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建委综规【2021】136号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杨高北路(洲海路~金海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21]263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工程实施范围北起洲海路北侧,南至金海路立交北侧,全长约6.6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和交通监控、标志标线、信号灯、绿化、照明、合杆整治、声屏障等相关道路附属设施,以及实施征收补偿、必要的管线和绿化搬迁等前期工作。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1.道路等级及设计车速:本次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改建,主线设计速度采用60千米/小时,地面辅路设计速度采用50千米/小时(局部困难路段设计速度采用40千米/小时)。
2.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3.净空高度:主线跨线桥机动车道≥4.5米,地面机动车道≥5.0米(东陆路桥下掉头车道净空≥3.5米,俱进路桥下渠化车道净空≥4.5米),非机动车及行人≥2.5米。通行净高请进一步与交警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二)桥梁工程
1. 车行桥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
人行天桥人群荷载按《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取值。
保留利用的现状桥梁,按规范复核现状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并补充桥梁维修标准。
2.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新建桥梁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
3.抗震标准:抗震设计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取用。
(三)雨水工程
暴雨重现期:地面道路、跨线桥P=5年,互通立交P=10年。综合径流系数按规范取值。
(四)污水工程
采用分类指标法预测地块污水量,按照居住用地4500立方米/(平方千米.天)测算规划污水量,并考虑地下水渗入量10%及未预见水量10%。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总体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工程采用“节点跨线桥+地面道路”的布置形式。共设置五座跨线桥,分别为东陆路-凌河路跨线桥、巨峰路跨线桥、东靖路跨线桥、俱进路跨线桥以及洲海路跨线桥。
下阶段应结合地区规划和开发情况、路网规划及交通组织,在满足设计规范、环保及景观要求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总体方案。节点跨线桥方案采用近远期结合的方式布置,近期保证主线连续流,应处理好与远期城市快速路的方案预留衔接。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主线与地面辅路并板段长度,做好胶东路交通绕行组织、东陆路、俱进路等桥下部分车道限高、东靖路节点匝道交通安全措施等相关交通管理措施完善工作,保证交通畅通和安全。同时进一步与轨道交通、航油管以及电力部门等做好方案对接。
(二)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本工程为改建工程,道路按规划中心线进行设计,相关技术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对跨线桥桥下地面交叉口、出入口应根据桥墩布置,进行视距三角形复核,以满足规范要求。
主线纵断面设计应结合总体方案进一步优化,尽可能增加跨线桥接地段坡长。地面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与相交道路标高、沿线地块标高及街坊出入口协调衔接,地面辅路设计标高尽可能与现状道路标高一致。
2.横断面设计
新建主线跨线桥标准横断面布置为:0.5米(防撞墙)+11.25米(机动车道)+0.5米(中央分隔墩)+11.25米(机动车道)+0.5米(防撞墙)=24.0米。
地面辅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9.75米(车行道)+24.5米(中央分隔带,布置主线立柱)+9.75米(车行道)+3.0米(人行道)=50.0米。地面道路建议结合场地条件、交通组织等作进一步优化,横断面布置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路基采用重型压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40兆帕。本工程为改建工程,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并细化轨道交通、航油管保护区内路基设计方案。
新建地面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8厘米AC-25C+0.8厘米稀浆封层+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铣刨加罩结构为: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
主线桥面均采用SMA铺装,桥面铺装为: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2毫米纤维增强桥面防水层+10厘米桥梁混凝土铺装层。
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结构,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
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胶东路右进右出,津行路交叉口设计方案。优化沿线东靖路、巨峰路等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桥下调头车道、地面辅路交通组织方案及行人二次过街设计等。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三)桥梁工程
