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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513hansen

[百姓民声] 三桥社区阻碍城市之光业委会成立,究竟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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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方面极力阻挠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除了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可操作性较差外,大多数更来自于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方面的人为阻力。由于政府相关职能监管不到位,有的物业公司角色摆不正,把自己当作主人,把业主当作仆人,除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严重不相符,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与享受的服务不匹配外,主要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利用业主不知情,非法侵占业主巨大经济利益。如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物业公司每年收取的汽车停车管理费用,业委会没有成立前百分之七十交纳给业主的公共维修基账户上,成立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收成分配比例。随着汽车的普及,现在每个小区业主汽车应有数量庞大,规模大的小区所在物业公司光一年收取的汽车停车费就达几百万元左右,这些黑心物业公司利用业主不知情和没有成立业委会而无法参与监督的空档之机,这些收益他们全部进入自己腰包。二是虚构公共能耗费数额。部分物业公司对公共能耗费从不主动公示,即使公示了也是虚构的笼统数据,让业主看不清楚,不公示交纳发票,业主每年交纳的是一笔糊涂账。三是虚报公共维修数额。部分物业公司在公共维修基金上动歪脑子,虚构维修项目(特别是对电梯,轮流要“维修”到),维修的价格高于市场行情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电梯上主板上一个小的电子管,正常调换价格是上百元左右,但有些物业公司与维护单位联手造假,欺骗业主说主板坏了,调换一般达到万元左右。四是侵占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和设施。2014年2月1日施行的《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对之前的住宅小区的公建配套用房和设施权属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利用政策空档,把这些小区配套的公建配套用房和设施占用作为总公司办公用房或出租,租金占有已有。五是偷盗小区财物。极少数物业把小区的名贵树种和设施蚂蚁搬家式的偷运出卖;有的把小区配置的设施设备偷运出卖,如地下人防的防护门、电动脚踏两用离心风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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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大部分小区的前期物业是房地产商指派的,业主并没有足够选择权,而只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才可以更换不能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才可以通过正常手段追讨被侵犯的权益。也正因为如此,一些自身有问题的物业公司,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足,害怕被分权、被断财路、被监督、被“炒鱿鱼”,业主想成立业委会百搬阻挠,有的收买少数业主制造内部矛盾;有的联手社区和街道挖坑,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阻挠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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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部分社区和街道及干部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存在利益瓜葛和利益输送。有的街道和社区非法把住宅小区配置的公建配套用房(会所)和设施当作自己的房产,尽情使用,如把配套的文化活动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卫生站和幼儿园等除部分非法作为办公用房外,大部分私自对外出租,租金由街道和社区支配;有的街道非法向物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本应属于全体业主的汽车管理费;有相当部分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物业工作的同志涉嫌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勾肩搭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关系,存有利益输送之嫌。对于业主递交上去的筹备申请报告,没有任何书面的答复,一拖了之,再无下文;在推进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小区筹备成立再而三遇到这样的阻力,很多原本很热心的业主也就打了退堂鼓。总之,相当数量的街道物管办就是一座跨不过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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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纪委监委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各级纪委监委要以有效政治监督推动业委会成立难问题的解决,把业委会难成立列入南通市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之列;要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对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履责不力、收受开发商、物业公司好处从而阻挠业委会成立的公职人员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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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12-19 09:29
  • 签到天数: 49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5-2-2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0513hansen 发表于 2025-2-20 16:47
    三桥社区应该积极牵头与业主会坐下来继续商定筹建业委会事宜,而不是一味地打压业委会成立,同时也不需要安 ...

    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混账,主持会议,不签字,就好比“当家又闹事”,不怀好心。农村干部草鞋一个,没文化吃里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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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1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的家事。街道层面应该是指导的,社区层面是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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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的家事。街道层面应该是指导的,社区层面是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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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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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2 07: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物业管理中的官商勾结问题确实可能对社会治理、市场公平和居民权益造成严重危害。
    1. 损害业主权益,经济成本转嫁,勾结可能导致物业费虚高、维修基金挪用,甚至强制绑定高价服务(如装修、停车),加重业主负担。
       服务缩水,物业公司通过利益输送换取监管“放水”,导致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质量下降。
       维权困难,业主投诉可能被相关部门拖延或压制,公共收益(如广告、场地租赁)被私分,业主知情权被剥夺。
    2. 破坏市场公平,垄断性经营通过贿赂或关系操控招投标,使特定物业公司长期把持小区管理权,排斥合规竞争者。
       劣币驱逐良币,诚信企业因成本劣势退出市场,行业生态恶化,形成“关系至上”的恶性循环。
    3. 滋生腐败与权力寻租,监管失效,官员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向物业公司索要好处,纵容其违规行为(如违建、消防隐患)。
       利益链条延伸,可能涉及开发商、业委会、街道办等多方勾结,形成系统性腐败。
    4. 激化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风险加大,业主长期不满可能引发抗议、拒缴物业费甚至暴力冲突,典型案例如电梯故障致伤亡、物业暴力催费等。
       政府公信力受损,公众将问题归咎于政府不作为,削弱基层治理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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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2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按照规则要超过20%的业主实名否决,才需要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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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徽
    棕榈湾成立业委会也是难上加难,佳期漫一直还在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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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为什么老是观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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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5 19: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因为业委会阻挡了某些人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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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6 06: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陈命荣好像在花城业委会里也是业委会成员吧,我记得当时筹备组名单里也有他,大家可以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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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6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三桥社区手伸的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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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26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三桥社区主任儿子的房不就买在城市之光吗 怎么还阻挠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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