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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通邱新祥

[百姓民声] 秋吟:南通港法庭开庭有感(速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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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江海一锅炖 发表于 2023-10-26 18:27
这些年公证处把这个当作生意还想垄断经营,目的是什么大家都一清二楚。
这种毫无底线的信口开河实在是让 ...

国家宪法有没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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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8:38
再提醒你一句:不懂不要装懂。本人与我家老五名下的天生港街上老房与爷爷奶奶爱国村的老房拆迁,根本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相关材料事实清楚确凿,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那时拆迁安置由原港闸开发区一楼拆安置科李得宝、倪建林负责办理。

人家家族成员有异议,和你家一样吗?说你这个人不懂法不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点儿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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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阿翔,你识字有限,拆迁协议没有看过吧,拆迁协议必须强制公证的,比如所有权人不清晰,比如你这篇文章里的赘婿要独自占据老太房产,,你呢, 寄居蟹,不懂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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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老大放弃,签个字,没有问题,老三去世,顺位继承人,老三的子女不在乎,也没有问题,老二说要争取权益,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轮不到你阿翔来代表正义,在事实与法律面前,你呀就是个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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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0-26 18:22
不识字啊?那就更有问题了,怎么证明你写的东西是人家老太真实意思?人家高龄老太根本看不懂你写的字,你 ...

此事需要你这么撕心裂肺吗?本人代书遗嘱,那天为老人完成她这一生唯一重大的意愿时,她身边不缺识字者,文化程度不比你低。

老人是村里高龄者之一,老人善良可亲,她的所有举动都在众人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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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是不是一派胡言暂且不论,现实是你的代立遗嘱效力有限,上了法院,又不得不3次跑了天生港派出所、3次跑了崇川区公安分局、1次跑了南通开发区公安分局,还跑了南通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本来这些工作都是应该在公证前做好的,现在只有劳烦老邱法师补课跑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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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江海一锅炖 发表于 2023-10-26 18:27
这些年公证处把这个当作生意还想垄断经营,目的是什么大家都一清二楚。
这种毫无底线的信口开河实在是让人无语。
公证法知道吗?国家颁布的。
无知者装有文化,
佩服佩服
失敬失敬

藐视国法,这是老邱法师的一贯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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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9: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8:38
再提醒你一句:不懂不要装懂。本人与我家老五名下的天生港街上老房与爷爷奶奶爱国村的老房拆迁,根本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相关材料事实清楚确凿,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那时拆迁安置由原港闸开发区一楼拆安置科李得宝、倪建林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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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9:09
一个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比如房屋继承或遗赠的对象,不应该要求与公证捆绑或必须进行公证才能起到法律效果。

当然,可是谁能证明你写的东西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先当你是个好人,万一你误解老太的意思了呢?老太反正不识字,年纪大了,再稀里糊涂的弄不明白呢?任何个人都难保偏颇,所以肯定公证处啊!土老冒你已经发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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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9:44
此事需要你这么撕心裂肺吗?本人代书遗嘱,那天为老人完成她这一生唯一重大的意愿时,她身边不缺识字者,文化程度不比你低。

老人是村里高龄者之一,老人善良可亲,她的所有举动都在众人眼里。

人家老人善良可亲和你写的代立遗嘱流程瑕疵有何关系?要是你功课做得扎实,还会有现在的烦恼吗?邻居嘛就算了,他三个在世的儿子都在场吗?还有去世的三儿子配偶、后代在场吗?咋滴?邻居、你、得利的小儿子凑一块,围着一个高龄老太太就把这样大的事定了?怎么证明当时老太太不是被你花言巧嘴搞晕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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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濠滨网友z3CPAM 发表于 2023-10-26 19:43
老大放弃,签个字,没有问题,老三去世,顺位继承人,老三的子女不在乎,也没有问题,老二说要争取权益,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轮不到你阿翔来代表正义,在事实与法律面前,你呀就是个der

