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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多,南通市交警二大队的张警官在道路上巡逻执法时,对一名在路面上散发传单的理财公司员工进行劝阻,不想遭到对方殴打。事发后,打人者被带至虹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事件回顾】 “先是掐住交警的脖子,后来又抄起交警掉在地上的头盔,往交警头上砸”。今天上午 9点15分左右,市民蔡先生上班经过跃龙路桃坞路路口南200米的一家理财公司时,看到了执法交警被打一幕。
蔡先生说,交警被打前后大概持续了有3分钟左右,后来是在附近巡逻的其他交警过来,才阻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 【处理结果】 记者下午从警方处了解到,涉事者王某是一名“90后”,今年刚刚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
在接受警方调查的过程中,王某承认了自己犯下的过错,对因一时情绪激动打伤执法民警的不当行为作了道歉。考虑到王某认错态度比较诚恳,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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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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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玮丽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