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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船员落水家属跪求施救,通州交通执法人员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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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谈个人想法:
第一,这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人员落水与货船老板有直接关联;
第二,消防队员和另外两人花了一个小时才将人员拖到岸边,执法船是否有施救的能力;
第三,把落水者从泡沫筏上救至执法船是否有紧迫性,落水者在泡沫筏上是否有生命危险,这可以说是执法船救援的必要性的判断,如果落水人员在泡沫筏上并无生命安全之忧,拔打119未必不是一个更佳的选择。

因此,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件事,都会有不同的结论。既然执法视频没有公布,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有脑子的网友不会盲目站队,楼主如果执着于真相,还是应该找纪检机关申诉,乃至于找媒体曝光。抱歉无法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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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船员落水身亡,船  发表于 2023-2-1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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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0: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是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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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0: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2-15 19:05
纪监委同志可以介入吗?

可以的,由邱老先生先来一篇投诉稿,题目就叫《我不禁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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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守猪待兔 发表于 2023-2-15 16:13
见死不救,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吧?

有没有专业人士来解读一下?

见死不救不违法,但是违反道德标准,公务员如果违反道德标准的话,是要丢饭碗的。
但是阻止救援就违法了,甚至会涉嫌故意杀人罪,罪名是很重的。
所以,楼主说的内容本身就比较混乱,人到底是怎么死的,过程究竟是怎样,就会引导不同的维权和追究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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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角度说,这帮吃官饭的货确实很差劲,穿着官衣不办事是常态。
但这件事情从道德角度来讲,是配不配当人,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所以,楼主在逻辑上,还是很难让网友们信服的;对于这些公务员拼了丢饭碗甚至是坐牢的风险,而不去做一件举手之劳的好事,这些人都疯了吗,还是跟你们有什么仇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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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2-16 09:55
楼主的描述混乱,其实是没看懂,就做一个阅读理解,事情过程帮你整理一下:
9.40 有人落水,但随即被曹姓 ...

      你好!我昨天在别的板块上看到此贴,大概看了一下,我很气愤!随即也在下方做出评论!今天又在这个板块看到此贴,你说楼主描述混乱,又在提出几个疑问后,我又认真看了一下此贴!我个人认为楼主描述不是混乱,只是事情经过描述了没那么清楚!你提出几点疑问后我也有几点疑问!
第一、网上并不是法外之地,楼主既然能说出来,肯定要有实事依据的,(只不过没描述的那么清楚)如果楼主瞎编乱造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第二、关于你和楼主说的时间问题,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演习,当落水者落水的那一瞬间,第一反映是救人,不可能第一反映看几点几分,对吧?而且楼主描述是9:40分左右,请注意时间后的左右,楼主并没有肯定的说几点几分,关于后面说时间问题,有的也可能是楼主通过他人口中才知道,当然关于消防员到达和执法船离开等时间,有可能楼主注意看了一下!

第三、你提出落水者应该不是死于溺水,请问楼主死亡原因是什么?请你认认真真看看此贴,此贴中也提到了落水后,顾某奋力向河岸边游去,一直游到了河岸边的芦苇荡,最后落水者被拉上了随船的泡沫筏,由于筏子承受重量有限,其父亲半个身子都泡在水里。当天(1月29日)最低气温零下三度,其父亲在水里泡两个小时,冻也会被活活冻死了。最低气温零下三度、穿的衣服肯定不少,落水者落水了衣服肯定也湿透了,在水中肯定是拼命的挣扎,最后游到芦苇荡,被救上随船的泡沫筏上肯定也是奄奄一息了!那么冷的天,奄奄一息了泡在水里两个小时,人能活着也是个奇迹了!(当然最终死因还是要经过法医检验后才知道)

第四、你提出直接责任人货船老板在做什么?请看清在12395这个号码后面写着紧跟而来的货船老板展开施救,将落水者拉上了随船的泡沫筏。

第五、你说交通局拒绝查看执法视频,又哪来执法视频里的周姓光头的微笑?请看清楚此贴中写着面对溺水者家属要求查看执法视频,表示交通执法视频不是你想看就看的。这是后来落水者家属提出查看执法视频录像,交通局副局长花云霞拒绝查看!当然帖子前面也提到了,执法视频显示,一名自称姓周的光头工作人员,双手插兜,面带微笑,现场冷嘲热讽,多次制止施救人员。小艇驾驶员在执法过程中狂飙脏话。这个就是楼主没描述的清楚,到底是看到了执法视频录像,还是现场看到的,被执法视频拍摄下来的,如果看到了执法视频录的像?那到底是谁看到的?
家属肯定是在其他人口中得知现场情况后,才要求查看执法视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直系亲属是可以查看执法视频的,但交通局副局长花云霞为什么会拒绝查看呢?

