟制血亲关系。最关键的还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这是最关键的。
你就更加不用谈了,上海的户口本上根本没你的存在。
你哥哥一家四口,起码比你家讲道理的不是一点点。人家家里也许也不会争这种东西。就算争,按照上面的四点,判决书肯定也是败诉。我想人家家里不会争。只有三个亲生儿子是全心全意尽心尽责尽到了赡养的义务。
你就不用谈了,你连官司都没办法打。上海的户口本上根本就没你的名字。
说具体点,你在名义上也许就属于一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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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没有上海的判决书之前,而且是要胜诉的判决书,我现在就是想不通,你脑子是怎么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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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以后有什么歪理邪说,坑蒙拐骗的胡说八道,到我面前来和我说。
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副德性,没出息的样子。连到我面前来说的胆子都没有。只敢在我背后骗别人,唬唬其他人。你说你有什么本事,你有什么出息?有本事以后有任何话到我面前来说,所有乌合之众也是一样。一群孬种。有话都不敢到我面前来说。
我这边是有专业律师的,其他人那边没有。有本事有任何话就到我这边来说。打我电话。不然一群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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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过我朋友在说,你几个兄弟还真傻,居然会相信你这种人说出来的一面之词。
找个人到你亲生父亲所在的疗养院里面去问问其他人,还有护工。了解到真实情况,就会知道你怎么在尽义务了。
你这种人的一面之词,难道能听吗?所以说你几个兄弟是真傻还是假傻!
现在你相信我有朋友是真去过的,不是在骗你了吧?难得去一次,还带些乱七八糟的便宜货。能怎么便宜就怎么便宜。幸亏老人心态好,不和你们计较。
你这一家人也只能骗骗你那几个喜欢听一面之词的兄弟。而且特容易招坏人的道。把坏人当成好人。
你们乌合之众也就这点本事,除了装就是骗。还有就是编。满嘴跑火车,没有一句真话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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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08: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健在的那个继承人的子女,有没人想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方法其实很简单,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
事实和理由就是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极尽全力照顾老人的义务,其他子女看在眼里,相当不满意。
所以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五个子女,当中包括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只要原告方能够列举有三人不满意被告,这场官司毫无疑问稳妥的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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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08: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在南通,该继承人也是我母亲的亲生父亲,我也可以尽到照顾义务,我做的肯定会很好,而且我会有全套的方案。如果所有人对现在的法定代表人不满意,自己又无力分身,那可以指定我来。我会有一系列养老送终以及百年之后抚慰子女的方案,我能肯定会做的很好。
如果大家有余力,又不满该法定代表人,各位子女也应该尽快让老人能够获得最舒适最满意的生活,颐养天年。

不满该法定继承人的表现只是其一,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做事做人一塌糊涂只是其次。自己年岁也已高,将近80岁高龄,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余力。本来就应该更换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有爱心的担起这个法定代表人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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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08: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最希望的现在是能够尽快更换法定代表人,让老人可以最优质的生活颐养天年。

我的做法是备选方案,我律师认为在这里也可以透露一下。

还健在的这位继承人,并无老年痴呆症,更加无任何精神疾病,尽管年岁已高,但神智并无不清。那么无行为能力人的司法鉴定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但是我们考虑到要尽快的让老人以最优质的生活颐养天年,还是认为最人性的方案应该尽快更换法定代表人。其他子女有余力可以自己担当。如果没有余力,可以指令我来,毕竟也是我母亲的亲生父亲,我也有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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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08: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再次恳请。望其他子女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
事实与理由:首先可以结合诸多事实不满现在法定代表人照顾老人的种种安排。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为了让老人能够得到更优质的生活。

其次,现法定代表人在社会上的所言所作所为按照具体的事实情况说不好听的已经完全属于神志混乱,根本说不清楚任何道理,一切都是在肆意妄为,想怎样就怎样。根本不讲任何法律,不讲任何人情,不讲任何伦理。毕竟已经将近80岁的人,有这种症状也是在所难免。虚构事实,胡说八道,胡编乱造,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修改法律胡编乱造,恶意中伤,诽谤诋毁他人。……还有很多的事实情况,大家都有目共睹。这样一个人已经不具备做其他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自己已经这幅腔调了,怎么可能依靠这种人,让老人能够过上最优质的生活,颐养天年?站在最人性化的角度,我并没有先动。因为老人年岁已高,虽然神志清楚,思维没有混乱,还能够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但是毕竟也需要人照顾。所以希望尽快更换法定代表人,起码能服众人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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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09: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全部有实实在在纠纷存在的确权之诉现在被将错就错的搞成一部分确权之诉,一部分析产之诉。但是和我楼上说的变更之诉,没有半毛钱关系。
变更之诉的事实理由说得很清楚,其一不满意,其二不适合。我没有任何私心,我是站在大公无私的角度用最人性化的方式无微不至的关心一个老人。
有些人要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说我有私心,有自己的目的,请拿出证据。

