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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南通医保局请解释:什么是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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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6-19 08:51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对于护理院连续三年欺诈骗保达三万多元的事实,南通医保局认定为“未能及时反馈失能人员状态”结案,按照《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协议》里的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乙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照护保险待遇的,由医疗保障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照护保险费用。依法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南通医保局依法依规了吗?医保局的长期照护保险科的某处长答复投诉人“对于他们定性是服务协议第22条,处罚也是依据服务协议第22条。”这是明显的避重就轻,为违法违规者开脱,是什么原因和动力让南通医保把南通申丞千禾护理院明显的欺诈骗保说成“未及时反馈”,按规定,失能人员申报,护理院是初审部门,而且每日必做记录上报,护理院骗保连续达三年算“未及时反馈”?其他被南通医保以欺诈骗保公开处理过的企业他们又是怎么定性的?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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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09: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医保局处理护理院欺诈骗保过程中,声称南通虽然是在长护险试点城市做的很好,但是没有出台处罚条例,必须按照《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协议》来执行,该服务协议违约责任有明确规定,南通医保局视而不见,而是有意混淆概念,避重就轻,对三年骗保行为用“未及时”来定性。在他们看来这个协议的违约责任就是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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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9 12: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给楼主只鼠子鸭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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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9 21: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协议》是南通市医保局与养老机构签订的协议,该协议对欺诈骗保的行为如何认定,以及违约责任进行的规定。举报人要求南通市医保局依照该协议对欺诈骗取照护保险基金的护理院进行处罚,并要求南通市医保局提供《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协议》,但南通市医保局的某位领导称该协议是内部材料,不对外。其实,该协议是政府必须对外公开的信息,而且南通市政府网站也将《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协议》作为信息公开内容在网站上对外公示了。既然已经对外公示,南通市医保局为什么对举报人称该协议是内部材料?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不让举报人知道协议的具体内容,为了包庇欺诈骗保的护理院。举报人全网搜索后发现了该协议,才发现南通市医保局没有按照协议对欺诈骗保的护理院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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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9 21: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jiangsusheng 发表于 2023-06-19 12:01
给楼主只鼠子鸭吃吃

那个指鼠为鸭的领导当初为什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原因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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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9 21: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称护理院未及时反馈参保人员的失能状态改变,意思是,涉案人员原来为失能人员,经过康复后成为非失能人员,不应该再享受照护保险基金。而事实是,涉案人员原来是生活完全自理人员,通过护理院申报评定为失能人员,护理院在整个失能评定,骗取照护保险基金起了决定性作用。护理院对申报人员要进行初评,对入住人员的状况护理院最清楚。护理院将非失能人员申报评定为失能人员,就是欺诈骗保的行为。南通市医保局将欺诈骗保的行为指鹿为马的认定为“未及时反馈”,从而对涉案的护理院从轻发落,个种原因各位考官也许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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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是国家照护保险的试点城市,本应对欺诈骗取照护保险基金的行为依法处理,但南通市医保局对欺诈骗取照护保险基金的行为不认真查处,不履行法定职责。还将举报线索透露给被举报的护理院,被举报的护理院提前毁灭证据,并骚扰举报人。南通市医保局,你们和那个指鼠为鸭的有啥不同?一个欺诈骗取照护保险的护理院值得你们如此“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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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对于南通市医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只能向省医保局和国家医保局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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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欺诈骗取照护保险基金的护理院能“摆平”南通市医保局,能耐真不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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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还将这样的护理院评为信用等级A级单位,让人惊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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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你们为什么将举报线索透露给被举报的护理院,让被举报的护理院毁灭证据?你们为什么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透露给被举报的护理院,被举报的护理院骚扰、威胁举报人。南通市医保局,你们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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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你们为什么要故意混淆事实?为什么不依据协议追究欺诈骗保护理院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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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省医保局责成你们纠正错误,你们为什么不执行?依旧要维护护理院,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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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你们故意将举报混淆为信访,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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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07: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南通市医保局,你们这样不遗余力的维护一个欺诈骗取照护保险基金的护理院,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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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4: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我本善良00 发表于 2023-06-20 07:27
南通市医保局,你们为什么要故意混淆事实?为什么不依据协议追究欺诈骗保护理院的违约责任?

南通医保局的领导声称定性这种欺诈骗保行为依据的是服务协议22条,处罚也是依据的服务协议22条。那么服务协议的违约责任是为谁定的?是除了千禾护理院以外的为其他企业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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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14: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盐城市
用点凭证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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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0 21: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不会放手 发表于 2023-06-20 14:47
用点凭证更有说服力。

凭证都给了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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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06: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南通市医保局故意无视事实,故意不按照协议对欺诈骗取照护保险基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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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07: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南通市医保局,你们认定护理院没有及时反馈参保人失能状况的改变。事实明明是护理院将符合失能条件的保参保人员申报评定为失能人员,你们为什么故意颠倒黑白,是谁给了你勇气?是梁静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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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0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老百姓是没有资格查贪污腐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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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15: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医保局领导对于南通大量存在骗取长护险问题是这么看的“现在的问题就是你要不要把这个问题(欺诈骗保)扩大化的问题,现在不止这家(南通申丞千禾护理院)有问题。这个面上,所有的护理院都存在这个问题,是不是要扩大到一个面上?因为不止他们一家,他们也不能接受。把它这个事情扩大到全南通市的话,性质就不一样了,没必要扩大到现在全部追溯以前的那部分人的状态怎样?我们要建立机制,避免以后再发生,南通照护服务在全国也是比较领先的,不能因为小的事情造成面上的影响就感觉不好”,以上的话充分显示了南通长护险存在的问题太多,不是南通医保局不懂,而是放任不管,是不作为。用种种借口在包庇违法行为,可以视作共同违法,其中什么原因大家脑补,之前濠滨论坛有一楼主为南通医保统一指定使用某单位用于评失能的智能手环问题而发帖就说明了其中原因。还好我把那个帖子做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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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21: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骑在墙头玩风景 发表于 2023-06-21 08:07
老百姓是没有资格查贪污腐败的

说的太对了,举报没用!这里面的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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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21: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骑在墙头玩风景 发表于 2023-06-21 08:07
老百姓是没有资格查贪污腐败的

所有的线索都给了南通市医保局,可南通市医保局不查处!

点评

不查处的岂止一个医保局!  发表于 2023-9-12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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