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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究竟是谁能把拘留改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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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 18:37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通原公安辅警王松泉在2022年2月28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未执行)。
        王松泉不服提出行政复议,2022年6月6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复议结果维持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王松泉2022年6月24日提起行政诉讼,通州区公安局在7月5日的行政答辩状上坚持给予王松泉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该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
        2022年10月31日(周一)中午,受害人突然接到通州区公安局发出的撤销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改成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之后受害人又接到法院电话告知,原告王松泉在10月28日(周五)已自行撤回行政诉讼。
        1、原告、被告、第三人(即受害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王松泉自行撤诉,被告通州区公安局只有在收到法院关于原告自行撤诉的行政裁定书后,才可对原行政行为进行撤销或变更。为什么此行政诉讼案中,受害人是先接到公安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撤销与变更,后接到法院告知原告自行撤回行政诉讼的通知?
        2、为什么通州区公安局在短时间内,对已被行政复议过、撤诉后诉讼期限已经届满、又没有法定可撤销或变更情形的处罚决定书,快速对其进行撤销与变更?
        3、在此行政处罚案件中,通州区人民政府复议决定难道被通州区公安局自行对原行政处罚进行撤销及变更后就无效了?
        作为执法机关,应该公正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该用行政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受害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希望尽快落实违法行为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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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 23: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敢情有些人又在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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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0: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岛 发表于 2022-12-03 23:32
敢情有些人又在以身试法

谢谢您的评论,此案件受害人都不知利用何种方式去维权?复议过的处罚决定,公安都能随便推翻,根据行政诉讼的胜诉率,一般百姓都不敢去诉讼,何况此案件?在此案件中,难道真的权大于法?难道真的用钱可以代替拘留?真不知此案件最终能否得到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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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11: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用钱解决的,其他的方式存在都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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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3: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jiangsusheng 发表于 2022-12-04 11:22
能用钱解决的,其他的方式存在都是摆设

感谢你的评论,确实此案件要纠正很难,公安、法院,都知道受害人没有错,更知道主体、内容、程序都合法,可事实却变成了错案,有错必究说的容易,事实很难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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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3: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案件,为什么受害人必须要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是因为被违法人及家人多次伤害,甚至在法庭上,受害人因身患重疾无法正常言语被逼向法官与陪审员下跪,只求得到公正的判决!于是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在受害人不知原告已撤诉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快速撤销与变更,使原行政拘留五日变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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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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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12-4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拘留的处罚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撤销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改成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使用的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自行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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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4: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落魄大爷 发表于 2022-12-04 14:13
    行政拘留的处罚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撤销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改成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使用的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自行体会吧;

    怎么体会?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是让公安有错必究,并不是因为公安人员违法就可以用罚款代替拘留!(违法人曾是在职公安人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治安法,难道有人有特殊可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案管理处罚法》?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与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的关系?通州区人民政府复议过的,通州区公安局再行更改,况且主体、内容、程序都合法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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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5: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4 14:56
    怎么体会?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是让公安有错必究,并不是因为公安人员违法就可以用罚款代替拘留!(违法人曾是在职公安人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治安法,难道有人有特殊可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案管理处罚法》?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与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的关系?通州区人民政府复议过的,通州区公安局再行更改,况且主体、内容、程序都合法的行政处罚!

    对不起,不小心写错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案管理处罚法》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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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4 2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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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4 21: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可以诉讼信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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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4 21: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落魄大爷 发表于 2022-12-04 14:13
    行政拘留的处罚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撤销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改成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使用的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自行体会吧;


    《内部规定》19条原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活动,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对错误的处理或者决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用这个解释公安机关改决定的合法性,也没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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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21: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x自动挡 发表于 2022-12-04 21:13
    本帖最后由 wx自动挡 于 2022-12-4 21:19 编辑



    《内部规定》19条原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活动,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对错误的处理或者决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用这个解释公安机关改决定的合法性,也没毛病吧

