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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田要吃米

[百姓民声] 野蛮骑行,致人重伤,事后处理,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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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3:5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交警如果拿出对待违章停车提到罚单的干劲,就不会这样简单粗暴判全责,鼓励违法停车,他们难道把违章贴罚单创收放在比人的生命安全还要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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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4: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相信有良知的人决不会跪舔交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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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主比上一贴有了改进,但说实话,你的上一贴已经给人以蛮横无理、自说自话以及歪读法律、自设公堂的印象,再加上这次多多少少还是有自说自话的毛病,因此还是没办法完全站队你方。在这里针对你的新说法和新增的图文解说,再给你分析一下:
1. 首先,照片和视频还是有区别的,特别是外卖电瓶车的右拐发生的时间点,伤者与外卖箱的接触情况;楼主说伤者肋骨骨折是外卖箱撞击造成的,但众所周知外卖箱是软壳的,即便是硬壳也是由泡沫材料制成,有没有可能造成骨折这么严重的后果?
2. 说野蛮骑行可以,但是野蛮骑行只是道德问题,你可以骂他S13,但是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到底占几成原因,还是需要交警的专业解读。你们站在自己的立场,反复观看视频,当然会越来越觉得是他人的原因。这也是广大网友建议你把视频贴在网上,让网友们更多从中立的角度去看这件事情。
3. 交警虽然误判醉驾,但还是把伤者送到医院,是酒后呕吐还是脑震荡呕吐,医院应该会有更专业的检查,交警当然可以合理怀疑醉驾的可能,通过酒精检测来排除嫌疑。
4. 你对外卖小哥的动作的解读,抱歉,不能理解。因为你对事件的描述掺杂太多个人主观的形容词,让人感觉这个外卖小哥是精神受到刺激的变种人,各种超载和手拎物品的情况下,还能做出各种灵活的特技动作,本身就是矛盾的。楼主硬是想用外卖小哥的各种违章,来塑造出一个伤者完全受害人的形象,但是过由不及。

其实,楼主最合理的做法是排除自己情感因素,冷静地描述事情的真相,甚至如实表述伤者的错误之处。中立的网友自然会有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像楼主这样想要引导网络的舆论方向,先预设了外卖小哥和交警的各种存在或是不存在的问题。大家又不是傻子,能给你一通忽悠,就带走吗?这样的贴子仍然有逻辑漏洞,仍然没办法站你。

说实话,交警判伤者全责,有可能确实有问题,但是你现在的伤者全无责,外卖小哥全责+交警渎职,这样的指控恐怕光凭楼主的这一个贴子,仍然不能说明问题。只能说判定全责的追尾,可能存在其它因素,但楼主说的肋骨骨折,因为我在年前也刚刚肋骨骨折过,知道需要什么样的力才能折断,小哥甩尾的这样一个动作和外卖箱能不能造成肋骨骨折,恐怕太主观臆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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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4: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03-13 11:47
本帖最后由 田田要吃米 于 2023-3-13 11:49 编辑



可以看清楚新帖子再下结论么?我是拿着录像截图再到处瞎说?

瞎说不瞎说我不能判断,但按常识来讲,交通定责也是要综合现场各种因素分析判断的,像你这样只挑着部分静止画面,按照有利于自己的说辞来解读,让别人脑补情节,那谁也不能确定你没有瞎说,既然不想借助舆论干扰办案,那就走正常程序,行政复议或者司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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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5: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希望能得到迟到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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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5: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能让危险行驶造成的事故逃避责任!警察就是破案和执法的,应该认真还原事实!秉着对人民生命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份受人尊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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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5: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请公安部门公正处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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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3 18: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受害者家属现在一直很心寒,现在加害者完全不用负责任,而受害者却一直躺在医院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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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8: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不用拿这么多小号来回帖…有这功夫还不如水滴筹呢…即使法院胜诉执行,对于一个外卖员来说又能多少呢…没有明白事情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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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20:0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外卖小哥典型的:走别人的道,让别人无路可走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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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很明确的事故~楼主就不要在这里带舆论了~同方向行驶的电瓶车~前车发现路边有停的车辆所以绕行~后车避让不及追尾刮擦前车后撞到了路边的汽车上导致受伤~别在这说前车这个那个的~就这么个事~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主责以上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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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4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至于说喝酒~这种人伤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都要抽血测酒精的~更何况外卖骑手现在都有保险~如果酒驾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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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9 18: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3-14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懂就问
    特斯拉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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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4 11: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jc110 发表于 2023-03-14 00:47
    很明确的事故~楼主就不要在这里带舆论了~同方向行驶的电瓶车~前车发现路边有停的车辆所以绕行~后车避让不及追尾刮擦前车后撞到了路边的汽车上导致受伤~别在这说前车这个那个的~就这么个事~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主责以上没毛病~

    伤人者无需赔偿,对受害者是最大的打击

    点评

    闯红灯被撞了也是,受害者全责~这和伤情轻重无关~  发表于 2023-3-1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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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3-14 11:34
    伤人者无需赔偿,对受害者是最大的打击