1.桥梁工程包括新建东陆路-凌河路跨线桥、巨峰路跨线桥、东靖路跨线桥、俱进路跨线桥、洲海路跨线桥,新建胶东路人行天桥、双桥路人行天桥,拼宽改建芦九沟地面桥梁、改建赵家沟北侧人非梯坡道桥以及维修加固现状地面桥梁。
2.原则同意主线跨线桥上部结构一般采用标准跨径30米的简支预制小箱梁结构,其中主线跨越东陆路采用跨径50米简支钢-混组合梁、跨越曹家沟采用49+70+49米连续钢箱梁、跨越凌河路采用跨径48米简支钢-混组合梁、跨越巨峰路及轨交12号线采用46+65+46米连续钢箱梁、跨越东靖路采用38+57+38米连续钢箱梁、跨越俱进路及航油管采用38+4×30米连续钢箱梁、跨越洲海路及规划轨交20号线采用50+83.5+50米连续钢箱梁。桥梁梁底标高以管理部门书面征询意见为准,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横向道路交叉口视距、交通组织、地下管线位置等,进一步优化桥梁结构及跨径,做到合理、经济。杨高路全线桥梁尽可能造型统一。
3.主线桥梁下部结构一般采用桥墩大悬臂盖梁。新建跨线桥下部结构除承台、与赵家沟主桥衔接跨桥墩采用现浇外,立柱、盖梁均采用预制拼装法施工。应结合专家意见对预制构件作进一步轻量化设计。
4.芦九沟桥拼宽改建方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优化,采用中间新建一片钢板梁方案。赵家沟北侧改建的人非梯坡道桥,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5.胶东路人非过街天桥采用两跨过路形式,双桥路人非过街天桥采用三跨过路形式,上部结构采用连续钢箱梁。下阶段应对结构造型、坡道跨径、无障碍设计、桥梁桩基等进一步深化优化,建议对无障碍坡道与电梯进一步比选后确定,做到造型简洁流畅、结构安全。
6.原则同意桥梁桩基根据施工环境条件采用钻孔灌注桩或预制钢管桩,下阶段根据工程地质详勘资料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7.下阶段应根据桥梁检测评估报告进一步分析研究工程范围内的曹家沟地面桥、芦九沟桥、赵家沟主桥及南引桥等老桥病害维修方案,对所有病害进行维修加固。补充桥梁限载标准,并完善限载标志标牌设计。
8.桥梁抗震设计方案应满足相应抗震规范的要求,并结合论证结论优化方案。
9.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桥梁施工方案,按规范要求及专家意见优化完善构件预制、预制拼装接头设计、运输、安装及施工工艺等。应进一步深化、细化施工方案,做好交通组织。
(四)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杨高北路雨水规划属于属金桥新村、东陆新村、周桥新村、新发展等排水系统,属强排系统。污水属白龙港污水片区中线污水总管申江路支线以及竹园污水片区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系统-外高桥-高桥支线服务范围。
2.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设计方案:按P=5年的规划要求改建雨水管道。沿地面辅路敷设双排DN800~DN1600雨水管收集地面道路及跨线桥雨水,按规划就近接入胶东路、东陆路、凌河路、巨峰路、双桥路、东靖路、俱进路、德堡路、英伦路、德林路等相交道路雨水管,经泵站提升后排入河道。其中,五洲大道立交现状雨水管道保留利用,自流排入五洲大道绿化带内水系。赵家沟-东靖路段雨水管道方案应根据专家意见予以复核。
3.污水工程
赵家沟-K4+140段根据规划新建双排DN400污水管道由南向北接杨高北路已建d450-d1200污水管道。K5+640-K6+000段受桥墩影响,现状DN600污水管道迁改至西侧机动车道内。
其他现状污水管道符合规划排水要求的,原则上保留利用。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现状保留利用的排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同时做好临排方案,确保排水安全。
6.建议排水管理部门应尽快对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新规划及规范要求进行提标改造。
7.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8.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五)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监控、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点设置、道路绿化、道路照明设施以及合杆工程等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五)下阶段请根据审批要求,妥善处理好与轨道交通6号线、12号线、规划21号线、规划20号线等,以及航油管、高压架空线等市政设施的关系,深化保护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办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
(六)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七)下阶段请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跨线桥和立交的标志、标线、监控设施方案,完善跨线桥、立交、道路等交通指示系统。
(八)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与周边工程及已建工程的协调衔接工作,妥善处理好本工程与地上地下重要管线,杨高路其他相关工程的关系。结合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交通组织等深入研究完善道路、桥梁、排水等方案,并落实雨污水出路。
(九)下阶段应专题研究施工期间交通保障方案,尽可能减小施工对交通、环境等的影响。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分流有序、合理疏导。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请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