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公开审判了曾经挟警到市政府的8名讨薪民工,理由是8名被告人煽动民工滋事,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长时间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进行挟持,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读毕这些,我便已不愿去看审判的结果,但是脑子里闪出的却是网友们对此事件的各种质疑和吐槽。这些,似乎已经成为了每个事件发生之后的标配一样,同情、咒骂、指责。我深深在思考着这些戾气的来源在何处?
随着法治社会的推进,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必将成为打击的对象,人治背后的同情、法不责众必将成为历史。农民工讨薪困难,是当前阶段市场发展不完善的结果,更是部分商人或者工程承包人基本诚信缺失的体现,更是对相关法的权威的熟视无睹,也证明了政府并非万能的假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契约的遵守以及法的推崇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欠薪方的违约不仅是违法的更是不道德的。就像某些网友所说,民工讨薪也是被逼无奈之举,政府和相关司法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为其讨要说法和追回欠薪,对于这种声音,我也一直持赞成的态度。 但是政府毕竟不是万能,政府职能的发挥也存在广度和深度的界限。由于政府未能完全按照自我(民工)界定的公正,在自我(民工)承受能力未能如愿的情况下,便采取过激行为,堵路、挟警,冲向市政府,对于道路秩序、执法秩序、社会秩序视若无物,便又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由值得同情的对象变成了暴乱的制造者。 法治的建设,必将是一个“英雄不问出处”的维度。无论出身如何,违法必被究,这才是司法的真正公平,法不责众始终是人治的结果,抱着可怜要挟公平,抱着无知赚取舆论始终是历史的淘汰物品。 此次事件的背后,被审判的讨薪民工是可怜的,因为他们的薪金没有得到应有的保证,他们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法无知不仅没有给自我带来经济上的保障,更给自己带来本不应该到来的司法审判。政府也是悲剧的,法治政府的建设道路依然漫长,当前舆论背景下,出事骂政府已经成为习惯,究其原因是基层政府让群众相信何其难也?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也诱导着舆论正在逼迫着政府转型为不可能的万能者,让政府走在了疲于奔命而非精致掌舵的角色,这是善治道路上必须去除的弊病。欠薪者虽可恨却也是无奈的可怜虫,当下的金融链条下,三角债甚至是多角债让很多商家和工程承包者成为被蚕食和被毒害的一方,其并非想欠薪,而是上家款子不到,下家款子发不出啊!这也是现今有关法制体系亟待整治和完善的所在。 此事件,归结到最后,每个人都是这个链条上的悲情人物,而悲情的背后道出的是一个法治急需完善的呼喊,更是社会上每个人秩序意识和规则素养的提升课题,中国从人治文化转型到法治社会的道路远远还不止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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