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叉车是机动车,只是一种特殊的机动车,是归质监局管理,属于特种设备,需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可以驾驶。
1、从GBZ188的规定来看,叉车工并未包含在9.6.1描述的范围内,但从标准本身制定的意图来说,是包括的。GBZ188是李德鸿研究员是第一起草人。
李德鸿主编的《职业健康监护指南》(第二版)第七篇第6章中,6.1.1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分类,补充了依据所驾车辆用途分类,“叉车、铲车驾驶员:包括内燃机叉车、电瓶叉车、燃气叉车及装有特殊用途具的叉车,以及具有特殊功能的变形叉车驾驶员。”
2、《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听力状况分析》(钱学全,郭文婕)(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2014 年 8 月第 27 卷第 4 期)“特种车辆、大型车辆、小型车辆 3 组驾驶员的听力损失检出率呈现递减关系,说明特种车辆对驾驶员听力损失最严重,大型车辆次之,小型车辆最轻。由此也反映出特种车辆噪声危害比较严重。” , 其研究的对象包括了特种车辆驾驶员。
3、《某企业叉车作业禁忌证的分析》(天津市第三医院物理因素科(300250)张静)(中国城乡企业卫生 2010 年 2 月第 1 期(总第 135 期)),该文专门针对某手机厂叉车作业工人进行岗中职业健康检查,筛出职业禁忌证,将检查结果进行了总结分析。
4、从风险控制与管理角度出发,叉车工按照GBZ188中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的”职业禁忌证“进行筛查,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下是岗前体检时要查的目标职业禁忌证,是否真的没必要?
GBZ188中规定如下:
9.6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9.6.1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分类
本标准按驾驶车辆和驾驶证,将职业驾驶员分为大型机动车驾驶员和小型机动车驾驶员:以驾驶Al、A2、A3、Bl、B2、N、P准驾车型的驾驶员为大型机动车驾驶员;以驾驶C准驾车型的驾驶员及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员为小型机动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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