第六、你提出曹姓船员就是那个目击者吗,高频喊话、放筏子、将落水者拉到筏子上,在执法船上想把人拉上去的也是他吗?此贴中写了很清楚,如东籍船员曹某正在附近停泊,听闻顾某溺水,立即赶来施救。也遭到执法人员的阻拦。那姓曹的是属于后来的目击者,关于高频喊话、放筏子、将落水者拉到筏子上的是一开始的目击者,请看清楚!!!

      关于此贴内容,是真是假,我们不轻易的下结论,但就此贴内容就事论事的来说:本人认为不管是什么职业,面对生命紧要关头,应对其施救,这是人性!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但不进行施救,而且还阻止他人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这和故意杀人有何区别?这真的是一点人性都没有,连狗都不如!!!阻止他人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导致落水者死亡,应追究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不然怎么平民愤???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应罪加一等!!!从重从严处罚!本人会时刻关注此事后续情况!当然希望有关部门尽早进入查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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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2-16 10:09
谈谈个人想法:
第一,这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人员落水与货船老板有直接关联;
第二,消防队员和另外两人 ...

第一、     船员落水身亡,船老板肯定有责任,水上作业连救生衣都没有!
第二、     执法船是否有施救的能力?这和那些人说的一样,救人我们不专业,也不是我们的职责。我们主要是维持航道通行,呵呵!救命啊!这不是看病啊!(能力还是有的!楼主帖子中还提到阻止他人施救)
第三、     (1月29日)最低气温零下三度,其父亲半个身子都泡在水里,零下三度、穿的衣服肯定不少,落水者落水了衣服肯定也湿透了,在水中肯定是拼命的挣扎,最后游到芦苇荡,被救上随船的泡沫筏上肯定也是奄奄一息了!你说紧不紧迫?有没有生命危险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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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子弹飞得更久些,我觉得事实肯定不像贴子一样简单,没有内情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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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3: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海坤 发表于 2023-02-16 12:21
本帖最后由 陈海坤 于 2023-2-16 12:25 编辑


