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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闲聊] 问责郑州红码事件:最严重止于“撤职”,最轻只是“记过”,“宽以待官”开创了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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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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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2-6-23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尽管6月22日郑州公布了对红码事件的处罚通报,平息事件影响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但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这纸通报非但没有定分止争,反而又让此前的质疑声浪多了几个分贝。

          概括一下这份通报的大意是:对包括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献彬,团市委书记张琳琳等在内的五名当地官员进行了党纪或政纪处分,最严重的处分是撤职,最轻的不过是记过。



          你没看错,对五名涉事人员的处罚,完美地限定在了“党纪政纪”处分的范畴,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处罚,连影子都没见到。甚至,党纪政纪处分都未触及到顶格的“开除党籍”与“开除公职”。真是良苦用心!

          与当初舆论的沸反盈天相比,如今这个处罚结果只能算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行政法中有个“比例原则”,套用这个概念,这个处罚结果,与当初该事件的恶劣程度,完全不相称。这哪是处罚,这明明是保护。处分期一过,相关官员想必又是“马照跑,舞照跳”,该升官的升官,该发财的发财。皆大欢喜!

          以往对于类似的事件,舆论往往用“罚酒三杯”来表达失望之情,而这一次,恐怕连“罚酒半杯”都不算。如此“宽以待官”,郑州方面的处罚,也算是开创了新境界。

          就这出闹剧的本质而言,它压根就不是一个党纪与政纪的问题,而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法律问题。滥赋红码,涉嫌违法,甚至违宪,应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

          我们不妨把法条掰开了看,清清楚楚地告诉郑州,滥赋红码,到底违反了哪些法?

          首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粗浅了解过《宪法》的想必对该法第37条第1款并不陌生,该款明确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赋红码来限制储户自由活动的权利,这违背了宪法的根本宗旨,触及了法治社会的底线。



          其次是《传染病防治法》。该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这一条款明确了采取“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只能用于传染病防治。也就是说,将隔离、控制手段用于非防治传染病的任何领域,都是违法的,都超过了必要的边界,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其三,滥赋红码,明显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首先需要追问的是,银行信息是公民极为敏感的个人隐私,是谁将这一千多名储户的隐私信息泄露给了所谓的防疫部门?对于泄密者,应当依据该法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严肃追责。

          同时,在储户存款信息被泄露后,又被防疫人员用于人身自由管控,这又触及了该法第34条: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这又“该当何罪”?

          郑州方面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此前的讨论已经比较充分,揪出泄密者,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是必要的纠偏,也是守护公民个人权利、捍卫法治尊严的必须举措。

          最后,郑州有关方面将防疫码用于限制与防疫无关的领域,更涉嫌滥用职权罪,必须予以重罚。

          给郑州方面普及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的,应予立案。



          郑州这起红码事件,远远超出了防疫管理的内容,已经引发全社会的关注,不仅对受害储户造成了难以评估的损失,也极大伤害了郑州地方政府的形象,显然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犯罪,必须坚决立案调查,绝不姑息。

          当我们一条条罗列相应的法律条文后,郑州红码事件是否违法,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甚至刑责,答案恐怕已不言自明。
          压力来到了郑州方面:是止于党纪政纪处分,还是依法向前一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法律处罚?选择前者,违背法律常识,违背世道人心,储户不答应,法律不答应,全国公众不答应。遵从后者,才符合法律的要义,才能抵达正义的终点。
          郑州如今的这个处分结果,令舆论大失所望,由此导致的结果也是相当可怖的:如果真正违法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惩罚,公众还怎么相信政府与法律?这显然不是郑州、河南一个城市、一个省份的事。

          郑州这几年在舆论场持续“爆雷”,公信力已经经不起折腾。不如借此次事件,对此事彻查到底,来一次彻底的形象危机大营救。

          做与不做,往往只在一念间,而这个瞬间的选择,却可能决定未来。

          郑州有关领导,考虑下?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6-2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要给储户赋红码,目的是啥,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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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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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2-7-7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郑州赋红码事件"的被问责人,公众应以理性对待。

    在郑州市公布事件处理结果后,公众的关注度不仅未减弱多少,甚至还出现了新的声音,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种认为处罚太轻,从违法层面降到违纪层面,属“自罚三杯”;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存在代人顶过的嫌疑。同时,网上还出现了针对责任人冯献彬、张琳琳等个人信息深挖的倾向。

