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显示,近日,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威中国”)因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执法人员在立案查处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取得线索,发现百威中国认证注册的微信号“Hoegaarden01”,于2021年5月14日对外发布的《春日游,碰杯正当时》广告信息含有饮酒动作的文案以及视频,广告影响力持续至案发。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于2021年9月29日交由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了宣传2021年4月18日在杭州安吉百威举办的“福佳春季游推广视频”活动,2021年5月14日,微信公众号“Hoegaarden01”中发布了一篇名为《春日游,碰杯正当时》的广告长图文。该广告长图文包含了以下内容,一段时长为6分29秒的视频,视频尾端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3秒的动图(gif)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活动受邀请的女博主持杯饮酒的照片。经判定,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出现饮酒动作;”的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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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该局曾于5月27日对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金额6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百威中国2020年10月23日在其公众号“百威中国”中发布了一篇《百威FREAKOUT|恶灵出没,胆小者慎入!》的宣传信息,该信息中含有一段时长2分05秒的视频,视频内容中含有血腥、暴力、恐怖成分,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微博上也有发布相同的视频。执法人员还发现当事人在其注册认证的微博“Corona科罗娜”、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啤酒HarbinBeer”中还发布有2则含有饮酒动作的广告。
根据2015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中的第二十三条法则规定,酒类广告细则如下: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