      你好!我昨天在别的板块上看到此贴,大概看了一下,我很气愤!随即也在下方做出评论!今天又在这个板块看到此贴,你说楼主描述混乱,又在提出几个疑问后,我又认真看了一下此贴!我个人认为楼主描述不是混乱,只是事情经过描述了没那么清楚!你提出几点疑问后我也有几点疑问!第一、网上并不是法外之地,楼主既然能说出来,肯定要有实事依据的,(只不过没描述的那么清楚)如果楼主瞎编乱造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第二、关于你和楼主说的时间问题,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演习,当落水者落水的那一瞬间,第一反映是救人,不可能第一反映看几点几分,对吧?而且楼主描述是9:40分左右,请注意时间后的左右,楼主并没有肯定的说几点几分,关于后面说时间问题,有的也可能是楼主通过他人口中才知道,当然关于消防员到达和执法船离开等时间,有可能楼主注意看了一下!
第三、你提出落水者应该不是死于溺水,请问楼主死亡原因是什么?请你认认真真看看此贴,此贴中也提到了落水后,顾某奋力向河岸边游去,一直游到了河岸边的芦苇荡,最后落水者被拉上了随船的泡沫筏,由于筏子承受重量有限,其父亲半个身子都泡在水里。当天(1月29日)最低气温零下三度,其父亲在水里泡两个小时,冻也会被活活冻死了。最低气温零下三度、穿的衣服肯定不少,落水者落水了衣服肯定也湿透了,在水中肯定是拼命的挣扎,最后游到芦苇荡,被救上随船的泡沫筏上肯定也是奄奄一息了!那么冷的天,奄奄一息了泡在水里两个小时,人能活着也是个奇迹了!(当然最终死因还是要经过法医检验后才知道)
第四、你提出直接责任人货船老板在做什么?请看清在12395这个号码后面写着紧跟而来的货船老板展开施救,将落水者拉上了随船的泡沫筏。
第五、你说交通局拒绝查看执法视频,又哪来执法视频里的周姓光头的微笑?请看清楚此贴中写着面对溺水者家属要求查看执法视频,表示交通执法视频不是你想看就看的。这是后来落水者家属提出查看执法视频录像,交通局副局长花云霞拒绝查看!当然帖子前面也提到了,执法视频显示,一名自称姓周的光头工作人员,双手插兜,面带微笑,现场冷嘲热讽,多次制止施救人员。小艇驾驶员在执法过程中狂飙脏话。这个就是楼主没描述的清楚,到底是看到了执法视频录像,还是现场看到的,被执法视频拍摄下来的,如果看到了执法视频录的像?那到底是谁看到的?家属肯定是在其他人口中得知现场情况后,才要求查看执法视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直系亲属是可以查看执法视频的,但交通局副局长花云霞为什么会拒绝查看呢?
第六、你提出曹姓船员就是那个目击者吗,高频喊话、放筏子、将落水者拉到筏子上,在执法船上想把人拉上去的也是他吗?此贴中写了很清楚,如东籍船员曹某正在附近停泊,听闻顾某溺水,立即赶来施救。也遭到执法人员的阻拦。那姓曹的是属于后来的目击者,关于高频喊话、放筏子、将落水者拉到筏子上的是一开始的目击者,请看清楚!!!
      关于此贴内容,是真是假,我们不轻易的下结论,但就此贴内容就事论事的来说:本人认为不管是什么职业,面对生命紧要关头,应对其施救,这是人性!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但不进行施救,而且还阻止他人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这和故意杀人有何区别?这真的是一点人性都没有,连狗都不如!!!阻止他人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导致落水者死亡,应追究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不然怎么平民愤???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应罪加一等!!!从重从严处罚!本人会时刻关注此事后续情况!当然希望有关部门尽早进入查实此事!!!!!!

抛开真假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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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发表于 2023-2-1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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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海坤 发表于 2023-2-16 12:21
你好!我昨天在别的板块上看到此贴,大概看了一下,我很气愤!随即也在下方做出评论!今天又在这个 ...

其实大概看一下我也很气愤,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而且有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请参阅你楼上的贴子),再从逻辑线上看了一下这个贴子,才有的那些问题。

非常感谢你的疑问,至少你没有乱喷乱骂,我也回复一下你的疑问:
1. 网络确实不是法外之地,但是每个贴子或是自媒体都是真实的吗?江西胡XX案被处理的近2千个账号是从哪里来的?
  当然,我不是在说楼主编故事,同一件事情在不同人不同的角度描述出来,都会有不同的立场,我只是想从中立的立场来看这件事情。
  你有看到我在胡喷楼主的语言吗?
2. 时间节点当然重要,整件事情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你也没搞清楚吧?不然你就直接驳斥我了。
3. 你自己搞清楚,顾某就是指的落水者。你也在推测,冻也冻死了,那到底是冻死的还是淹死的,你也不知道 吧?所以问死亡原因有问题吗?淹死和冻死,对于并未施救的执法船的责任定性就有很大的不同。你靠猜的是不行的,而且你自己也知道要靠法医检查。
4. 你自己读明白了吗?楼主描述拉上筏子的有货船老板,也有船员:“与顾某素不相识的船员从起初发现落水,采取高频喊话、放筏子、将落水者拉到筏子上”到底是谁拉的,你能说清楚吗?小筏子连落水者都不能完全上来,可以站两个人吗?而且这个随船小筏随的是船老板的船,还是船员的船,你知道吗?
5. 你这不是重复我的问题吗?楼主说的是执法视频显示,不是旁人复述,你自己看清楚。
6. 不一定,从始至终也可能只有这个又目击又施救的船员,所以才提出疑问,你自己也是猜的。

所以,阁下的疑问属于已经在第一时间代入了楼主的立场,已经失去讨论的意义。判定一个故意杀人罪也是可以偏听一方的叙述就能定案了吗?楼主描述有没有问题都可以澄清;至于阁下自己脑补现场,然后就可以出结论了,是不是太儿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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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海坤 发表于 2023-2-16 12:45
第一、     船员落水身亡,船老板肯定有责任,水上作业连救生衣都没有!第二、     执法船是否有施救的能 ...

