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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积德,转帖行善!你今天的一个善意的举动都是为你积累功德,好人有好报!谢谢谢谢!
感谢党管干部的点评。
社保局只是个保险机构,是国家设立的“保险公司”,与商业保险公司有相类似的功能,社保局主要履行的职责是给参保群众给付养老和医疗保险金,谁参保给谁钱,谁不参保就不给谁钱,党管干部说如让社保局来答复楼主就会汗流浃背,其实不会,社保局的答复就会是这样,并不会出人意料。法律也赋予了社保局监督企业给职工参保的权利,但实际上因各种原因监管并不到位,所以造成了很多企业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不给职工参保的情况,也造成了很多事实上的法律后果,没有参保的职工社保局确实没法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乡办企业职工不可以参加社会保险,而是相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党管干部当年区委书记所说的原话:“有工做工,无工务农”,这句话是对的,但后面的解释就错了,如果说这是该区委书记的本意那就是典型的权大于法的思维与做派,什么叫乡镇企业职工没有资格向企业、甚至党和政府要退休金呢?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职工都有权利参加社保,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的,产生的法律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案中,原告在乡镇企业连续工作了几十年,依法享受国家法律赋予的社会保险待遇是原告应当享受的权利;而二被告给原告依法办理社会是二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由于二被告没有履行义务导致的法律后果理应由二被告承担;如东人民法院的判决也是基于权大于法的思维,有法不依,站在人民的对立面,维护的是权贵阶层的利益与权威,判决的的方法是故意曲解对权贵有利的、孤立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文件,没有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纠正!
楼主呼吁正义的声音!呼吁有良知有正义感的网友给予正义的支持!你的支持不仅仅是对原告一个人的支持,而是对这个社会公义的支持,是对党和国家整顿吏治、改善人民公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支持,是对监督某些人民公仆改变工作作风、延长他们政治生命的支持,也是对普通老百姓包括我们自己能拥有一个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一个清新的政治生态生存环境的支持!也是对将来我们普通老百姓不再受权贵欺压的支持!
声援积德,转帖行善!你今天的一个善意的举动都是为你积累功德,好人有好报,一定会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反之亦然!
楼主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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