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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通邱新祥

[百姓民声] 秋吟:南通港法庭开庭有感(速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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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19: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5 18:14
你来自一个见不得人的鬼影公司,动不动就谈了吃屎。光天化日之下把你的鬼脸揭开,不然众人面前你嘴里还是鬼话连篇。

没理说了你就蛮搅,你除了谩骂这些下三滥的言语还会什么?谁在鬼话连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道听途说的东西,没有经过调查分析实际情况就拿来说事,有什么用?除了证明你职业素质为0外,好像啥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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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19: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5 18:20
鬼影公司出来招摇的只能遮着鬼脸,露出真容早有人把你扔到运河床底喂鱼了。

你扔一个人去喂鱼试试!暴力倾向分子!瞧你那气急败坏的样子,嘴巴臭,还想动手动脚?知法守法的人以你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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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19: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5 18:14
你来自一个见不得人的鬼影公司,动不动就谈了吃屎。光天化日之下把你的鬼脸揭开,不然众人面前你嘴里还是鬼话连篇。

麻烦你脑子转转!我说别人如果说你吃屎,我绝不会轻易相信他的说法!咋滴?你不满意?那好吧,那你就吃吧,我相信好了吧,这样的要求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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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19: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5 18:05
法律规定“公证处不以营利为目的。”  但事实上收费不是高了一点。有过这方面经历的公民应该都有这种体会。

应该不收费,
如果大师去办业务了,还应该倒找费用,车马劳顿也是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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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江海一锅炖 发表于 2023-11-5 19:38
应该不收费,
如果大师去办业务了,还应该倒找费用,车马劳顿也是钱啊! ...

这个机构养了一批闲人,简单事情被他们搞得复杂。导致有些拆迁户为了明晰房产解决争端,鞋子几乎跑断。

前些年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带来房市一片繁荣。由于公证处几乎垄断了相关业务,收入十分可观。
如今房市不再风光,公证处门庭冷落,但养活这种机构的成本还在。
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这类市场应景机构可以考虑精简或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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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1-5 19:07
你扔一个人去喂鱼试试!暴力倾向分子!瞧你那气急败坏的样子,嘴巴臭,还想动手动脚?知法守法的人以你为 ...

你能露出真容,有人发现了。说不定一激动,把你直接请到北戴河里海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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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6 06:08
这个机构养了一批闲人,简单事情被他们搞得复杂。导致有些拆迁户为了明晰房产解决争端,鞋子几乎跑断。

...

问题你说了不算,何况你在主母家里说话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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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8: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自以为是,见识浅陋,哗众取宠,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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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8: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06:37
你能露出真容,有人发现了。说不定一激动,把你直接请到北戴河里海泳一下。


谁发现了,谁瞎眼了?一天到晚说胡话,那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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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把你直接请到北戴河里海泳一下。”

文人的句式,出洋相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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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老邱热心帮人,这个我理解。
不过你也走了一辈子江湖了,99步都走了,为什么不找个律师或公证处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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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9: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06:08
这个机构养了一批闲人,简单事情被他们搞得复杂。导致有些拆迁户为了明晰房产解决争端,鞋子几乎跑断。

前些年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带来房市一片繁荣。由于公证处几乎垄断了相关业务,收入十分可观。
如今房市不再风光,公证处门庭冷落,但养活这种机构的成本还在。
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这类市场应景机构可以考虑精简或撤并。

搞笑,上百万的财产就凭老邱一句话就分好了?张三满意了,张四张五答应吗?

原来老邱眼里公证处只有房产业务啊,果然无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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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快乐的风筝 发表于 2023-11-06 08:55
老邱热心帮人,这个我理解。
不过你也走了一辈子江湖了,99步都走了,为什么不找个律师或公证处公证呢?

那就没老邱什么事了,动了老邱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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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9: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06:37
你能露出真容,有人发现了。说不定一激动,把你直接请到北戴河里海泳一下。

怎么不是你Q主任“派”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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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06:37
你能露出真容,有人发现了。说不定一激动,把你直接请到北戴河里海泳一下。

有人发现…,有人说…,有人告诉我…,哈哈哈,老邱编排瞎话信手拈来,习惯难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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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06:08
这个机构养了一批闲人,简单事情被他们搞得复杂。导致有些拆迁户为了明晰房产解决争端,鞋子几乎跑断。

前些年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带来房市一片繁荣。由于公证处几乎垄断了相关业务,收入十分可观。
如今房市不再风光,公证处门庭冷落,但养活这种机构的成本还在。
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这类市场应景机构可以考虑精简或撤并。

和拆迁什么关系?不拆迁就没纠纷吗?是不是只要你老邱一句话就能定乾坤,还“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人家怎么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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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快乐的风筝 发表于 2023-11-6 08:55
老邱热心帮人,这个我理解。
不过你也走了一辈子江湖了,99步都走了,为什么不找个律师或公证处公证呢? ...