本身这件事就是个生产责任事故,有安监局处理,有工伤保险和船老板负责赔偿;想楼主也不是为了赔偿,毕竟如果坐实见死不救也只是道德问题,赔不了钱的,当然,故意杀人罪除外。

执法船是否有施救能力当然重要,如果消防员外加家属和见义勇为者都花了1个小时才把人拉上岸,具体现场什么情形,就凭楼主单方叙述,就凭咱们自行脑补,是否客观,能得出什么结论?如果只是简单到船员徒手就拎上船,我实在想不通公务员们为什么要错过这个立功受奖,升官发财的机会,而要去背负故意杀人的嫌疑。你比我聪明,你能解释吗?毫无人性到连升官发财都不想的地步了吗?

第三点你聊的是医学问题,仅凭我有限的医学知识,身体躯干离开水里,倒还是真的一时半会死不了。泰坦尼克号淹没时的水温是零下2度,气温在零下10几度吧,Jack在水里被冻死了,Rose在门板上就没死。到底人是咋没的,你能说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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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2-16 14:20
其实大概看一下我也很气愤,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而且有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请参阅你楼上的贴 ...

麻烦看清楚,我没有说楼主说的是真的,更没说楼主说的全是对的!谢谢
微信图片_20230216150346.png
微信图片_2023021615041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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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2-16 14:36
本身这件事就是个生产责任事故,有安监局处理,有工伤保险和船老板负责赔偿;想楼主也不是为了赔偿,毕竟 ...

泰坦尼克号我也看过,船上那么多人,活了几个?
身体离开水,一时半会死不了,这个不绝对!这要看这个人的身体情况,毕竟那么多衣服在身上,还湿透了,在水里挣扎游了好长时间!

我们只是讨论讨论自己的看法而已,不牵扯其他的,毕竟每个人的想法看法都略不同!至于此事的经过是否像楼主说的一样,我们都下不了结论。还是等官方调查报道吧!
微信图片_2023021615110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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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帖子中写到9:40左右落水,救上随船的泡沫筏的时候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李毅带领2名队员,驾驶水上交通执法艇也赶到出事水域。(执法人员从10时01分到现场,11时10分离开)楼主写的时间段来分析就是从水里救到泡沫筏大概20分左右,救到泡沫筏还有生命体征!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达到后就是不愿意把落水者救上他们的执法艇,执法人员表示拒绝,反复推托说,“这个不可以拉到艇上。”“以后要扯皮的(从这句话中可以理解为,人虽然救上泡沫筏了,但快不行了,执法人员说以后要扯皮,就是担心人会死在他们的艇上,所以他们拒绝)并阻止如东的曹某救落水者上执法艇!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打了119,(我们上学时都学过众人拾柴火焰高:三家四靠糟了糕。意思是:三家四家要是都指望着一家,就糟糕了)救人性命不是越快越早越好吗?错过了最佳黄金时间别说119了,120来了也没用啊!把人从泡沫筏移到执法艇送上岸在等119来不行吗?人都快不行了情况下为什么非要等119来救呢?还有一个重要点,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打120呢?
微信图片_2023021615364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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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海坤 发表于 2023-2-16 16:00
还有一点,帖子中写到9:40左右落水,救上随船的泡沫筏的时候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李毅 ...

所以说我在问楼主啊,事实谁都不知道,大家都自行脑补,然后就说三道四的合理吗?
就算是证据确凿的杀人犯也会给人请律师,你就单凭一面之词,且逻辑存在漏洞的描述,就直接跳到结论,是见死不救,公平吗?
我也很讨厌尸位素餐的那帮人,但是一码归一码,对不对?如果事实是见死不救,肯定是端掉相关人员的饭碗;如果真的存在阻拦救援,肯定也要起诉故意杀人罪的刑责,请注意故意杀人罪是公诉案件。
所以,你抱着楼主的只言片语,跟我这里争执的什么意义呢?楼主说的就是毛语录,就是完全正确,不含错误的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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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身边没有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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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身边没有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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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ntjc 发表于 2023-02-16 08:55
我靠,就是普通老百姓也会伸出援手,这个简直就是举手之劳,怎么会???百思不得解啊,本来绝好的宣传机会会这么傻????

