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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如皋法官赵某判房屋裂缝一案,显然智商不高,当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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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8 22: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申诉书

原告何亚娟、房烽夫妇,联系电话13921683901于2019年5
月于如皋白蒲镇惠慈新世纪东区购一套商品房,发现楼顶有6.3米的楼板裂缝,近日又增至8.16米。深度大于10mm(已提交证据)
被告:南通盛嘉置业有限公司百般推托责任,不肯履行应负有的责任。
法院也支持被告,这显然触犯了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交房验收时,发现楼顶裂缝可以退房。楼顶有裂缝属于影响房屋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凡裂缝超过1mm深度的裂缝视为不合格,本房裂缝已超过10㎜,显然属于严重不合格。
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同时要求被告出示资质文件。
法院显然不是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故其支持被告的判决是严重错误的。
故提起申诉,望法院依法判决,不要遗笑大方。
原告:何亚娟,房烽
2023年5月9日南通0

点评

别在这胡说八道了,有时间上诉去  发表于 2023-5-1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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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那个赵法官我与他法庭对案过,人品不好。不适合当法官。智商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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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太肤浅了!要有证据!你说的太肤浅了!要有证据!你说的太肤浅了!要有证据!你说的太肤浅了!要有证据!  发表于 2023-5-9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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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2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知道平民百姓落在赵某手,没好果子吃,一个全理的官司居然判败诉。我出于义愤,代写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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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这个赵法官只在裂缝长度上做文章,对被告质检故意漏落深度视而不闻,让被告蒙混过关,故意错判。
这样的人能做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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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2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这个赵某曾在法庭上为帮被告,曾无耻地对我人身攻击。
人品如此恶劣,能做法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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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把赵某几年前的法庭录音公布出来,够得上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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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请公安纪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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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3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皋法官荒唐得把杀人案中的主要有关人名字陈国富写成陈富国等,一张刑事判决书错别字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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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8 22:3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法官判错案件你可以上诉,直接发帖说人家人品不好、智商不够好像欠妥了,法官当真了给你来个司法拘留,你到时候真的是贻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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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2: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一个法官,出于以权谋私的目的,硬帮被告,说不过原告,就对原告人身攻击,这样的无赖不要也罢!
赵某,滚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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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3: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房子裂缝是常见官司,赵某是不是总是这样判的?那其他的呢?都站在弱势群体对立面。量变引起质变,这性质恐不一样了吧。况且法官终身追责制。
建议以赵某为典型,审查一下,以教育和挽救一些人。当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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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3:3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房地产商富可敌国,我们升斗小民省吃俭用,努力工作一生买个房,还是买个破房,人一死,真的家破人亡了。
法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不良房地商股务。
这是职业操守及做人的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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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3: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赵某一次又一次视党纪国法于不顾,背后有名堂吗?有!一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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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3:5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原告:老爷,我牙被被告打掉了。
被告:我有医生证明,他耳头好的,手、脚丶包括头发都沒少一根。
法官:我宣布,被告获胜!
试问赵法官你不就这样判案的吗?难道不是吗?我一个建筑外行都看出破绽,你一个老手看不出吗?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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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8 23: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实名举报人:国家有高级职称的医师纪红军
1730522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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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00:0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也不知道赵某一错,中院何以二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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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00:2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代打官司的苦主,把希望寄托在郭元沙某身上,沙某三十年前准备一年复帮朱某和我打官司,我上法庭只驳了三句话就败诉丁,此次骗我的苦主三万元包打赢官司,钱收了,两审败了一双。又让苦主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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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00:5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明显的裂缝,让法官和它的家人去住!!!让他发誓他内心愿意去住,他判的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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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06: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苦主用手指伸进裂缝试了一下,深20∽30mm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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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07: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你智商高为什么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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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打输官司就怪法官,这已经是常规做法了;官司总有输赢,总有一方不满意的,这都能理解。
对法官人身攻击就已经涉嫌违法了,坐等楼主受罚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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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帮你增加点击量,到一定数量你就可以喝一壶了。最烦这种一败诉就发贴,这个更过份,官司必有一方输的,你可以上诉,不服还可以再审,发贴的目的不就是想误导吃瓜群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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