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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香印成灰

[焦点爆料] 网曝“崇善义工社”疑似拥有来历不明“捐赠收据”,崇川区关工委秘书长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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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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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相大白88 发表于 2017-5-19 14:26
没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中伤别人就不对了。给时间核实了?离开财政不到30分钟,就直接上网,正确的 ...

你这是本末倒置,恶人先告状。明明就是顾局中伤方理事长,说他没有领取公益慈善捐赠票据,程序违规违法。有截图为证。
难道你是睁眼瞎,选择性眼盲。难怪工作报表会看不清,犯原则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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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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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过你啊,绝对是按章办事,那也得有人做主啊,票据的事不是小事,不是一两个小科长就定下的,也得走程序请示批准。还没有板上钉钉就被人一棒子打死,是不是过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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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相大白88 发表于 2017-5-19 14:35
说不过你啊,绝对是按章办事,那也得有人做主啊,票据的事不是小事,不是一两个小科长就定下的,也得走程 ...

那就请你说说清楚,是区财政局哪个大人物走程序,批准发放给崇善义工社票据的。请不要支支吾吾,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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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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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票据领用规定就可以领用,问了市财政也是这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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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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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宁静致远WWW 发表于 2017-05-19 14:35
你这是本末倒置,恶人先告状。明明就是顾局中伤方理事长,说他没有领取公益慈善捐赠票据,程序违规违法。有截图为证。
难道你是睁眼瞎,选择性眼盲。难怪工作报表会看不清,犯原则性的错误。

既然你认定人家违法违规,那就拿出证据来指正他,反驳他。没必要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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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相大白88 发表于 2017-5-19 14:44
既然你认定人家违法违规,那就拿出证据来指正他,反驳他。没必要人身攻击。

你脑子没进水吧?搞搞清楚,是顾局在论坛公开指责智愿行违法违规,没有使用公益慈善捐赠票据。
进行人身攻击,在论坛公开举报的是你们所尊敬、爱戴的顾大局长。上法庭成为被告的顾飞宇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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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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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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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啰嗦什么,他自称是财政局工作人员,连崇善义工社是区属还是市属的性质都不懂。连崇善义工社跟和平桥街道之间是什么关系都不知道。对牛弹琴,你还请教个屁,这种人纯属欠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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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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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不符合规定也是他的事,财政没必要向无关人员进行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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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5-19 15: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相大白88 发表于 2017-05-19 14:35
    说不过你啊,绝对是按章办事,那也得有人做主啊,票据的事不是小事,不是一两个小科长就定下的,也得走程序请示批准。还没有板上钉钉就被人一棒子打死,是不是过份了啊。

    于科长,你是经办人。你会不知道崇善义工社已经领利票据?我通过多渠道向你咨询,你都是回复没有此事。这不假吧!
    无论是电话还是现场咨询,你都是一样的回复,而且打开电脑以证明。我上午10点电话咨询,下午2:30现场咨询。答案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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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5个多小时没有核实好,网上一曝光就核实好了。  发表于 2017-5-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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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5-19 15: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没有相同的性质单位领取,和走程序是一回事情嘛?真对你们失望!白生了帅哥靓女一副长相。亏我还对你们的话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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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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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1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fang796525 发表于 2017-5-19 15:02
    没有相同的性质单位领取,和走程序是一回事情嘛?真对你们失望!白生了帅哥靓女一副长相。亏我还对你们的话 ...

    还是古人智慧,老早就知道: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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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19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真相大白88 发表于 2017-5-19 14:56
    符不符合规定也是他的事,财政没必要向无关人员进行解释吧。


    您把崇善义工社领到票据的程序公示一下不就得了,如不宜公开,个别告知也可以啊,何必让人家跑脚跟呢!这也表明你们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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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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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5-19 16: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相大白88 发表于 2017-05-19 14:56
    符不符合规定也是他的事,财政没必要向无关人员进行解释吧。

    那麻烦您再和我解释一下,智愿行慈善服务社符不符合规定?我们改如何办理?要找哪位领导?他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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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6: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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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1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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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局洋洋得意有区财政局发的慈善捐赠票据,自己躲被窝里笑也就算了,他不该拿这个作为武器攻击智愿行和方理事长。

    现在事情闹腾大了,区财政局某些工作人员替崇善义工社背了黑锅,方理事长也被拉仇恨了。其实所有发生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顾局长,太得意忘形,自以为是了。殊不知,民众的智商已开启,不全部都是愚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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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19 17: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imuwyeh 发表于 2017-5-19 16:48
    这个@真相大白88 是不是财政局的还要另说。还是等@崇川区财政局网络发言人 出来说明解释!不要把严肃的事情 ...

    事情闹到这一步,智愿行也没有必要顾忌其他的了,可直接要求崇川区财政局公开慈善义工社领取票证的有关信息。然后,按照崇善义工社申领程序办齐手续,到区财政局申领捐赠票据。如果手续齐全仍然领不到,那区财政局就有故意刁难之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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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19 17: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已经依法提请区财政局公开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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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5-1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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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19 18: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关心,刚刚接到崇川区财政局国库科电话,通知前往办理有关领据事宜!

    感恩区财政局及各位朋友对民间公益组织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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