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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我靠故我思在2006-9-2 14:54:00的发言: 这个事实绝非记者的杜撰,记者也不敢杜撰,这绝不是什么假新闻。 我没说是假新闻,只认为是变相广告,是不是假新闻,不是我想说的. 记者为了把家长这一意图真实而准确地传达给观众,把哪家医院这一细节点出来,是为了增加信息量,让观众体察到家长叙述的真实性。 对痛失爱子的家长叙述的真实性,不点出医院名称,我们也不会怀疑.既然为了增加信息量,怎么不把"家长多次提到因多年不孕而去**医院就诊的事情,甚至拿出了病历和发票"播出来?这样才能"把家长这一意图真实而准确地传达给观众"啊. 有人说,点出医院的名称,让一些观众有为**做宣传的感觉,可能对媒体的公信力有影响,这是见仁见智。但是,如果这样就被称为变相广告的话,那我可以说,所有媒体的新闻版面和节目都会因充斥着广告而办不下去,试想,市民的经济生活哪样离得开品牌、商家,新闻还怎么写?怎么拍?
这要看怎么和为什么点出品牌或商家名称.在这条新闻中点出医院名称和"救护车将伤者直接送往上海瑞金医院抢救”中点出医院名称不是一回事,对治疗不孕不育的医院进行正面宣传,一定要慎重. 个人认为,点不点名两可之间,可以商榷,只要不违反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无大错。 怎么网友都觉得贵台做错了呢?不是说群众的眼睛雪亮的吗? 另外想问一句,怎么在对一些单位进行负面报道时,不点出具体名称,改用"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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