这个小儿子经历的事情,本人包括其他我认识的公民也经历了。因为没有通过公证处公证,也没有律师介入,觉得事情并不难办。
父母天生港老屋与爷爷奶奶郊区的老屋一共两处房产,由两个长辈主持帮助我家兄弟俩完成了分家协议书(我家姊妹5个,其中还有3个出嫁女)。我与老五分割好的房子都通过市房管局所属的房产交易中心顺利转移到各自的名下。


这些资料房产交易中心已经存档。如有人不相信想核实,我觉得也不会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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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1-6 09:23
搞笑,上百万的财产就凭老邱一句话就分好了?张三满意了,张四张五答应吗?

原来老邱眼里公证处只有房产 ...

这个案子做主的是老人。老人愿意把房产给哪个儿子,是她的权利,任何个人与组织都无权干涉。

我与其他3人共同帮助老人完成她一生最大的夙愿。那天本人自带茶水,当然也没有哪个想到报酬。但我们4人都感到给老人无偿办事,给村委会也助了一力。大家的共识一致:不孝儿就应该得不到老娘一寸房产,相伴老娘几十年,尽心尽力,为老娘做到生养病扶死葬。这样的小儿子,得到老娘房产,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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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0: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09:55
这个小儿子经历的事情,本人包括其他我认识的公民也经历了。因为没有通过公证处公证,也没有律师介入,觉得事情并不难办。
父母天生港老屋与爷爷奶奶郊区的老屋一共两处房产,由两个长辈主持帮助我家兄弟俩完成了分家协议书(我家姊妹5个,其中还有3个出嫁女)。我与老五分割好的房子都通过市房管局所属的房产交易中心顺利转移到各自的名下。


这些资料房产交易中心已经存档。如有人不相信想核实,我觉得也不会难办。

大家同意当然可以啊,但一旦有人反悔怎么办?比如你老邱不就替你老友方面的当事人反悔了吗?还闹出一场官司,输了以后,你老邱还说别人的律师一手操弄,和法官沆瀣一气,这时候你怎么不劝你老友方面息诉服判?而是跟在后面摇唇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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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1: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诺诺诺,老邱反悔民间协议的经典代表作至今还挂在濠滨网,被法院判输了,居然还诋毁别人的律师和法官,窜到网上妄图煽动舆论,被广大网友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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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1: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11-06 10:27
这个案子做主的是老人。老人愿意把房产给哪个儿子,是她的权利,任何个人与组织都无权干涉。

我与其他3人共同帮助老人完成她一生最大的夙愿。那天本人自带茶水,当然也没有哪个想到报酬。但我们4人都感到给老人无偿办事,给村委会也助了一力。大家的共识一致:不孝儿就应该得不到老娘一寸房产,相伴老娘几十年,尽心尽力,为老娘做到生养病扶死葬。这样的小儿子,得到老娘房产,理所当然。

钱老汉愿意把房产给哪个人也是他的权力,任何人和组织都无权干涉,怎么老邱你就干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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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1: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1-06 11:09
钱老汉愿意把房产给哪个人也是他的权力,任何人和组织都无权干涉,怎么老邱你就干涉了?

任何人不可以,但老混混可以啊!凭什么?凭他尾巴翘的高,凭他长得sh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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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lybiuing 发表于 2023-11-6 10:27
大家同意当然可以啊,但一旦有人反悔怎么办?比如你老邱不就替你老友方面的当事人反悔了吗?还闹出一场官 ...

老友怎么可能歇诉呢。那个案子诉讼,开始为外甥作为舅舅的养子继承其名下房产,一审法官半途却改成房产遗赠。这就明显出了问题。诉讼之前,老友带着这个案子与南通知名律师周勇进行了沟通。他看了诉讼材料第一页,就指出外甥作为养子继承舅舅房产,当年的收养就不合法。他解释: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两个条件不符合,一是收养人无子女,当时舅舅有女儿。二是被收养人年龄为14 周岁未成年人。然而,这个外甥当年已经成家育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 丧失父母的孤儿;
  •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 孤儿的监护人;
  • 社会福利机构;
  •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无子女;
  •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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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看来平行宇宙,存在着多个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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