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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九园68

[百姓民声] 先锋街道办事处公然不执行法律规定对参选业委会成员设置限 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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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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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律是行政机关进行各种活动和人们对其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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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各类事务时不至于偏离“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这一航道。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自由、财产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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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要求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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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法行政的原则的提出不仅仅维护了社会秩序,同时加大了国家对行政人员的管理,只有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法律程序依法办事,那么中国的行政才能越来越好,人民才能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体会到法律的公平和行政部门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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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6: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业委会成员违法犯罪,拒不改正,那就是不遵守业主公约,没有公德,也必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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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6: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业委会成员必须模范遵法守法,只有业委会人员根据法律程序依法办事,那么小区管理才能越来越好,业主才能在依法管理服务的过程中体会到公平和正义。如果业委会成员自己都是带头违法,带头抗法,侵害业主合法利益,侵占公共利益,这样的人进入业委会,是亵渎法律尊严,是对全体业主的挑衅。必须采取行动杜绝这样的人进入业委会,即使它们靠欺骗、暴力手段进入业委会,政府也应该带领人民把它们清除出业委会队伍,保证业委会肌体的纯洁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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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全国人大法工委:要求缴纳物业费才能参选业委会的规定是违法的!
2024-12-25 12:58·风云武汉
没按时缴纳物业费,就被取消当选业委会委员的资格,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规定。然而,这样的规定真的合理吗?

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纠正地方法规时指出:要求缴纳物业费才能参选的规定是违法的!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小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有公民对此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我们审查认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其参选资格以业主身份为基础。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属于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民事违约行为。地方性法规以此限制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的资格,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这意味着:关于是否要求缴纳物业费才能参选业委会这一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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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第一,业主有当选业委会委员的权利,除法律规定、国家公共利益需要或所有权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加以限制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

02

第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以限制业委会资格保障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混淆了物权关系与合同关系;

03

第三,地方物业管理条例无权设立、变更或消灭业主参选业委会资格等共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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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8: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业主守则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要是业委会成员首先就是违法分子,请问这样的人怎么代表业主?要参选,首先请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只有没有违法行为的业主才有资格进入业委会。这是法律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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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8: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其参选资格以业主身份为基础,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是必要前提。业主私搭乱建属于业主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了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利益。私搭乱建的违建业主首先就是违反民法典,这样的违法分子没有代表性,也不能为全体业主谋福,是小区一害,决不能让他们混进业委会,影响业委会的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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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 12: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都拖欠物业费违章搭建了,还有脸参选业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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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 15: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朱大毛 发表于 2025-01-01 12:06
都拖欠物业费违章搭建了,还有脸参选业委会委员?

脸大、皮厚就可以了,不给选还要发帖喊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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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本人反应的情况已解决,本人申请屏蔽本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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