老邱明显偏向小儿子一方,这样不中立的人代立遗嘱,可想而知,遗嘱的公正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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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9:09
一个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比如房屋继承或遗赠的对象,不应该要求与公证捆绑或必须进行公证才能起到法律效果。

有权的前提是本人意思的真实表达,现在这么高龄的老人,在其他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你、小儿子、邻居聚在一起搞出一个代立遗嘱,而且得利的只有小儿子,还没有当时的录像。就算警察提审疑犯都要求全程录像,避免诱供逼供,保证程序正义。就你们几个神不知鬼不觉,围着一个超高龄老太一个人,怎么证明这个代立遗嘱的有效性真实性?别告诉我十年前没有录像条件,没有做不到只有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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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9:09
一个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比如房屋继承或遗赠的对象,不应该要求与公证捆绑或必须进行公证才能起到法律效果。

好的吧!
公证法关于公证效力的规定,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大概是如下表述: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Q主任,阅读理解没问题,
你的理解比法律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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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19:09
一个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比如房屋继承或遗赠的对象,不应该要求与公证捆绑或必须进行公证才能起到法律效果。

网红海青侯是公民,但他要是哪天说要把自己全部财产送给老邱肯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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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0: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QY19869 发表于 2023-10-26 20:15
当然,可是谁能证明你写的东西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先当你是个好人,万一你误解老太的意思了呢?老太反正不识字,年纪大了,再稀里糊涂的弄不明白呢?任何个人都难保偏颇,所以肯定公证处啊!土老冒你已经发霉啦!

所以法庭必须审查代书遗嘱的合法性。
即使有代书遗嘱的存在,
也没有排除顺位继承人主张自己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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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0-26 19:55
是不是一派胡言暂且不论,现实是你的代立遗嘱效力有限,上了法院,又不得不3次跑了天生港派出所、3次跑了 ...

两件不同的案子,不要混在一起。我着急的案子与这次开庭的没有关系。说出来,胆小的可能会吓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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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0-26 19:17
人家家族成员有异议,和你家一样吗?说你这个人不懂法不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点儿也没错 ...

没皮没脸的家族成员,才导致这种低劣的素质。老娘患病期间,此人孝敬老娘一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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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0-26 20:46
网红海青侯是公民,但他要是哪天说要把自己全部财产送给老邱肯定无效

不管海青猴还是江青猴,我这一生不需要任何人的馈赠。

我活得自由自在,过得自给自足。
公证处的单独设立,说穿了,为了解决部分人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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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江海一锅炖 发表于 2023-10-26 20:49
所以法庭必须审查代书遗嘱的合法性。
即使有代书遗嘱的存在,
也没有排除顺位继承人主张自己权益的权利 ...

按照顺位继承老二应该在前,但他不合格,对老娘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娘不是智障,老娘心里很明白。当然,村委会工作成员对老娘家里的真实情况也都很清楚。

你与我不在同一频道,但不能影响对老人自主意愿、自主决定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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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1: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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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2: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21:23
不管海青猴还是江青猴,我这一生不需要任何人的馈赠。

我活得自由自在,过得自给自足。
公证处的单独设立,说穿了,为了解决部分人的饭碗。

翔翔这个世界第一法学专家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对公证进行了恶毒的污蔑,老木匠呼叫网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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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2: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见识少,二年级活在七十年的失败岁月里,像个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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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23: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21:23
不管海青猴还是江青猴,我这一生不需要任何人的馈赠。

我活得自由自在,过得自给自足。
公证处的单独设立,说穿了,为了解决部分人的饭碗。


寄居蟹也有脸说不需要接受馈赠?嘿嘿嘿,你住着女人的房子,吃着软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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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7 02: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0-26 21:40
按照顺位继承老二应该在前,但他不合格,对老娘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娘不是智障,老娘心里很明白。当然,村委会工作成员对老娘家里的真实情况也都很清楚。

你与我不在同一频道,但不能影响对老人自主意愿、自主决定的怀疑。


“按照顺位继承老二应该在前”

你看你看,暴露法盲本质了吧?顺位继承啥时候排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这个顺序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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