变更之诉的几点事实理由和不论确权之诉,还是一个将错就错的析产之诉事实理由都是没有交集的。
摆在台面上的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大家都能够看到的,耍泼无赖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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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10: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没劲,除了忽悠还是忽悠。

随便什么结果我都能承受。涉及枉法的就往上捅。

最坏的结果我都能够拿到钱,先把病治好。

这么搞下去被不停的耗着,早晚命都没了。最坏的结果大不了房子我不要了,我光拿钱我也得把病看好。现在明摆着是要一直拖把我拖死的目的,傻子都看得懂。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把命保住是我现在最根本的事情。其他的来日方长,法律我站道理。坚持所有纠纷全部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我大不了全部拿我自己的一份。现在我必须要拿到钱去看病。接下去就等那个发回重审的案子传票,三个月时间审结期限已经没几天了。
再搞个几个月,我的命都被拖没了,我要房子干嘛?只有诉讼途径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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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10: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一个两个都在放什么狗屁呢?我这边病还没治呢,一分钱还没拿到呢。一天到晚一群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就是什么狗屁,结果都没有。是个人都知道,唯一的目的就是知道我现在身上有病,妄图用这种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拖延时间,早晚有一天能够把我拖死。到那时候就一个瓜分我的份额。做梦来的快点。

放屁,还有一点臭味呢。恩恩那边搞了一年,连个臭味都闻不到。说话连放屁都不如。

你去拉倒吧。说个屁呀。能说早说了,根本就是知道我有病,要把我拖死的节奏。傻子都能看得懂的事实,我那么像傻子吗?估计在那群乌合之众眼里,我连傻子都不如。
随便怎么着,我先拿到一部分钱,把病先看好。身体好了,随便怎么着都行。身体不好,各方面都和我搞劳。
一年了,把我的身体拖成这样,还想善了,做梦来的快点。没有任何话可以谈,永远都是这样。尤其是那个被告,这么多年干了那么多丧心病狂的事情。诉讼途径之外,我和被告永远不可能有一句话可说。我不听那种海市蜃楼的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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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11: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拖了一年了,拖出来七份枉法裁定。而且明知道我身体病重,就是要拖。想解决问题,想为了我好,不是这种做法。年纪轻的时候,如果有病,肯定要及时控制病情,不然到老了就是病根,这个道理谁都知道。
嗯,这种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就是没有任何实质结果的戏会有一丝一毫想对我好,想为了我好吗?说出来不怕被人笑掉大牙吗?

拿钱出来,先让我控制病情,其他的时候去慢慢商量,慢慢唱戏。也就算了。但这一年,尤其是这几个月,搞得什么样子?是个人都知道是想把我拖死,顺便霸占我的那一份。
谁接着陪被告唱戏,也就是这个目的。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还不是只兔子。人都是有脾气有火气的。我让你们把我拖死,除非我傻。我傻子都不如。
更加由于把事情做绝,做死,把人彻底逼火,根本没有任何诉讼途径之外,可以沟通的可能。

爱怎么着怎么着,我只要求我的那一份。我做最坏的打算,我拿我份额的钱去看病。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懒得多啰嗦。我是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我既然已经作出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替我改变。我的份额我做主。
现在我已经到了,要房子就没命,要命就不要房子的地步。我的生命权我自己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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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 12: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换汤不换药还是在唱戏。
我只拿自己那一份,我现在急着出去把身上的病治好。等身上没病了南京北京就可以随便跑。爱去哪去哪。现在我不能动,倒成了个方面钳制我的筹码。
我就拿我的那一份。大家都没钱买,别人的份额那就卖房子。等我身上的病治好了,再来日方长。
那疯婆子也不要被人戳中要害,说出真相,一天到晚发疯。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去。只要你做不了法定代表人,你就是个屁。反正随便怎么说,我现在只要求拿回自己那一份,先去看病。将错就错了,反正是析产又不是确权。疯婆子就是个无赖。手伸得还真长。脑子有病的不是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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