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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给南通市纪监委第一封公开信(亿万租金究竟被谁劫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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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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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3-1 13:3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市崇川区新港花苑始建于2011年10月18 日开始施工建设。开工时间是在南通市规划局2012年9月27日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年,是在原城乡建设局2012年3月14日向该工程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5个月,新港花苑是在无规划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提前非法占用土地动工建造了。
    规划许可证上批准的新港花苑规划地面积为282427平方米,建设规模143327平方米,用地性质:居住(拆迁安置房)。出租年限:70年。
    小区内共建安置房81幢。该工程配套公共设施配建十五班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农贸市场-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社区文化中心二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和600平方米。治安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的4%。设置公厕二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现公厕在那里?)其它为居住配套的商业服务用房12500平方米等等。本小区出租用房约可达24000平方米。(包括强行占用部分住宅楼底层民用车库)。根据金宝莱原每平方米每日租金1,8元计算每日可收房租4万3千多元左右,每月可收房租约129万左右,全年可收房租约1555万2000元左右,新港花苑的十年房租收入约1亿5仟5佰万元左右被劫一空。新港花苑全体业主也被剝夺管理和公益权利十年。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依公权力公开抢劫案,也是一起触目惊心光天化日之下侵吞人民的利益。严重的损坏了党的形象和破坏了党群关系,也是一起严重不守法,不遵法,不遵守党的纪律,.忘记了人民的利益,忘记了人民的需求,忘记了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崇川国资委把全体业主当成了“阿斗”来对付。
    我们后来才得知是崇川区国资委授权江苏金宝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掠夺了我们新港花苑所有业主的财富。
    我们于2021年3月部分业主联名书信向崇川区国资委讨回多年的房租,並直接指名国资委的这种非法侵吞新港花苑全体业主财产是严重错误的,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民法规定的,但国资委坚持违法行为,坚决不执行党中央制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继续至今不作任何答复。我们多年来也多次向新港花苑党委反映此事,但至今石沉大海。不知是上面压力太大还是另有其因。崇川区国资委至今还想继续强占新港花苑内的公用设施用房,
    今又派江苏金宝莱投资有限公司人员前来我苑与商户签订租房合同书,还在每间房上贴上了租房加金续租告知书。崇川区国资委始终坚持错误观点,继续坚决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法规定。我们为此事询问了相关律師和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和“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根据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权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第274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用房属业主共有”。
    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有比例确定”。
    我们资询了相关法律工作者和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在图书館查阅了相关法律,但就未查到崇川区国资委可以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恁空任意強行把新港花苑拆迁安置房的所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演变为国有资产而由他来管理收费的任何法律依据。
    崇川区国资委作为代表国家形象,代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一个政府机关,理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一切方针政䇿和各项法律条款,处处地方带头学法用法执法,可是崇川区国资委平时由于不学习而在工作中自立政策並恁任政府外同伙帮手(金宝莱)在小区全体业主不知情(因都是被拆迁户是一群弱势群体不知法律)的情况下崇川区国资委混水抓鱼抢夺民财的行为性质是极端错误可耻的,是非法的,是中国共产党绝不允许的,同时这种错误严重损坏了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也是全体业主最痛恨的。
    据说崇川区国资委给新港花苑支付了公用电费和绿化维护费等,(我小区内也有物业管理机构)(小区内的绿化草地全年杂草大部分无人砍割树木无人修剪)这些费用我们业主可以恁原正规支出审核认账,十年你共收入房租约是1亿5仟5佰万元左右,你为新港花苑支出了多少?余款多少?请南通市政府纪监委为新港花苑全体业主彻查清楚並给于书面公开回复。(南通电视台曾经也报道过XXX小区关于小区用房房租的处理方法)同时请崇川区国资委立即归还被非法侵占的所有附属用房及十年非法侵占所收的房租立即退还给新港花苑业主,並对责任人给以追究并作出公开处理。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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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其实各小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问题,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反腐道路将会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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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 14: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是从使用功能服务于住宅而言,相对于商品房居住的主要功能,配套设施所起的作用是配套辅助。配套仅是功能上的概念,将配套设施认定为小区商品房的配套等同于小区业主共有,没有法律依据。直接一点说,大部分配套用房,比如幼儿园、农贸市场、社区用房…和你没关系,应该属于政府投资,产权归政府,也就是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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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lybiuing 发表于 2023-3-1 14:54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是从使用功能服务于住宅而言,相对于商品房居住的主要功能,配套设施所起的作用是配套 ...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配套公建用房和设施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依据权属
    分类,移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和管理。根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07 年 6 月
    6 日《崇川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建居民小区交接建居工作的意见(崇川政发(2007)
    91 号)》文件所述(依据一),应该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督促开发单位按规
    定及时将相关配套用房交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待成立业委会后再交付业委
    会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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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06: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可以请律师啊,律师为你们全体业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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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1: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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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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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3-2 12: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陶圣国 发表于 2023-03-02 06:27
    可以请律师啊,律师为你们全体业主打官司

