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通邱新祥 于 2021-8-16 10:37 编辑
刘桥,过去是通州市下面一个老镇。最近我买菜,遇到一个大约50左右的刘桥女人(后来我称她张大妈)。这个张大妈让我想起2003年的夏天一件揪心事。这件事,至今让我觉得对不起她。那段时间,我用文字,记录了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成长与发展。但面对一个农村弱势女人。却无能为力。
直到2007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了南通市中级法院5名法官涉嫌严重巨额受贿等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1人因犯受贿罪已经被一审判刑。
获知这个消息,我很是感慨: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刘桥张大妈。但未能如愿。因为时间相隔过长,我的办公室又两次进行了挪动。她留给我的材料,可能混入一些陈旧报刊或废弃样稿,被后勤人员当作废品处置了。
读到南通市中级法院5名法官出事这个消息,当夜我完成了一篇文稿,尽管没能联系到刘桥张大妈,但记录了这些文字,还算自己弥补了对她的一份歉意。
邱新祥:刘桥的张大妈,我想告诉你……
2003年的夏天,我由于工作关系经常接待一些投诉者。这一天,一位来自通州刘桥的农村妇女,找了我。因为时间长了,她具体叫什么名字,已经记不起来,我就称她张大妈吧。
张大妈脸色蜡黄,头发零乱,当时正值暑天,背上已湿透。她坐在我身边,流着眼泪,谈着自己打官司的不幸遭遇。她说这几天,自己在家对着镜子,知道自己一脸皱纹,更像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其实,她的年纪并不大,才50出头。她说,自己为什么又老,又搞了一身疾病?还不是这两年,与一家邻居打官司,受了对方欺负,更多是在法庭受了冤气造成的。 她说,要不是看在男人和孩子面上,自己已经不在人世了。要说死,太简单了,她家门口就有一口鱼潭,可是,她现在还不能死啊!她家的这个官司,太冤!两年来,一直没有放弃,以自己的草根命,来抗议这家邻居的蛮横霸道,更抗议那些开着眼睛写瞎字,让老天也看不下去的法官。 她在我面前,一把眼泪一阵言语,述说了她那个令人不平的经历。 人们都知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发生在她家与邻居的官司,就是由她男人与邻居一场界址,引发的辛酸经历。她家与邻居为争夺房屋山墙一块宅地,已经好多年了。平时总为一些小事,争争吵吵。但对方有经济实力,据说,政府部门还有熟人。两家结下的冤仇,一直没有消除。 去年夏天的一天,他男人挑着一担肥料,从屋前经过。邻居却认为,她男人走的是他家的宅地。吵了几句,不像平时吵吵就算了,这次,邻居仗着人多,几个人同时按住她男人,对着他拳头脚跟一阵猛打。她男人,当场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在当地医院治疗,前后花了一千多元。因为对方不肯出医疗费用,她拖着疲惫的双腿,找地方派出所、找乡政府,可都没有得到解决。眼看自己男人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有人给她指路,她一个农家妇女,开始与邻居打起了官司。不久,通州法院一审判决下来,她家胜诉了。 起初,她认为自己男人有救了。因为判决书上写明,邻居有过错,自己男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由对方承担。可没有想到,对方上诉到南通中级人民法院。起初,别人告诉她,这个案子很简单,对方几个人打她男人,还造成后果,对方理应承担责任。
案子等到中院判决下来,却完全被颠过来了。她一下懵了!她觉得房子在旋转,从法官手上接过判决书,走出门外,只想找个地方痛哭一场,她知道,自己没有脸皮回家了。
张大妈面对我,抹了一把泪水:“那个时候,我死的念头都有了,大热天,因为路途远(南通市区到刘桥我家往返距离四五十公里)自己下面(下体)碰了自行车座垫,疼痛难忍,连骑车都不能骑了。我只好推着自行车,往刘桥方向行走。她说,当她推车走到2号桥时,自己就想,这里如果是3号桥(3号桥旁边是火葬场)那多好,我就不用回家了,一头撞上桥栏,家里一切也就不管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4年多。然而每当想起张大妈对我的倾诉,我就无法平静。我明白,自己太渺小,也很无能,根本不能为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改变一个有失公正的判决。我的文字,无论出自笔尖还是键盘,面对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的不平遭遇,只能成为一个长长的感叹号。 2007年6月12日这天,我从本地电视台得知,南通中级人民法院5个法官被判决与移送公诉机关的消息,后国内几个官网又进行了转载。那时,我马上想起了张大妈那个冤案。而且,当时我还断定,因为张大妈这个案子,已经经过了中院二审判决。自己也清楚,中院的案子判下来,也不是铁板一块。曾经,本人在一个聚会上,亲耳听到我朋友的女婿(中院法官后离开)透露:别看中院有的案子,这个月定好,但下个月又推倒改判,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
像张大妈这样的案子,我知道她太穷,还在等待别人救济,好让被打伤的男人,早点从床上起来,到责任田里干活。男人要辅助她养家糊口,她哪里有钱去打点各路“权贵”?
我担心的是,这些年来,张大妈还能健康活着吗?但是,我希望她能坚强地活着,而且跨过了那道痛苦的坎儿。因为,我到现在,还清楚记着她的一句话:“一些人物,别看他们张牙舞爪,只要我还有口气,会睁着眼睛,等着看着他们坐牢的那一天!”
当这篇稿子结束时,突然我想起,自己眼前如果有个国徽多好。我可以对她这样表示:这辈子,也许我见不到张大妈了。但今天,我要面对你,因为在我眼里,你变得可亲可敬!我还想替张大妈倾诉一句:你庄严神圣,不可藐视亵渎!在你面前,那些腐败分子,可以得志一时,玩弄权术,藐视法律,但最终逃不掉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
另附: 《南通五法官涉嫌违纪违法被查处》 2007年06月15日 《第一财经日报》从南通市纪委获悉,因涉嫌严重巨额受贿等问题,南通市中级法院5名法官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1人已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刑。 这一导致5名法官集体落马的反腐风暴始自今年3月。当月下旬起,根据群众举报,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对市中级法院5名法官的严重经济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南通市纪委通报资料,中级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原主任(副处级)崔建华,在2002年至2006年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的贿赂,数额巨大; 中级法院 司法鉴定中心原副主任(副处级)石国治,在1996年5月至2007年2月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业务单位有关人员所送的贿赂,数额巨大; 中级法院行政装备处副处长朱志明,涉嫌在2005年中秋节至2007年2月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业务单位有关人员所送的贿赂,数额较大; 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处职)徐文泉,在1998年至2007年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有关业务单位、案件当事人所送的贿赂,数额巨大; 中级法院审判员孙大华,在2004年至2007年初,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业务单位、案件当事人所送的贿赂,数额较大。 这其中,崔建华近日已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南通市纪委于6月11日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全市法院系统全体干警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打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南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正宇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强调,司法腐败,直接挑战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是公平正义的头号敌人,对司法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决不可掉以轻心。 本报曾报道,南通市两家银行联名向江苏省人大、江苏省高院、江苏省银监局等部门递交报告,指责南通市中级法院在执行一起贷款纠纷案件时有违法行为,损害了银行债权利益。(2007年1月15日《优先受偿权大缩水引发金融地方生态忧虑》) 据当事银行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南通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有关领导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枉法行为,任意剥夺银行优先受偿权。 高学军 (转摘南通日报6月12日a 2地方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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