你说让他们下水救人,如果不愿意,我也能理解,但是已经到小艇船帮子那边了还拒绝人家上船,不可能吧????

期待官方发言人

没让下水,是让拉上来,他们不让上他们的船,那个船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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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ntjc 发表于 2023-02-16 08:55
我靠,就是普通老百姓也会伸出援手,这个简直就是举手之劳,怎么会???百思不得解啊,本来绝好的宣传机会会这么傻????

你说让他们下水救人,如果不愿意,我也能理解,但是已经到小艇船帮子那边了还拒绝人家上船,不可能吧????

期待官方发言人

关键是就是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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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02-16 09:55
楼主的描述混乱,其实是没看懂,就做一个阅读理解,事情过程帮你整理一下:
9.40 有人落水,但随即被曹姓船员救上泡沫筏,并且说有生命体征
10.01 执法船到达现场,但是拒绝将落水者拉上执法船,而是呼叫了119
10.40 消防到达现场,与落水者儿子和曹姓船员一起拉泡沫筏
11.10 执法船离开现场
11.45 泡沫筏被拖到岸边,落水者已没有生命体征

但是,这里也有问题,请楼主有空的话澄清一下:
1. 落水者应该不是死于溺水,请问楼主死亡原因是什么?
2. 直接责任人货船老板在做什么?
3. 交通局拒绝查看执法视频,又哪来执法视频里的周姓光头的微笑?
4. 曹姓船员就是那个目击者吗,高频喊话、放筏子、将落水者拉到筏子上,在执法船上想把人拉上去的也是他吗?

楼主的表述比较混乱,只是说执法船见死不救,但是又没说清楚,落水者开始自己游泳,到被救上泡沫筏,当时的状态是怎么样的?如果当时落水者在泡沫筏上生命体征正常,那么就不涉及到溺水救援的内容和紧迫性。反正现在的事情,你不说得清楚,真没办法相信是真相的全部内容。

海事到场时候,已经在筏上,没拉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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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02-16 10:09
谈谈个人想法:
第一,这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人员落水与货船老板有直接关联;
第二,消防队员和另外两人花了一个小时才将人员拖到岸边,执法船是否有施救的能力;
第三,把落水者从泡沫筏上救至执法船是否有紧迫性,落水者在泡沫筏上是否有生命危险,这可以说是执法船救援的必要性的判断,如果落水人员在泡沫筏上并无生命安全之忧,拔打119未必不是一个更佳的选择。

因此,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件事,都会有不同的结论。既然执法视频没有公布,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有脑子的网友不会盲目站队,楼主如果执着于真相,还是应该找纪检机关申诉,乃至于找媒体曝光。抱歉无法站队。

119是海事到现场33分钟以后,海事打的,一开始打得12395,水上救援电话,指挥中心安排的他们救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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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02-16 10:09
谈谈个人想法:
第一,这是一起生产责任事故,人员落水与货船老板有直接关联;
第二,消防队员和另外两人花了一个小时才将人员拖到岸边,执法船是否有施救的能力;
第三,把落水者从泡沫筏上救至执法船是否有紧迫性,落水者在泡沫筏上是否有生命危险,这可以说是执法船救援的必要性的判断,如果落水人员在泡沫筏上并无生命安全之忧,拔打119未必不是一个更佳的选择。

因此,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件事,都会有不同的结论。既然执法视频没有公布,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有脑子的网友不会盲目站队,楼主如果执着于真相,还是应该找纪检机关申诉,乃至于找媒体曝光。抱歉无法站队。

落水那么酒,天气那么冷,人气息微弱,不抓紧拉上岸去给120抢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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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管怎么样,小艇是国家的,怎么可以不让拉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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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21: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PKU 发表于 2023-02-16 10:21
见死不救不违法,但是违反道德标准,公务员如果违反道德标准的话,是要丢饭碗的。
但是阻止救援就违法了,甚至会涉嫌故意杀人罪,罪名是很重的。
所以,楼主说的内容本身就比较混乱,人到底是怎么死的,过程究竟是怎样,就会引导不同的维权和追究方向了。

冻死呗,人本身很微弱,那天天气零下好几度,身上都湿的,不冷?冻都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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