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南兴村民倪惠芳(身份证号:320624196501199368,联系方式:18201846932),家住46组36号,户主是朱正冲(身份证号:320624196301039378)。 本人一投诉南兴村领导班子:村书记徐笑地、村主任徐明、村会计王思芹畏惧村霸,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任其侵害啃食农村基层政权。 二投诉张芝山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不作为、徇私枉法:对诸多举证下村霸明显的犯罪事实不予接报受理和立案处理。 经过和举证如下: 2006年因维修石江公路(223省道)延伸段,我家原宅基地与责任田被所在南兴村集体征用,并将我家搬迁至的宅基地门前屋后土地划入户主朱正冲名下,村会计王思芹经办,我家签字同意,于2017年1月19日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土地确权证明【见附件1】,其中条款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见附件2】。至此,门前土地我家已耕种11年。 l 2017年12月7号起至2018年5月份村霸范彪周丽红夫妻数十次来我家门前责任田,毁坏农作物、拆毁葡萄架【见附件3】。出警后张芝山镇派出所在我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基础上判定门前土地有争议,未对范彪做任何处理。 l 2018年5月24日晚约9点,在张芝山镇派出所副所长杨卫锡见证下,范彪出具书面保证不再来我家门前责任田闹事,因此我家同意不追究此前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双方签字,材料留在张芝山镇派出所。 l 2018年8月20日、21日范彪及其母亲顾秀英多次来我家门前责任田刨地,我家多次报警,镇派出所处理顾秀英后其向民警保证不再闹事【见附件3】。 l 2018年11月28日范彪周丽红夫妻连续两天来我家门前责任田刨地,损坏我家花苗树苗,造成我家超4900元损失。报警后张芝山镇派出所竟回复土地有争议,他们无法处理范彪,要我们起诉范彪。【见附件4】。 l 2018年12月3日早上6点30分周丽红来我家门前责任田刨地,扬言“随你报警”。报警后张芝山镇派出所再一次回复土地有争议,要求我家拿出门前土地所属证据,他们无法处理范彪,要我们起诉范彪。 南兴村村霸范彪一家恶意占地、公然侵犯群众利益,藐视执政执法机关,态度愈发嚣张。这一年间对我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伤害。
就在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 今年2月,南通召开市委常委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今年3月,江苏省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全省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推进会相继在南通召开;
- 今年7月市委书记陆志鹏号召全城创域“全国文明城市”,接受新一轮复查。
但事实是在现在的南通农村,即使我家已提供村霸违法的有力证据,面对范彪周丽红顾秀英这些农村黑势力的村霸,南兴村领导班子和张芝山镇派出所数十次要求我家忍让村霸,放弃使用土地。基层机关执政执法无力,始终未给出有力处理措施。任村霸势力侵蚀农村基层政权,损害群众利益。 恳请市政府、区政府主责领导察觉、正视、严厉打击上述村霸势力,不要让基层农民面对霸权势力只有“以暴制暴”一条路可走。 投诉人:倪惠芳、朱正冲 投诉日期: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补充内容 (2018-12-17 10:38):
更正:村主任徐明、村会计王思芹、协警朱亚明;
村书记徐笑地是为数不多坚持原则,认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合同效力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