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88488481在2006-9-2 16:51: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我靠故我思的发言: 一、只要不是假新闻,事情就坏不到哪儿去。 怎么证明不是假新闻(指在**医院就医)? 二、如果详细提出治疗的过程和细节,才是为**医院做广告。现在这样表述,已经可以把家长的意图真实而准确地传递给观众了。 没让你详细提出治疗的过程和细节,只是当事人都没说在**医院就医,你又怎么"把家长的意图真实而准确地传递给观众了"? 三、新闻中并没有对**医院进行所谓的正面宣传,只是简单的陈述了一个新闻事实。 变相广告都是这么做的.简约而不简单. 四、我相信,对你帖子持不同见解的板油大有人在,所以虽然你在好几个论坛和版子上都发了同样帖子,应者寥寥。我们看到,只有同意你观点的人才会附和,而不同意你意见的,一般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看而已。 那为什么同意我意见的,却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看而已"? 五、当然,对于屡次侵犯消费者利益,做法情节很恶劣,甚至对抗执法部门的一些商家和品牌,我们会点名揭露,毫不手软。 本市某学校搞校中校,国有变民办,焦点访谈报道了;社福院事件,各大网络报道了,你们做了什么,手怎么软了? 8848同学,对于你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深表钦佩。 本台曾经播放过一则**医院的广告,其中有好几位在这家医院就诊并得子的父母现身说法,最后一位手抱一男一女的女子就是车祸中不幸遇难这位男童的母亲,她的广告词是:“感谢**医院,给了我一对龙凤胎。”可惜,才十月大的男孩现在和她天人永隔,真是命运无常。本来我们并不清楚这个事情,新闻播出后有观众来查问,经过了解,才确定就是当事人。这可以证明,新闻所报道的是事实,如果你还不相信,敬请实地探访了解,说不定可以搞出一篇:“揭开**医院的谎言”之类的东西。 至于你说的什么校中校,国有变民办,社福院事件。应该说,作为媒体人,我们起码的新闻敏感还是有的,有些内容节目中也曾有所涉及。当然,在深度和广度上无法和全国影响的大媒体相比,一是记者视野的局限性和能力修为所决定;二是作为地方媒体,受到的制约太多,党委政府、宣传部门从维护地方稳定的角度出发,对有些敏感话题的报道有所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服从,媒体毕竟有自身发展和生存环境的需要。只有严守新闻纪律,坚守媒体人的良心和道德,才能做好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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