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权限
- 100
- 精华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主题
- 好友
- 相册
- 分享
- 日志
- 记录
- UID
- 667737
- 帖子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为老人提供服务,润笔费不是驱动力(二百四十二)
J: P1 Z$ [* a) |: `+ {8 H* D 作者:邱新祥
6 N+ P9 A3 Z7 }3 ~* P' R( m1 _8 [% o
6 K$ T) \! ?. ?& q 最近,一个在姊妹中排行老六的张女,与老大为了上海父母400万(保守数字)的遗产,与上海老五产生矛盾。矛盾焦点,她在19年前,就瞒着他们(其他4姊妹由于居住外地,也不太清楚),私下把父母一套房产(遗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 |" V! e* @9 w1 _6 M5 {5 b' b
3 `( _+ K. U$ ]3 W 近期,这套房产所在地,因属于上海一类地区,需要拆迁。这个老五不愧长期居住大上海,眼光颇具前瞻性,几年前,就已把家里3人户口都移到该地。据相关经济补偿标准,每人光人头费,就达到50万,3人共150万。另外,在外围补偿两套100平米的安置房。) k( }! f; ] k: p
6 O; b, Z; I6 R4 N- @
老大、老六两人找老五,交涉此事,被拒绝。便去了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查询老五私下将父母产权过户的档案,窗口工作人员不予配合,只给了一份老五房产登记的复印件。2 K; V8 `8 T# z4 q2 T& P
! J$ I1 l6 r" I; b
为此,两个人找我商量,认为老五私心重、心计多、如何才能索回他们应得的父母遗产?
1 a7 X! P. w# ^: Z' p/ I w+ Y
8 `1 W0 B) h+ v T" o# c 我替老大、老六写了一篇投诉稿,准备让他们带给当地房管主管部门。他们家姊妹7个,家庭成员复杂,过户时间发生在19年前,老五住在上海,部分姊妹住在南通,有的还住在遥远的西部地区,摊在桌上的材料一大堆,开始,我都看晕了。
) B# {7 T x2 ~9 ^& n
% B7 @0 v. C m! O5 e 我将这些材料带回家,一个人躲在卧室,花费了不少时间,才理清了一个个当事人的脉络。初稿共修改3遍,考虑了老大与老六都退休多年,老大还是上世纪40年代出生的退役军人。早年,从学校被层层选拔到空军部队,在一次跳伞训练中,意外摔断了一只腿,后被评定为6级残疾。因此,为了照顾两人老人,每次我都是主动上门帮助他们。" w, E$ g) z/ y6 N' O
- ?7 ?- ?; H# f; w8 q5 b' r8 S/ o
两人眼睛都不行,看字比较费劲。后我干脆读给两人听,遇到需要修改的地方,再另外注明。老大很认真,连一些细节方面,都进行认真核对,是个严谨的老人。我也不怕两个老人过分细心,不厌其烦为他们服务。为此,他们很感动,老大甚至把我当成家里人,把一些连对孩子都不愿说的家庭内幕,都披露给我。同样,我帮他们的忙,也没有因为对方求我,就摆架子。每次除了自己主动上门,还是多听他们的,尊重他们的意见。2 P: ?1 \+ e! J, E2 o7 s
/ @3 z7 k* j6 e6 r 不过,事情进展没有那么顺利。第二次,我如约来到老六家(每次见面都在老六家,老大住附近),当我把好不容易改好的投诉稿交给他们,老大却表示,他们已改变了主意,认为这篇投诉稿,得先搁一搁,目前还不能用。请我另外再写个东西。% T: r6 S* @% \% g. E& e
# P& X4 \* u' G1 _# m0 Y
我心想,难道有人又替他们出了点子?这份投诉稿不打算用了?大哥怕我误会,解释道,原来昨夜,他们见了一个老友。他建议,认为老五当年能通过房管局,暗中把父母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该部门负有直接责任。' r/ y7 F5 D# l' p7 ^
3 m9 e) V& ^) D 现在,已改成房地产交易中心。该中心已在老五房产登记文本下面,留有一行文字告示:对本产权登记如有异议可通过法院诉讼,或通过上一级主管局进行行政复议。老大老六都认为,还是先通过法院诉讼,让房产交易中心撤销老五私下办理的房产过户登记证。我听了他们的解释,觉得也有道理,便爽快答应再写一份诉状。
: M. ]8 h9 g6 l; j
! S9 F' V# u" F9 R6 `1 W3 t( F6 k: o 这个东西只要按照格式写,比先前的投诉稿简单。可是,这个并不复杂的东西,由于两个两人认识的一个法院退休的副院长,也在帮他们,所以,我写这份诉状并不顺利。
; l3 W1 C* E) n
1 _( ~4 v) n5 x+ e$ @- y 文字只有500多字,但第一稿上午送到老六家,老大与老六都认为不错。但下午在电话里又约我,认为还有几个地方要改动。当时我在外有事,次日上午才赶过去。原来那个副院长,又替他们诉状“审核”了一遍。觉得整体不要动,个别地方还要作一些微调。
4 w/ d: f. J+ O! H: y$ |: b( u0 A- u4 ~
老大告诉我,副院长指出,诉状写了他们的父亲,在1970年离世。他认为,要写清离世原因。老大要我按照副院长的建议,在离世前加上“生病”两字。在他看来,不添两字,就留下瑕疵。2 `5 R% L( c; _
) e: r+ ?' k, {) ?1 L& r
我为两个老人服务,本来就是帮忙,不图回报。但他们见我,一次次主动上门,一遍遍改动投诉稿及诉状内容,也很不过意。在我们第3次见面,自己准备离开时,老大叫老六硬塞给我一个信封,我明白里面是什么东西,自己不肯接受。推来推去,老大都对我发脾气了,诚恳表示:现在找人办事,不能叫人白帮忙,何况为了我们这种让外人一头雾水的事情,让你耗费了大量精力与时间。
, R+ J$ e! z5 E* k3 q
, Q! z* F8 z' }; Q- z: D$ t 写到这里, 我不由想起,前些年,本地一家大公司一次搞活动,曾委托本人完成一个整版的文稿,大小11篇,其中消协领导的讲话,也由我一人撰稿。那时,脑子里堆起的好像全是文字,搬搬就行了。这类公司财大气粗,两三天忙下来,我大约能挣2000元。比起完成两个老人的投诉及诉讼稿,反倒轻松些。有时因为为客户付出更多,个人的回报更可观。当然,这是另外的话题。: v0 `2 e$ k. c+ o' F9 p
6 w* p' h8 \- }% i, @2 R0 d
2012年6月4日 南通
2 _5 v6 z m: G) r* J2 m8 O! l/ h. F+ o! |7 }$ n" R8 f
# F8 [, z4 O' p+ ]6 X
南通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