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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沧海一栗1

[百姓民声] 迟到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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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0:5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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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1:1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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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2-1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点评上长辈:拆闹就是反腐英雄,我们应该支持
https://bbs.0513.org/thread-2185194-1-1.html
(出处: 濠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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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2-16 21: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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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2:0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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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2-16 22: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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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2: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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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2: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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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2-16 22: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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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2:3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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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3:0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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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6:1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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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2-17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近论坛里有许多关于拆迁的帖子,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来看,政府和拆迁户都是一对矛盾体。很多人不明就里,甚至认为政府行为就是合法,再加之五毛起哄,把依法维权的拆迁户贬低成所谓的敲诈政府的“拆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还要背上“拆闹、敲诈”的黑锅,无异于雪上加霜。
         我可以负责任的讲,最近几年南通进行的房屋搬迁绝大部分是违法的,他们用所谓的“协议搬迁”来忽悠百姓,用空白合同来坑害百姓,用社会闲杂人员逼迁来残害百姓。
         大部分拆迁群众选择的是“民不和官斗”的妥协忍让态度,甚至为了躲避暴力逼迁而远走它乡,这不仅仅没有引起政府重视,反而助长了暴力血拆的肆虐。
         中央一直强调的“依法行政、权利法定”方针政策,但在巨额的“土地财政”面前不堪一击。
         港闸法院法官刘海燕这次能顶住压力,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建设局败诉,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值得点赞。
         同时也恳请南通各级政府以此为教训,依法行政、依法搬迁,相信绝大部分百姓还是愿意配合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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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9:2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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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2-17 09: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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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9: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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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9: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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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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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房子是被偷拆的,已经判决了拆迁协议无效,你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他们这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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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11:19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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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11:2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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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14:2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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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2-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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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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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已经选择了枪口抬高一寸,体制内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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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07:4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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