    而笔者认为,在全社会如此关注度下,郑州方面拿出这个处理意见,一定是深思熟虑后的慎重决定,其中的是非屈直,他们最为清楚,理应相信他们。同时,网上对冯、张等人的过往信息追踪,属于不理性行为,非常不可取。

    至于公众存在的一些疑惑,笔者认为可以稍安勿躁,静下心来等一等,或许会有后续因果出来。

    因为整个事情的本原,并非始自郑州市,结局可能也不会止于郑州市。

    事件的两个主题,一个是河南省村镇银行取钱风波,一个是入豫即赋黄码规定。前者属于省级的范围,后者属于省级层面的规定;前者爆发的时间更早,后者发布的时间为5月底。

    至于二者是否有关联和针对,并不清楚。但6月3月,正好笔者从低风险地区进入河南,并未出现担心的“入豫即黄码”,出入均是正常查验。

    现在有消息披露,村镇银行风波的涉案嫌疑人已逃往国外。但众多储户的经济损失必须面临追责,案件的查处将会带出具体细节。

    这次涉及到的储户,不仅分布河南全省,也有很多外省份的。从上访维权的角度来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河南省一定会有一个归口接待受理的安排。

    正常情况下,郑州市一级的防疫社会管理部门,不会无缘无故主动参与其中的。

    但不管怎么说,一些维权储户入郑变红码,是经过他们之手实施的,受到党纪追责,也是合乎情理、法理的。

    至于其他,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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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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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2-7-7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通报赋红码问责结果,网友直呼处理太轻,冯书记动机成谜

      郑州终于查清了喧嚣一时的涉及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赋红码问题,郑州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政务撤职处分,另有四人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对于涉及如此庞大群体的责任事件处置,不得不说,郑州的这份问责通报确实太轻了,轻到让人感觉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处分。

      虽然通报称“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严重损害健康码管理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乱作为”,但却只是将其归结于所涉及的“冯献彬、张琳琳、陈冲、杨耀环、赵勇等同志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

      大多数网友都不满意,都觉得高高举起,轻轻落定。其实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只要称呼还是同志,那就说明事儿不大。可是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情不应该这么草率。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一定要彻查到底,绝不姑息。赋红码是系统的事,涉及到很多单位,并不是几个人就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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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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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2-7-1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户购买的是存款产品,李彦宏周鸿祎雷军和中国人寿旗下公司公司是第三方


    原标题:村镇银行事件:客户购买的是存款产品,李彦宏周鸿祎雷军和中国人寿旗下公司公司是第三方



          村镇银行事件的信息其实越来越有进展了,昨天深夜,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即将公布处置方案,而公安方面也有进展,表示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而从目前看到的信息看 ,客户购买的是存款产品而不是储蓄,这可能就是当时犯罪集团欺骗大部分人的方法,用一个模棱两可的新词来让你觉得安全放心。从看到的信息看,当时客户获得的利息是4.85%,而国家四大行的利息明显低很多,所以从最简单的基本常识就可以知道,这个存款产品就是p2p的变种。

          总体看,其实这就是以前P2P的升级版,李彦宏周鸿祎雷军和中国人寿旗下负责销售处置,肯定也获得了收益,其实要是没有他们,全国各地的人不可能去村镇银行送钱,他们可能连这些银行在哪里都不知道。

          对于后续,凌通社觉得可能会比照P2P,先是看究竟能查到多少资产,然后所有参与者比如百度小米等都要把所得吐出来(其实应该巨额罚款),犯罪的就抓起来。

          其实从这个处理级别就可以大概看出了。记得当时凌通社和各个监管机构讨论p2p问题的时候,他们告诉我。银保监会负责银行系统和存款等,p2p、非法集资等由地方金融局管理。




    警情通报
          经我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现进一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河南新财富集团等公司,以关联持股、交叉持股、增资扩股、操控银行高管等手段,实际控制禹州新民生等几家村镇银行,利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该犯罪团伙设立的君正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自营平台及一批资金掮客进行揽储和推销金融产品,以虚构贷款等方式非法转移资金,专门设立宸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上述行为涉嫌多种严重犯罪。近期,公安机关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又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案件侦办工作正有序推进。

    许昌市公安局2022年7月10日


    是存款产品不是储蓄


    媒体来源: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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