    问题到底是自伤还是他伤?如追尾,那是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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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交通事故,认定谁负责任,负多大责任,由交警认定。如觉得不公正,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如仍不认同,可以提起诉讼。现在的交警与法院,一般不受网络左右,因为网络上发帖者,往往是利益攸关者,,本身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描述的事实可能是片面的,照片也不一定是事实,视频都有可能是卡头去尾。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大多多少会判机动车一点责,国为机动车有保险。而如果是非机动车事故,则是非常明确的。楼主最好能找到对方比如品于超标车辆或酒后驾驶或者对方车辆行驶在后后加速撞上自由的证据。现在最有力的证据是视频,但楼主又说怕这怕那,似乎理由很不充分。这样,你的文学别人也更难以信服了。虽然同情伤者,但现在不是谁惨谁有理的。也不要指别人小号,谁是小号别人都分得清的。当然我无所谓,你可以指质我也是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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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4 13: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外卖小哥也要加强宣导管理
    敬畏生命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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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4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赔付的问题。
    楼主用尽气力想要说是外卖小哥的全责,想来是觉得如果交警承受不住舆论压力,改判外卖小哥全责,由外卖小哥负责赔偿,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可问题是,就算是外卖小哥的全责,你确定小哥能赔偿得起十数甚至数十万元钱吗?
    你可别以为有外卖平台,平台和小哥的关系是劳务合作关系,平台是不会为快递员赔钱的,不信你去翻翻近期的一些判例。至于小哥有没有买保险,又或者小哥家有没有房子可以卖掉赔给你,楼主和那些新ID们有没有想过或是查过。

    是不是对推翻警察的交通事故认定和对外卖小哥的赔付能力,都太过于自信了?而且,很明确这起事故即使发生在上下班途中,肯定也不能构成工伤事故。所以公司对非工伤的意外,确实不承担责任;至于借不借钱给你,也是要看你是否具备偿还能力。靠80多岁的老母搞道德绑架,似乎并没有什么作用。而且借不借钱,和责任认定,以及是不是官官相卫,单位不会这么无聊,这似乎又是你夹带的私货。

    发起募捐水滴筹还是一个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楼主还是往这个方向去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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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jc 发表于 2023-3-13 09:52
    楼主这次发帖文字多,还配有图画,本来想支持一下。

    他的意思很明确,你们不同意他的主张的,就是无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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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4 15: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PKU 发表于 2023-03-14 14:23
    本帖最后由 PKU 于 2023-3-14 14:35 编辑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赔付的问题。
    楼主用尽气力想要说是外卖小哥的全责,想来是觉得如果交警承受不住舆论压力,改判外卖小哥全责,由外卖小哥负责赔偿,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可问题是,就算是外卖小哥的全责,你确定小哥能赔偿得起十数甚至数十万元钱吗?
    你可别以为有外卖平台,平台和小哥的关系是劳务合作关系,平台是不会为快递员赔钱的,不信你去翻翻近期的一些判例。至于小哥有没有买保险,又或者小哥家有没有房子可以卖掉赔给你,楼主和那些新ID们有没有想过或是查过。

    是不是对推翻警察的交通事故认定和对外卖小哥的赔付能力,都太过于自信了?而且,很明确这起事故即使发生在上下班途中,肯定也不能构成工伤事故。所以公司对非工伤的意外,确实不承担责任;至于借不借钱给你,也是要看你是否具备偿还能力。靠80多岁的老母搞道德绑架,似乎并没有什么作用。而且借不借钱,和责任认定,以及是不是官官相卫,单位不会这么无聊,这似乎又是你夹带的私货。

    发起募捐水滴筹还是一个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楼主还是往这个方向去想想办法。

    实际上,我们主要是要强调主要是外卖小哥撞倒了黄某。责任怎么判等结果,反正判全责绝对是说服不了受害者家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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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4 15: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sfszh 发表于 2023-03-14 12:23
    问题到底是自伤还是他伤?如追尾,那是自伤。

    是他伤,黄某被外卖小哥的后背箱侧撞的。
    打个比方,两个人走路走的好好的突然伸脚把对方绊倒,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现在类似的结果就是受害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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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4 15: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irisbus 发表于 2023-03-14 15:00
    他的意思很明确,你们不同意他的主张的,就是无良的

    我再详细解释一下吧,避免被误解。
    我没放录像原片主要是保护隐私,再说去拿录像的时候警方也不让我们原片网上传播。
    而且一旦传到微博抖音这种平台,再被不良媒体以及有个别不良网友恶意编造另一个事实造成严重的影响。对受害者家属、外卖小哥以及警方都没好处。我见过太多本来只是分享一下美好瞬间结果被造谣导致名誉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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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田要吃米 发表于 2023-3-14 11:34
    伤人者无需赔偿,对受害者是最大的打击

    到现在你对责任认定都没有实质的证据,不是要自己一祯祯刷,然后觉得对自己有利的截个图上来佐证,而是需要你把视频上传到网上,让大家清楚明白地看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没有推翻交警判定的实证,在网络这种虚拟的空间,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交警。你的判断不能代表大家的判断,你的定性也不是法院的定性。

    伤人者需不需要赔偿,是要看他在整个事故中有没有责任,这个责任不是你说的,也不是交警说的,是交通安全法说的。现在的社会早就不是谁伤谁有理了,谁主张谁举证,你有充分的证据,大家也会一致挺你。像你这样,想靠几个新ID就想给舆论压力,这不是早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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