    《内部规定》重点是不合法、不适当。对错误的处理或者决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上述行政处罚案中,主体、内容、程序都没错,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反治安法第49条之规定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难道有错?难道《内部规定》可以更改事实、更改法律、甚至可以把拘留改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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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21: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对已复议过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此快速撤销与变更,那之前的行政复议决定到底是否有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让不服此决议的当事人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没有让不服的重新找原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况且根本没有法定可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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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22: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x自动挡 发表于 2022-12-04 21:09
    本帖最后由 wx自动挡 于 2022-12-4 21:17 编辑

    你也可以诉讼信访呀

    是的,可以诉讼信访!本来此行政案已依法解决,可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受害者都不知怎么去诉讼?诉讼的结果怎样?你可知之前在法庭里,一个身患重疾无法正常言语的病人,被逼向法官与陪审员下跪,只为得到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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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22: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4 22:20
    是的,可以诉讼信访!本来此行政案已依法解决,可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受害者都不知怎么去诉讼?诉讼的结果怎样?你可知之前在法庭里,一个身患重疾无法正常言语的病人,被逼向法官与陪审员下跪,只为得到公正的判决!

    身患重疾无法正常言语的病人是受害人,更是多次被违法人及家人伤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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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5 10: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4 10:45
    谢谢您的评论,此案件受害人都不知利用何种方式去维权?复议过的处罚决定,公安都能随便推翻,根据行政诉讼的胜诉率,一般百姓都不敢去诉讼,何况此案件?在此案件中,难道真的权大于法?难道真的用钱可以代替拘留?真不知此案件最终能否得到公正的处理?

    不是谁发帖就谁有理  你要是有别人用钱还是用人的证据你倒是拿出来啊   光帖子里说有啥用   你把实际证据拿出来看啊    没有证据信口开河那就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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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5 10:3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口声声标榜自己女儿多优秀   那既然这么优秀你何必为难人家家人为你女儿去托关系  找人走后门去调动工作呢   你说是不是啊   这么优秀的女儿应该凭借自己的实力啊  你说呢   还要求别人的家人去为你的工作想办法  真说的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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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5 10:4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人家可不像你   没有真凭实据就随便质疑人家用钱用人    倒是你要求人家为你女儿托关系走后门去调动工作的事人家倒是真凭实据 手握证据  敢和你和你女儿当面对质   就问你们敢不敢   人要站在太阳下说话   有证据拿出来说   没有证据就请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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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5 10: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2-04 22:20
    是的,可以诉讼信访!本来此行政案已依法解决,可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受害者都不知怎么去诉讼?诉讼的结果怎样?你可知之前在法庭里,一个身患重疾无法正常言语的病人,被逼向法官与陪审员下跪,只为得到公正的判决!

    帖子发了像个真的  就是拿不出真凭实据   倒是你要求人家托关系走后门的事儿人家手握真凭实据  倒是可以直接去通大附院行风办问问反应反应这种行为符合医院对医护人员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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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5 11: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啊   你应该把你帖子的标题改一下   改成某某医院某某护士和她母亲的某些行为是否符合医院对医护人员医德医风的规定  先质疑质疑自己的行为 毕竟这些可都是有真凭实据还有录音的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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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13: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10101010 发表于 2022-12-05 10:57
    帖子发了像个真的  就是拿不出真凭实据   倒是你要求人家托关系走后门的事儿人家手握真凭实据  倒是可以直接去通大附院行风办问问反应反应这种行为符合医院对医护人员的规定吗?

    捏造事实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看看帖子下面图片是否真假?如果你认为假的,可以报警!如果你有别人违法的证据,随时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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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13: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10101010 发表于 2022-12-05 10:26
    不是谁发帖就谁有理  你要是有别人用钱还是用人的证据你倒是拿出来啊   光帖子里说有啥用   你把实际证据拿出来看啊    没有证据信口开河那就是造谣

    违法人目前就是用罚款五百元代替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证据就是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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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13: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10101010 发表于 2022-12-05 10:38
    口口声声标榜自己女儿多优秀   那既然这么优秀你何必为难人家家人为你女儿去托关系  找人走后门去调动工作呢   你说是不是啊   这么优秀的女儿应该凭借自己的实力啊  你说呢   还要求别人的家人去为你的工作想办法  真说的出口呢

    楼主既然能光明磊落地在网上发布,就不怕某些人的攻击,但记住胡说八道捏造事实一旦过头,不小心触犯法律,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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