    这个法院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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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4: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啊 安置房小区 政府要包你物业费  还想分享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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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4: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按这个说法,小区配建的商业用房都归业主所有了?这个拆迁户的想法很清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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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5: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花品 发表于 2023-03-01 16:13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配套公建用房和设施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依据权属
    分类,移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和管理。根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07 年 6 月
    6 日《崇川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建居民小区交接建居工作的意见(崇川政发(2007)
    91 号)》文件所述(依据一),应该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督促开发单位按规
    定及时将相关配套用房交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待成立业委会后再交付业委
    会管理、使用。

    配套农贸市场、幼儿园都是你的?想想开吧,就像地下人防停车场有你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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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GUGZHONG 发表于 2023-3-2 14:45
    按这个说法,小区配建的商业用房都归业主所有了?这个拆迁户的想法很清奇啊! ...

    你的想法很好,你是不是觉得小区配套的房子应该归金宝莱里叫周颖的大股东所有。


    她不知道花什么代价拿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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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交物业费了吗?装个屁的犊子,交物业费时依照安置房的标准,附属收益的时候又要按商品房的标准。
    你早点去移民,驰名双标跟大漂亮国是一脉相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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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lybiuing 发表于 2023-3-2 15:00
    配套农贸市场、幼儿园都是你的?想想开吧,就像地下人防停车场有你份吗? ...

    自己好好了解下什么是配套用房,再看看你现在的回复就是到有多可笑和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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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7: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花品 发表于 2023-03-02 15:31
    自己好好了解下什么是配套用房,再看看你现在的回复就是到有多可笑和无知了

    好的,今年配套农贸市场的摊位费和幼儿园的租金你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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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7: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新港花苑里面的拆迁户好多应该都是狼山附近的,狼山的民风论坛里懂的大概也都懂了,估计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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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lybiuing 发表于 2023-3-2 17:12
    好的,今年配套农贸市场的摊位费和幼儿园的租金你去收

    看来你还是很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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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8: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是啥商业用房都属小区的,楼主想钱想疯了吧?安置或购买小区房子后,还给你套店面房?有这好事,这小区的房子还不抢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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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9: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十年房租收入约1亿5仟5佰万元左右,楼主最近夜里做梦都在分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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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6-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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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 19: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们这些吃老百姓税收而在混飯吃的某些人,难怪老百姓要被你们这些吃人血不睬眼的黄鼠狼欺压,原来你们对法律知识国家政策一点不懂啊,你们每天在混饭吃呀,从你们咀里放出来的庇就是国法,就是政策吗?。那国家要立法干什么用?你们把物权法,民法典中的民法条款认真学学好再到此来评论。单说国家相关政䇿有何用?你要说出国家那条法律规定才是道理,才能服人。今天这封公开信是新港花苑全体业主的共同声音,请你们弄弄清楚不要胡说八道的乱评论,我们小区虽然是拆迁安置小区,但我们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民法典的相关民法条款上没有安置房和商品房有区别的条款,你们可睜大眼晴看清楚了再来评论。你们可再看看清楚南通市规划局发的规划许可证上批准的是新港花苑规划地面积282427平方米,用地性质:是居住,出租年限:70年。该工程配套公共设施:幼儿园等等及其他为居住配套的商业用房。请把语句内容看清楚了再评论。再说这些建筑全建在南通市规划局批准建新港花苑的土地面积上,规划局另批准土地给崇川区国资委建房了吗?所以说话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决不能恁自已的所想来代替党的政䇿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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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9: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之前租那的店面房,说是属国有资产,不属于配套用房范围,人家有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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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19: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之前租那的店面房,说是属国有资产,不属于配套用房范围,人家有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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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2 20: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叫晚风的金牌会员,你是哪里人啊?讨论问题为啥有地域歧视?你的IP显示是上海,狼山的民风咋滴了?在上海的晚风,就这素质?给上海人抹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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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00: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人在饥饿的时候只有一个烦恼,可一旦吃饱了就会有无数个烦恼,所以很多烦恼都是吃饱了撑的。楼主实在闲得发慌可以自掏腰包请律师打官司去,我们小区有人花了十万打官司的,一直打到省高院,输了,说是土地和开发建设成本没有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楼主要是实在眼馋这一个亿的收益,花点小钱赌一把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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