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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哲木
今天上午,我看到濠滨论坛的一篇帖子,很不错,南通开发区优山美地小区违章搭建被 开发区街道、社区组织城管、公安、消防等近200 人,对正在施工中的多处违建进行了现场执法。
笔者非常赞成南通城管的执法行为,对于违章建筑就应该雷厉风行,拿出霹雳手段,不要给那些“有钱有势”的业主横行霸道的空间,这里不是笔者仇富,事实上,滥搭滥建之人很少是普通居民,普通居民反而遵纪守法,越是有钱人越不守规矩,总认为自己手眼通天,无法无天,这也是城管屡次执法都受到阻扰的根本原因。
都住别墅了,按说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说也是有点素质,我就搞不懂,穷人巴掌大的一块地方也能过日子,富人,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房子几层,还不知足。还要向天要地?我一直认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大部分是富人阶层无休止的欲望和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在激化。社会问题,根本上来说是富人的问题,不是穷人的问题,穷人没有钱,他没法折腾,就打比来说,你让我搞个违章搭建,那是痴人说梦,我有一块自己住的地方那就阿弥陀佛了,那还有心思造那个伟业,再说是干的“打家劫舍”的活。成本很高,几乎是有钱人的专利。
言归正传,违章建筑拆除,这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的“战利品”,自己不拆除,城管如果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其拆除,这期间产生的行政成本应该是违建户承担,不然,这个违建的成本太低了,谁都愿意抢占空间,如果有钱人有强烈的违建冲动,逗你玩,躲猫猫,城管该怎么管?那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拆除违建上,变相的说是增加了无为的行政成本,进一步说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为违建户买单。这就形成富人违建,百姓遭殃的局面,守法居民要为违法居民的行为付出成本。这种行政作为该到了觉醒的时候,不能让富人牵着鼻子走。
为此,笔者建议南通市市委市政府和城管结合相关部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为违建行为划底线,谁违建一旦举报证实,由执法单位勒令拆除,对于限期不拆除的,组织执法队拆除,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建户承担,不要形成恶性循环,他建你拆,这种过家家的游戏,没有威慑力,要让违建户不敢建、不能建、不愿建形成一直自觉遵守的社会公序良俗氛围,必须加大违建的惩罚力度,要让违建户所作所为“得不偿失”才能形成有效制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老是挠痒痒,抽棉花鞭子,有个鸟用,敢动真格,敢下狠手;城管局你怕什么?咱们广大老百姓才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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