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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火焱燚

[静海杂谈] 究竟是谁能把拘留改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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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5 17:46
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年满十八,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些人捏造事实,当心触犯法律,到时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连 ...

再给楼主讲个小故事:故事的内容是从前啊有这么一户人家总是标榜自己多好多么光明磊落  但是左边 右边 后面的邻居都和他们相处的不好。想问问楼主听没听过这个小故事   楼主认为这故事里面这户人家的真实面目又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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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6 08: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拘留与罚款事件,是法与权的较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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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3-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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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2-12-6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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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6 12: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个别网民,提出的问题楼主已解答,并且支持其带上所谓的“证据”去政府部门举报!相信广大网友看到就明白,违法人怎会被处罚又怎会被解除劳动关系?此帖主要讨论是谁能把拘留改成罚款?是法与权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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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2: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6 08:39
    拘留与罚款事件,是法与权的较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楼主在帖子里一直说自己是受害人   既然你认为自己是受害人   那为什么会要求对方的家人为自己的女儿托关系调岗呢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网友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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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2: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记错的话楼主之前在帖子里说过  和王并不相识   那就更奇怪了   既然都说了不相识了  那为什么提出要人家家人去托关系为你女儿调岗呢   对不相识的人的家人还能提出为自己女儿托关系调岗啊   这不是就应了楼主昨天发的词语  胡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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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2:3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都没看到楼主的正面回答   网友的提问是:有  还是 没有     我也相信网友是明白人   都能听的懂或者看的懂我给楼主讲的小故事   故事里的那户人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网友心中也会有数   送给故事里的那户人家几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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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6 12: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网民,楼主再次重申,没有的事,别在此帖上胡扯!有辱其他网友的智商!如你现在没工作,楼主不是中介公司,也没办法帮你解决,只有你自己去找关系解决!此帖只针对拘留与罚款、法与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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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3: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6 12:57
    个别网民,楼主再次重申,没有的事,别在此帖上胡扯!有辱其他网友的智商!如你现在没工作,楼主不是中介公司,也没办法帮你解决,只有你自己去找关系解决!此帖只针对拘留与罚款、法与权的问题!

    感觉你有点回避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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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6 14: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是回避问题,楼主对不存在的问题没法回答,且楼主真心支持个别网民去相关部门举报,楼主也想让政府部门查查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无奈此网民不敢去,一直在此胡扯!
    本帖发布的内容主要是究竟谁能把拘留改成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未执行,行政复议支持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的决定,公安机关答辩状还是坚持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在受害人不知的情况下,违法人自行撤诉,公安机关在短时间内快速把行政拘留变更成行政罚款,为什么公安机关会有如此大的变化?这就是有待相关部门去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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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5:4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你要求人家家人为你女儿托关系调岗的事儿  你不会是忘记了吧   没过多久啊   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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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5: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吗   真的不存在吗 楼主可得好好回忆回忆   网友说的对  楼主不要回避网友说的问题  积极正面回答 才能显得你光明磊落啊   楼主还说侮辱了网友的智商   你也太小看网友们了  网友只要把帖子一层一层的看看  就知道到底是谁侮辱了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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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5: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6 14:07
    楼主不是回避问题,楼主对不存在的问题没法回答,且楼主真心支持个别网民去相关部门举报,楼主也想让政府部门查查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无奈此网民不敢去,一直在此胡扯!
    本帖发布的内容主要是究竟谁能把拘留改成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未执行,行政复议支持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的决定,公安机关答辩状还是坚持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在受害人不知的情况下,违法人自行撤诉,公安机关在短时间内快速把行政拘留变更成行政罚款,为什么公安机关会有如此大的变化?这就是有待相关部门去查清!

    我也真心支持  真心鼓励楼主   好好回忆回忆  要求人家家人托关系为自己女儿调岗这么重要的事儿哪有这么容易忘啊    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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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6 15: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6 12:57
    个别网民,楼主再次重申,没有的事,别在此帖上胡扯!有辱其他网友的智商!如你现在没工作,楼主不是中介公司,也没办法帮你解决,只有你自己去找关系解决!此帖只针对拘留与罚款、法与权的问题!

    我们网友有没有工作用不着楼主你操心   我们年满18能靠自己的能力工作调岗   我们可做不出要求其他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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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2: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拘留改成罚款很简单、很快,可罚款改成拘留很难,有错必究真的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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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2: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多艰难,楼主相信最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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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8 23: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8 12:36
    不管多艰难,楼主相信最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调岗面前  人人平等   想调岗    靠自己靠实力   而不是让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调岗   楼主既然说到平等    那更应该积极回答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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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9 00:0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啊  标榜自己光明磊落很简单、很快,可正面回答问答很难,有没有让人家的家人托关系为自己的女儿调岗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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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9 08: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有关系、再大的关系网,再有权力,再大的权力,再有保护,再多的保护,最终也是大不过法!!!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违法的人,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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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9 09: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网友的提问正面回答了再说   口口声声关系、关系网  我们可做不出让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调岗这种事儿    反而是让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的人满嘴的关系  关系网   真的是让人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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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9 09: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9 08:22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有关系、再大的关系网,再有权力,再大的权力,再有保护,再多的保护,最终也是大不过法!!!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违法的人,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一边口口声声的证明自己是站在找关系的对立面   一边做出让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找人为自己女儿调岗   这不是笑话吗   你是在讲笑话给网友们听吗   开口说关系之前先审视审视自己有没有说的底气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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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9 09: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9 08:22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有关系、再大的关系网,再有权力,再大的权力,再有保护,再多的保护,最终也是大不过法!!!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违法的人,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网友们都是聪明人  大家都看出了楼主在回避问题…还是送给故事里的那户人家一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自己做过的事儿   可不是随便一句不存在就能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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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9 09: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10101010 发表于 2022-12-09 09:01
    先把网友的提问正面回答了再说   口口声声关系、关系网  我们可做不出让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调岗这种事儿    反而是让人家的家人去托关系的人满嘴的关系  关系网   真的是让人贻笑大方

    怎么到现在还没拿着证据去举报,不过善意提醒一下,诽谤、诬告小心把自己送进法网!另外提醒一下,有什么要告诉网友的,自己可发贴,别在此处蹭热度,更小心把自己蹭进去!
    本贴发布内容是讨论法与权!有些人利用权利,暂时未进法网,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如果此网民有相似之处,趁早坦白从宽,别抱侥幸心里想逃脱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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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9 09: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此申明,没有的事就是没有!本贴个别网民三番五次造谣生事,楼主考虑违法家人的面子与隐私,不便在此公开,如果此网民与家人公开表露身份,同时申明不介意自己与家人的隐私及关系网曝光,楼主会第一时间向广大网友透露内情,让网友评评到底是谁找关系开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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