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瞎子rt

[百姓民声] 培训班的新对策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人如其名!应该管的是在职教师,但目前看来,该通知是增加收入的一种垄断措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30 07:41
  • 签到天数: 46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1-10-2 07: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房子 发表于 2021-10-1 14:03
    违法了知道吗?

    你懂法?这也叫违法?不学无术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技校你对孩子敞开大门。
    回复 支持 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孤单地飞 发表于 2021-10-2 08:11
    技校你对孩子敞开大门。

    难道考进通中的都是机构补出来的?有很多小孩本来能考的上高中,就是上了机构后来反而没考上高中!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 09: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dianda 发表于 2021-10-02 08:53
    难道考进通中的都是机构补出来的?有很多小孩本来能考的上高中,就是上了机构后来反而没考上高中!

    上机构成绩也不好那你应该随他去,政府要砍它干什么?让不补的人上大学进体制,让补的人进技校的同时还为gdp贡献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0-2 12:24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21-10-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 16: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小庙 发表于 2021-10-01 15:46
    违了什么法?民法里有这条吗?

    无照经营,跟违反法定文化类培训时效规定,至于怎么处罚,安扰乱市场失序治安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21-10-2 17:5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 18: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房子 发表于 2021-10-02 16:29
    无照经营,跟违反法定文化类培训时效规定,至于怎么处罚,安扰乱市场失序治安处罚!

    有政府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有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保护,但有领导机关发文说政府颁的证无效,也不理会现行法律的规定,把自己凌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之上,到底是谁违法呢?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瞎子rt 发表于 2021-10-1 12:07
    我在响应国家政策,你难道不支持

    国家还禁止老师收礼呢,你不送试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瞎子rt 发表于 2021-10-1 12:07
    我在响应国家政策,你难道不支持

    翻一翻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就知道哪个是合法的,哪个是违法的了。
    再翻一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看看各种文件如果与法律发生冲突,是以哪个为准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北京市
    有证据就直接打电话举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07:3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dxz 发表于 2021-10-1 16:19
    我来科普一下,学科培训是不违法的,不许学科培训才是违法的,我说这话的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

    照你这么说,这件事上,难道国家是在违法行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07: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所谓 发表于 2021-10-2 17:50
    那如果你亲戚家或邻居家的孩子问你一个学习上的问题,你会回答吗?

    办了证就不违法。文化教育部门许可;另外有火灾隐患,办个消防许可;防止家长和教培老师争吵,再办个治安方面的许可。

    这几年国家不断为老百姓办实事,办这些证的话,都花不了几个钱。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07: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dxz 发表于 2021-10-2 18:30
    有政府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有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保护,但有领导机关发文说政府颁的 ...

    既然领导说你不行,当然就不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人说叫的最凶的就是那种自己不想好,也见不得别人好的人。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21-10-16 12:0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14: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一盘韮菜炒鱿鱼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大家 发表于 2021-10-16 07:36
    照你这么说,这件事上,难道国家是在违法行政?

    是不是违法行政,我不敢说。
    但法律的规定在这里,而且是现行的法律,上位法,在并未失效的情况下,被弃之不用,属于什么情况,嘴上不能说,心里判断总是可以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1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大家 发表于 2021-10-16 07:44
    办了证就不违法。文化教育部门许可;另外有火灾隐患,办个消防许可;防止家长和教培老师争吵,再办个治安 ...

    办证花钱也是不少的,因为前些年,国家颁布了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标准中包括校舍面积、楼层、通道、办学设施、办学资金、办学资质等方面诸多的要求,必须符合这些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反复检查,才能领到证。
    真想问一下亲爱的领导,你把你亲自颁发的证书当成废纸,那你的信用又在哪里呢?还有,你把庄严的法律当成废纸,你站在这个位置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呢?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4-27 05:18 , Processed in 0.222756 second(s), 24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